Re: [轉錄] 自願慰安? 別再讓妳的官員說

作者: gogopa (東風惡)   2016-06-05 10:49:20
「慰安婦是自發的賣春婦」 首爾地院認定《帝國的慰安婦》作者侵犯人權
2016年01月14日 17:03
http://www.storm.mg/article/78428
南韓世宗大學日文系教授、同時也是《帝國的慰安婦》作者朴裕河,因在書中主張「日本
兵跟慰安婦是『戰友關係』,部分慰安婦甚至跟日本兵墜入愛河」,遭到9名南韓慰安婦
阿嬤提告求償。南韓首爾東部地方法院13日宣判,認定該書多處描寫違背歷史事實,嚴重
侵犯受害慰安婦的人權,朴裕河應賠償原告9千萬韓圜(約合新台幣250萬元)。
朴裕河於2013年8月出版《帝國的慰安婦》一書,內容主張日方以帝國主義慾望強徵的慰
安婦們,不過是「(慰安婦)個人的犧牲」,並將受害慰安婦描寫成「幫助日軍作戰的愛
國少女」、「自發性的賣春婦」等,引起一陣嘩然。9位受害慰安婦阿嬤更於2014年提起
訴訟,指出該書有34多處侵害慰安婦名譽的描寫,要求朴裕河賠償每人3000萬韓圜(約合
新台幣83萬)。
《韓聯社》稱,南韓首爾東部地方法院最後判決朴裕河應賠償9千萬韓圜,並於判決中表
示:「日本政府及日軍,曾於二戰期間,直接或間接參與徵召慰安婦,為聯合國各報告書
、日方的河野談話,及我國(南韓)學術研究結果共同承認的事實。慰安婦們不但被(日
方)剝奪了身為人的基本自由及身體自由,還被強迫從事性服務,扼殺其身為人的尊嚴。

首爾地院指出:「(朴裕河)不但否定這些事實,還於書中多次暗示,慰安婦並非被強迫
,而是自願從事賣春行為,這與國際認知(慰安婦是遭日方強迫)相違;且(朴裕河)還
說(慰安婦)是在對日本表達愛國心,嚴重侵害(受害慰安婦)的人格權。」
針對朴裕河主張自己享有「學術自由」,法院表示:「在受害者仍健在的情況下,保護受
害者的人格權,比學術自由來得重要。慰安婦問題為世人廣知的重要議題,(朴裕河)應
更謹言慎行,但她卻反其道,以否定、衝擊的文字,嚴重侵害原告(慰安婦們)的名譽。
」駁回其主張。至於朴裕河涉嫌觸犯妨害名譽罪一案,預計將在20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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吱吱終於找到知音了~
作者: shimo (milk mother)   2016-06-05 11:43:00
蔣介石:不管啦,我不許日本賠償這叫以德報怨,懂?
作者: Miule (Miule)   2016-06-05 14:21:00
仇日意識形態拒絕研究真實歷史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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