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住民自決」才沒這麼簡單!

作者: frolicker (像孩子般)   2016-05-25 21:00:06
根據英國研究調查,標題含有驚嘆號可以增加讀者的點閱率。
騙你的。
以下正文:
現在應該多數人都多少認識「法理台獨」了,根據「台澎主權未定論」的事實,主張島民
透過「住民自決」的方式建國。但是問題就在於什麼是「住民自決」?是公投嗎?還是什
麼?而到底要怎樣才可以走到「住民自決」那一步?
首先我們必須清楚地瞭解一件事情:根據聯合國憲章,住民自決只是「解殖」(decoloni-
zation)的一環。沒有解殖就沒有住民自決!
很重要所以講三遍:
沒有解殖就沒有住民自決!
沒有解殖就沒有住民自決!
沒有解殖就沒有住民自決!
我所謂的解殖,不是文化上、語言上、意識上的解殖,而是針對「解除殖民政府」這部分
的解殖。文化上要不要解殖是自家的事,聯合國不會管。雖然這聽起來很像廢話I know,
但這很重要,因為這是為了要避免透過「住民自決」而合理化「殖民」的可能。請聽我娓
娓道來:
如果沒有解殖,有可能自決嗎?沒有解殖的「住民自決」,就只是「被自決」而已:被殖
民體自決。這個情況完全就發生在福爾摩沙。
在1949年的時候,蔣介石就以一個跨街大步條「住民一國」合理化強佔日本領土殖民地台
灣的行為。你問,沒有人反對嗎?啊就戒嚴啊!誰敢反對?
在1952年4月28日,《舊金山和平條約》San Francisco Peace Treaty(SFPT)正式生效。
這個SFPT是同盟國跟日本簽訂的,裡面明確地提到日本放在在福爾摩沙和澎湖列嶼的一切
權力、權利、名義和要求。照理來講,福爾摩沙跟澎湖列嶼本該恢復自由的土地。
然而!奸詐的蔣光頭卻在SFPT生效前的三個小時和日本簽下「中日和約」,指定
Nipponized-Formosan(日籍福爾摩沙人)被視作R.O.C. Nationals,在沒有進行「解殖」
的情況下,福爾摩沙人的國籍就這樣被「自決」了(但中日和約裡也沒有提到福爾摩沙跟
澎湖列嶼歸給誰)。從這裡我們先整理一下:1) 住民自決必須要以解殖為前提,沒有解殖
的住民自決都是假象 2) 中華民國的「住民自決」違反解殖原則,因為它本身也是個殖民

有沒有其他「被自決」的例子?當然有啊!首先就是ISIS,佔地為王,想要以「住民自決
」的方式來被承認,然後根本沒有人理它,還被轟炸喲。比較近期的case還有烏克蘭的克
里米亞,因為被俄羅斯滲透,所以「被公投」、「被自決」,現在就被俄羅斯掌控了,聯
合國不承認,目前也積極介入中。所以沒有以「解殖」為前提的住民自決一切都是夢一場
(點撥那英-夢一場:https://goo.gl/ak6xnm)。「住民自決」本身就是在聯合國的一個
“Declaration on the Granting of Independence to Colonial Countries and
Peoples”(「授予獨立給被殖民國家與人民的宣言」)中被提到的。所以要「住民自決」
首先我們福爾摩沙人必須體認到中華民國是個殖民政府,我們才能夠透過「解殖」的方式
來達到「住民自決」。
接下來很重要的一點是,要完成解殖跟住民自決,必須在聯合國的監督下進行才算數(剛
好以上蔣介石、ISIS、克里米亞這三個例子就是反例,是沒被聯合國監督的住民自決)。
解殖跟住民自決的權利其實都是寫在聯合國憲章裡面的,所以這個過程當然必須受到聯合
國認證。說明解殖的一個網站(http://goo.gl/b0m5d6)也有提到這一點:
"decolonization was overseen by the United Nations, with UN membership as the
prize each newly independent nation cherished as a sign of membership in the
community of nations."
(解殖是受到聯合國監督的,而新獨立的國家可以成為聯合國成員,作為國家社群成員的
標誌)
此外,聯合國解殖特別委員會也有提到過:“in the process of decolonization there
is no alternative to the colonizer allowing a process of self-determination”
(在解殖的過程中,沒有讓殖民者允許住民自決的選項)也就是說,在被殖民國家內部自
行行使的「住民自決」都不成立,一樣都會是夢一場!(那英的夢一場請單曲循環)
總而言之,這篇文章的目的就是要強調「住民自決」、「解殖」、「聯合國承認」這三者
的關係,基本上這三個缺一不可。「住民自決」是在「解殖」底下,而這兩者又是在「聯
合國憲章」底下。根據上面所說,只要福爾摩沙完成解殖而獨立了,我們也可以加入聯合
國,作為國家社群成員的標誌。我們也都知道,台灣之所以進不了聯合國,是因為台灣還
有個中華民國。中華民國是不被聯合國承認的。聯合國甚至不承認中華民國的護照。但是
!聯合國其實保留了福爾摩沙的位子。在聯合國的每一個位子都是以領土主權為單位,而
福爾摩沙的位子在1952年4月28日就已存在。只是這個位子現在是空的,沒有任何人可以合
法代表福爾摩沙。
在1966年,聯合王國(俗稱英國)在聯合國的代表報告:"Sovereignty over Formosa is
undetermined....in our view, that the question of who should represent Formosa
in the U.N. is also undetermined."(福爾摩沙主權未定,在我們看來,關於「誰能在
聯合國代表福爾摩沙」這個問題也還沒有答案)所以其實那個位子一直在那裡等著我們,
只要我們完成「解殖」,聯合國解殖特別委員會自然會讓我們坐進屬於我們自己在聯合國
裡的Formosa的位子。只要聯合國允許已解殖的Formosa進入聯合國,我們理所當然就是被
視為一個主權國家了。所以透過聯合國解殖是一個步驟,而讓聯合國承認福爾摩沙並讓福
爾摩沙坐進在聯合國裡等著我們的位子就是解殖的最終目的。
(而中華民國這東西…它的官員連踏進美國馬里蘭州一步都不行,這種東西想踏進聯合國
,真的impossible. 奸詐的小馬九跟小金聰曾經想以吹擂人權&民主在殖民地成果顯著的
方式來偷搶福爾摩沙在聯合國的椅子,提了一個 “Taiwan Policy Act”,希望美國國會
「承認」治理當局為「政府」。結果當然沒通過,然後它就死掉了。15年來,中華民國一
直爭取加入聯合國,但它爭的其實不是「中國」的代表權,而是想要搶我們Formosa的位子
!)
講到這裡,當然也要提醒各位,要獨立的話(解殖-住民自決-聯合國),我們必須清楚知
道自己的本名:Formosa and the Pescadores(不是Taiwan and Penghu),而我們都是
Formosan(福爾摩沙人)。(金馬的朋友抱歉了…不想當中國人的話快入籍福爾摩沙!)
基本上,福爾摩沙才是我們最原始、最純粹、最沒有殖民痕跡的名字。台灣這名字其實也
是帶有中國跟日本殖民的影子的。
問題就在於,要怎麼樣做才可以讓聯合國看到我們福爾摩沙人想要獨立為主權國家的訴求
?剛剛已經說了,在體制內辦公投是沒辦法達成目標的。想要獨立,必然得透過解殖,認
清福爾摩沙仍在被中(華民)國殖民的事實,並且在聯合國監督下進行解殖才有可能。然而
,現在的福爾摩沙卻成了國際孤兒,很少人理會我們仍被殖民的事實。
但一方面這也是可以理解的。我們福爾摩沙人被換了名字,成了中華民國人,成了「中華
民國的台灣人」,而我們自己都不知道我們的本名。如果我們不去拾起我們的本名「福爾
摩沙人」,我們就不會擁有屬於福爾摩沙人應有的人權。所以如果我們要行使福爾摩沙人
擁有的「解殖權」、「建國權」,我們必須訴諸於Human Rights Realization(人權實現
),來決定我們自己是誰、我們想要成為什麼人:ROC人、中國台灣人,或是福爾摩沙人。
我們的身份認同會決定我們能擁有什麼權利。如果我們福爾摩沙人不發聲、不做出行動、
不抱怨、不表達我們的不滿、不提出控訴,根據聯合國的規則 “No Trial Without
Complaints”/“Consent With No Injury”,那我們就是「沒有受傷的人」,或是「默認
的人」。因為人權必須要被行使,不然它就是nothing。如果你不想要做出行動而保持沈默
,以法律的觀點來看,你就是沒有受傷的人。而如果你們對聯合國提出抱怨,聯合國就必
須受理。
以福爾摩沙的情形來看,如果我們的目標是要建國的話,我們就必須知道在聯合國是要找
誰抱怨。因為我們要處理的是國籍立場、轉型正義、解殖,這些都是要依靠聯合國才能做
到,因此這樣的case就必須找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ICJ,國際正義法庭)以
及the 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ICC,國際刑事法庭)。
我有一個福爾摩沙裔美國人朋友正在積極發起一個請願,希望透過連署的方式讓國會決議
請歐巴馬替福爾摩沙發聲,提倡福爾摩沙與其人民擁有「解殖權」、「轉型正義權」和「
建國權」,並請歐巴馬組一個律師團在聯合國的ICJ&ICC提告,讓他們承認並正視福爾摩沙
被殖民的事實,並要求他們開始著手處理這個問題。由於只有國家的層級才能向聯合國提
告,而福爾摩沙沒有國家,所以只能透過其他國家之手。其實美國國會有不少支持台灣的
議員,而且以目前的態勢看來美國也越來越站在台灣這一邊,所以如果這個請願可以順利
進入美國國會被討論的話,通過的可能性並不低。再加上我朋友看準了歐巴馬在等退位,
現在閒閒的,可以趁這個時候來處理這個事情。(快退位真的很閒,你看前幾個月都不知
道馬英九人在哪)(噢在太平島XD)所以希望大家幫忙花一分鐘就好來連署這個請願,這
是關於我們福爾摩沙人提出的訴求,需要被聯合國重視的一個重要訴求。
連署網址:https://goo.gl/LnzpKB
想要建國沒有其他辦法了,只有透過「福爾摩沙被中(華民)國殖民」的事實、透過聯合國
,福爾摩沙才可能建國。希望大家幫忙多多宣傳,感謝!(完成連署的人可以在下面回個
“Done”嗎?我想大概知道一下PTT鄉民的連署人數~3Q)
P.S. 這篇文章的觀念是那個福爾摩沙裔美國人朋友辛苦研究法律後告訴我的,我只是替她
整理出來並幫她宣傳這個請願(因為她不會打中文,然後我幫她翻譯很多部份)。我本身
並不是法律專業,所以如果有不詳盡的部份,歡迎各位法律人士指點。
作者: FNFAL (FN)   2016-05-25 21:03:00
解什麼殖? 中國政權在台灣省 根本不是殖民 !
作者: Sinreigensou (神靈幻想)   2016-05-25 21:03:00
這篇去公民板應該比較多人回應
作者: geordie (Geordie)   2016-05-25 21:03:00
我覺得你去找康倫報告來看會比較快
作者: ftrain   2016-05-25 21:11:00
太複雜了啦...還解殖咧
作者: goenitzx   2016-05-25 21:34:00
Done
作者: qaz596 (qaz596)   2016-05-25 21:40:00
最近中國不是還有1個100年國際仲裁論?
作者: goenitzx   2016-05-25 21:46:00
原來有個福爾摩沙的空位 中華民國還想搶 長知識建議po八卦版 人比較多
作者: vanillAYU (台灣建國焚而不燬)   2016-05-26 01:39:00
我拿去問台澎國際法法理連線小編,他們說這論點有嚴重錯誤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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