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吃光光
現在公投法草案版本一堆,很多立委都提出各自版本
民進黨版公投法草案對於提案連署門檻設在選舉人數的9%
這提案連署門檻還是有點高,最好降低到1%或是0
投票通過最好是採簡單多數,即同意票多過不同意票
就算是公投過關,這好處是可以培養公民責任
政治是眾人之事,公民有責任長期持續監督政府與民意代表
鼓勵眾人參與投票,不投票即是放棄權力
至於一般人擔心的公投提案會過多的疑慮
這問題很好解決,即公投費用由提案方負擔
至於負擔多少,至少應該要負擔一半的比例
甚至是全額負擔所有費用
如此就不會造成提案氾濫的問題
也有可能會形成多案合併公投,藉此分擔公投費用
方法還是有的,就看這些民意代表願不願意大步邁向公民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