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犯罪管轄權/加害人人權vs.被害人眼淚

作者: mew2 (sea bird 2)   2016-04-17 18:58:24
1.轉錄網址:http://udn.com/news/story/7339/1634685
2.轉錄來源︰ 2016-04-17 02:00 聯合報 苗知睿/小學教師(台南市)
3.轉錄內容︰
肯亞事件在台灣吵得沸沸揚揚,只是沒想到馬來西亞亦發生同樣案件。不一樣的是,廿位
嫌犯遣返回台,下飛機確認身分後,即讓這些人回家。難怪許多年輕人為了追求豪奢生活
,犯罪不以為意,前仆後繼加入詐騙行列,反正台灣詐欺罪刑度很輕。對照高舉的人權,
實在極諷刺。
詐騙手法推陳出新,防不勝防!如果看到他們巧妙利用你我對於親友的憐憫心進行詐騙得
逞時;如果看到周遭親友被詐騙,大半輩子的積蓄付諸流水時;如果看到有人因為被詐騙
,落得家破人亡、生活無以為繼時;我們的同理心是否也會戰勝政治對立的意識形態,戰
勝那無限上綱的空泛人權?
加害人的人權與被害人的眼淚,孰重?你我的選擇,決定台灣是否真正成為安居樂業的國
家。
4.附註︰
現在這個年頭連犯人都要有人權了 難怪社會價值觀混淆道德感低落
民進黨和時代力量的立委 你們對得起投給你們的選民嗎?
作者: Qmmmmmmmm (雷蠶寶寶)   2016-04-17 19:01:00
說真的,犯人也有人權沒錯,但送到大陸就審並沒有過度侵害其人權。
作者: bce (歸雲)   2016-04-17 19:11:00
當然了,中國最有人權了,你看陳由豪羅福助都過得好好的呢!反觀阿扁,憑甚麼講人權,漏尿關到死剛好而已啦
作者: Leeheaven (爬蟲窩撿便男)   2016-04-17 19:26:00
也是 台灣罪犯都在支那吃香喝辣 的確很有人權
作者: Rocobiceps   2016-04-17 20:24:00
痢痿表示: 沒空啦,還得趕著繼續演出作秀呢!廢渣痢痿造就出詐騙天堂~
作者: zhangzheng (Mr.Q)   2016-04-17 22:08:00
詐騙的薪水可是我這魯蛇望塵莫及的!重點是,機會成本阿,哈哈
作者: stvn2567   2016-04-17 23:05:00
真心覺得立委人人可以當了
作者: westfour (豹哥)   2016-04-18 00: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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