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兵搜索要件範圍過當? 蔡易餘批侵害人權、

作者: shisheia (阿諾)   2016-03-08 23:01:11
http://mobile.n.yam.com/m/news.php?id=20160307591739
憲兵搜索要件範圍過當? 蔡易餘批侵害人權、立即檢討
記者葉滕騏/台北報導
針對日前憲兵無搜索票進入民宅取得白色恐怖時代文件,民進黨立委蔡易餘今(7)日在司法委員會質詢時表示,現在還發生類似白色恐怖時期,憲兵或警察可以去衝入民宅搜索,明顯侵害人權,要求法務部立刻檢討。
蔡易餘質疑,根據國家機密保護法第十一條的規定,機密文件解密期限最長也只有30年,這些涉及五、六零年代的白色恐怖文件,早就超過解密時間,憲兵怎麼還認定是機密、發動偵查?而且憲兵發動偵查作為,應該要限於與國防有關,這件案子應該不屬於軍事審判範圍,搜索要件有放寬到這種程度嗎?
列席備詢的法務部長羅瑩雪表示,對於文件的內容還不清楚,是否為機密文件需要權責機關去認定,這個案子比較恰當。
蔡易餘強調,發現這樣的狀況應該先報請檢察官,由檢察官分案後,再來發動強制處分;這件事情會讓台灣民眾發現,現在還會跟白色恐怖時期一樣,憲兵或警察可以衝進民宅,擾亂住宅安寧,甚至要進一步搜索。
羅瑩雪指出,遭搜索的民眾可以提起主抗告或是提出異議,司法上還是有救濟程序;如果當事人同意的話,一般狀況不會是進到民眾家裡翻箱倒櫃搜索,通常當事人同意的話,就會直接繳出東西。
蔡易餘表示,從這些辦案人員的心態來看,是因為看不到很明顯的法律可以制衡,所以任意妄為,對於這樣侵害人權的狀況,希望法務部馬上檢討。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6-03-08 23:02:00
但大哥 昨天你書面質詢ㄟ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6-03-08 23:02:00
檢方不是依瀆職罪移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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