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 關與228受難者的平反

作者: qwilfish (XXXXFISH)   2016-02-28 08:50:48
【和解共生前不能跳過的步驟】
1. 調查真相、起訴元兇、確定元凶按照國際法律的精神與法條受到逞罰
我不曉得你的意思是不是傅、葉兩人被判刑 就代表完成追究責任了
228不是只有查緝員事件 如果要追究 還包括當年濫殺無辜的那些官員和軍人
不過按照主流民意 這些都是撕裂族群 而且有些加害者及其幫兇也已經死了
能追究到白色恐怖時期 就很不容易了
因為光是要叫當年的情治人員做筆錄 可能就會被扣上撕裂族群
2. 確保獲知真相的權利
這個目前看起來是有在做 但是光是歷史文獻 沒有法律文獻 意義不大
3. 賠償
有在做 但因為跳過1. 所以效果有限
4. 重整參與迫害的組織與制度
李登輝沒做 陳水扁沒做 扁還因此被反咬一大口
蔡英文不敢動的話 2018和2020就準備吐回去 然後下場跟扁一樣
5. 全國性討論與諮商以促成和解
前面4個做不到 這個喊再大聲也沒用
※ 引述《nike00000000 (總動員的進步,提升人類S)》之銘言:
: 關於228受難者的平反
: 引發二二八事件的查緝員傅學通、葉得根、盛鐵夫、鐘延洲、趙子健、劉超群等六人,於
: 1947年3月31日以殺人及傷害案件,經臺北地方法院檢察官偵查終結,提起公訴。4月3日
: 下午,地方法院刑庭庭長宣判,誤殺臺北市民陳文溪的傅學通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 以槍托打傷林江邁的葉得根判處有期徒刑4年6個月,褫奪公權3年;其餘盛鐵夫、鐘延洲
: 、趙子健及劉超群無罪開釋。同年5月17日,傅學通上訴最高法院,獲得改判十年定讞,
: 而葉得根則維持原判。但這項追究罪責的判決並不代表二二八事件本身或事件中眾多受難
: 者的平反。
: 隨著1970年代後半興起的黨外運動、1980年代的自由化與本土化,臺灣民間渴望平反二二
: 八的聲音逐漸出現。最初於1987年2月,由陳永興、鄭南榕等人串連數十個海內外臺灣人
: 團體成立二二八和平日促進會,呼籲政府當局公布真相、平反冤屈、撫慰死難家屬、興建
: 紀念碑和紀念館等訴求。之後二二八和平日促進會在全臺灣各地從南到北舉辦遊行和集會
: 演講,到處受到警方的干預。其中在嘉義市面對一千五百名鎮暴部隊的阻擾、在彰化縣被
: 鎮暴部隊包圍阻擋兩個小時。1987年2月28日,二二八和平日促進會在臺北市舉辦臺灣40
: 年來第一次公開祭拜二二八事件死難者的儀式。1987年2月28日,民主進步黨中央黨部在
: 二二八事件爆發點附近延平北路上的永樂國小主辦「二二八和平日演講會」,三萬餘民眾
: 參與[68];會後遊行到淡水河十三號水門舉行祭拜二二八冤死英魂之儀式。1989年,全臺
: 第一座二二八紀念碑:嘉義市彌陀路二二八紀念碑在嘉義市建立,由嘉義市府提供土地、
: 民間人士捐款設計建築物,於1989年8月19日落成。嘉義市彌陀路二二八紀念碑建碑過程
: 中,施工中的建築物曾遭人多次惡意破壞,而相關人士也遭到政府當局的恐嚇及警方監聽
: ,嘉義市彌陀路二二八紀念碑設計者詹三原更為此而遭逮捕入獄[69]。碑文中呼籲:「政
: 府公布事實真相、平反冤屈、安慰受難者家屬、興建紀念碑、制定二二八為和平紀念日」
: 。1990年2月27日,立法院首次集體為二二八事件受難者默哀一分鐘,至此,平反二二八
: 的運動才進入較為明朗的階段[70]。
: 維基文庫中相關的原始文獻:
: 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補償條例 (民國84年)
: 解嚴以後,原本被視為禁忌的二二八事件在民間團體及反對黨勢力的強力組織行動及要求
: 透明之下,開始獲得政府的正視。1995年,當時的總統李登輝首先代表政府向所有二二八
: 事件的受難者家屬公開道歉[71],以及公布《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補償條例》,定每年二月
: 二十八日為「和平紀念日」,為不放假的國定紀念日[72]。同年10月21日,行政院成立的
: 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正式運作,行政院政務委員張京育任首屆董事長。1996年
: ,擔任臺北市長的陳水扁宣布訂定臺北市的二二八事件紀念日,並率先訂定2月28日為臺
: 北市的假日,並將二二八事件主要發生地點之一的臺北新公園改名為二二八和平紀念公園
: ,於公園內設立紀念館和紀念碑,以「二二八和平紀念碑」為名的該紀念碑;除碑文外,
: 另有水路、橋、始石、跳石、終石、陽石、陰石、甕、手印、水池、曲折入口、岩壁和船
: 身鋼鐵等建物設置。這些建物表達了對該歷史事件的追訴、記憶起始、哀慟、寬恕、停留
: 緬懷、悼念罹難者、低頭沈思、族群融合等隱含意義。
: 維基文庫中相關的原始文獻:
: 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補償條例 (民國86年2月)
: 依照1997年2月25日公布的總統(86)華總(一)義字第 8600052080 號令修正條文,於1
: 997年起每年的2月28日「和平紀念日」,改成中華民國國定假日[73]。每年此日(2月28
: 日),全國各機關降半旗,以示哀悼。
: 出處:
: http://tinyurl.com/zod42db
: 註:
: 還原228事件真象&賠償
: 李.扁執政 都有在做啊
: 還是228還有什麼事件真象
: 是連總統這個層級都做不到的?
: 教科書多納入一些228史料
: 倒是可以考慮着手...
作者: bbo40453 (祐!)   2016-02-28 08:55:00
國民黨覺得自己都已經道歉了,不然還想怎樣,人家國民黨捏
作者: nike00000000 (總動員的進步,提升人類S)   2016-02-28 08:58:00
法律文獻是指?
作者: WTF55665566 (來亂的)   2016-02-28 09:00:00
推!台灣絕對需要好好審判這些獨裁餘孽,看看太陽花,打人警察為啥會被包庇成這樣?因為警界高層一堆白恐主事者,他們還覺得他們很正當勒
作者: creative (創新)   2016-02-28 09:03:00
這些就靠DPP了,剩下我也不知要說什麼了
作者: nike00000000 (總動員的進步,提升人類S)   2016-02-28 09:09:00
要追究 還包括當年濫殺無辜的那些官員和軍人 ( 只能說小英加油 ... ) / 沒有法律文獻 意義不大 (不知是 ? ) /重整參與迫害的組織與制度 ( 不知要重組的又是? )
作者: nawabonga (vista不到三年就玩完)   2016-02-28 09:21:00
叫當年的人出來做筆錄天公地道 何來撕裂族群納粹餘孽都被持續追討70年 沒聽說有人撕裂德國
作者: nike00000000 (總動員的進步,提升人類S)   2016-02-28 09:25:00
講白點 這議題不是不給處理 而是怎麼處理都會有人嫌不夠 然後每年到這節日又會再輪番上陣 ( 一旦處理手法又不夠細膩 給人印象就容易淪為炒作 ... )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6-02-28 09:26:00
當年多久了 除非修專法 不然追溯期都過了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6-02-28 09:29:00
原po是認為真兇是一個團體叫做kmt kmt沒受到制裁前228都不算有個結果 只要kmt存在 228就可以年年消費
作者: Miule (Miule)   2016-02-28 09:57:00
還要追究到白色恐怖深入到全民的特務系統網路,範圍更恐怖
作者: makoto1982 (誠)   2016-02-28 10:33:00
228本身只是個起點。後續白色恐怖 戒嚴一連串的釐清與公平審核都需要ㄗㄨㄛ做
作者: Royalweger (絕代之狂)   2016-02-28 11:23:00
這是世代的目標時間去做~慢慢來~這是全臺灣人共同的悲痛就不知道要消費什麼~還是對某些人來說很刺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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