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人,包括一堆想帶風向的民粹第三勢力,
都在質疑為什麼民進黨沒在報告事項國民黨擋不當黨產條例時交付表決?
絕對不是人不夠,也不是放水。
純粹只是沒必要。
首先要解釋報告事項的作用。
報告事項就是一讀,在院會複誦一次後,交付委員會審查,
這就是一個法案必經的程序。
任何無論大小的黨團,都能提出異議。
所以過去的院會在進行報告事項時,
都是民進黨、台聯黨擋國民黨、行政院十幾個案子,
國民黨也連擋民進黨、台聯黨十幾個案子,
這幾個案子本週擋了,下週會繼續列案,還是繼續互擋。
通常會累積個幾週再一次處理,動員來表決,強勢護航想過的案子付委。
但是,也只是護航想過的過而已,不是護航所有的法案付委。
為什麼?
因為表決很花時間,要先案鈴七分鐘,
每一案也要兩三分鐘,重付表決就要加倍。
這時間一拖下去,後面的質詢也會跟著拖。
所以,除非是決定要搞焦土對抗,否則很少在總質詢的時候去表決。
另外,總質詢的期間,
院會不會有討論事項,
就算委員會把案子審查完畢,
院會也沒時間處理。
而且,所有不當黨產條例的內容,
都是要行政院組委員會來處理,現在趕忙過也沒用,
等520已後再慢慢處理都來得及,
因為,所有版本都能溯及既往,
還要追究買家的責任,那等大家都有空有時間來處理,不是比較好。
然後,今天民進黨的人絕對足夠。
因為民進黨今天為了要挺自己的院長,
黨團會議結束後,
馬上準時帶隊到議場內見證。
大家看默哀的影片,場內的立委都民進黨的。
所以,不要再被不懂程序的帶風向了。
今天不表決,真的是沒有任何必要,更無實質意義,表了只是浪費時間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