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媒體真的不用在挑撥了
顧立雄其實不是在打臉黃國昌
他們倆位的說法
其實都對!!!
反映出來的
是法理學界針對 [法律本質是什麼?] 的兩種截然不同地視角
而這也是 [哈特] 與 [德沃金] 爭辯已久的事情
目前兩家都有很多擁護者
雖然互相不支持對方的觀點(都該回去找老師?XD)
但是雙方都支持改革
首先
[哈特] 認為
法律的本質是 [規則]
而規則就反映在法條上
因此如果要改革
我們需要改變先前所制定的規則、法條
不要打破 [人的行為應該跟著規則走] 這個的基本概念
以免破壞法治制度
因此哈特學派的改革往往比較漸進式
而這正是顧立雄律師的看法
他認為
憲法規定總統4年任期
就該當好當滿
如果要變更任期
應該制定特別法來規定特別情形下的應對方式
不能直接叫總統下台
其次
[德沃金]則認為
法律的本質是 [原則]
法條只是實現原則的具象化
人要服從法條 只是為了讓人的行動符合原則罷了
因此若是法條訂出來之後卻違反了立法原則
或是 法條未明講的事情 但卻是合乎立法原則的事情
那麼就應該直接去 [做對的事情]
這樣法律的體系才會連貫、完整
這樣人的行為才能不愧於心
因此在改革的時候
這一派的學者往往都是反體制的
而這正是黃國昌老師的看法
他認為
憲法規定4年任期
背後的原則 是為了保障受人民愛戴的總統不被邪惡地外力所推翻
而今天馬英九總統如果自己辭職
並沒有違反這個規定背後的原則
因為是馬總統自己放棄 而不是外力 因此沒有違憲
所以他只 [建議] 馬總統可以自己下台
而沒有說要衝進去活捉他之類
行文至此
這兩派學說在學術論文期刊上當然戰得很激烈
但我個人認為
這種針對法律制度的理性討論
正是當前新國會所需要的
新委員與媒體們 可以偋棄過去藍綠惡鬥時的舊思維了
把你的論點有憑有據且有理的說出來
在國會裡好好地做政策辯論、做出一個理想的判斷
假使國會內無法判斷
人民的意向也自然會有所評斷
過去藍綠惡鬥時代
互相用毫無邏輯與道理的資訊
交叉潑糞、打臉的時代已經過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