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碰到9.2的司法官

作者: ftrain   2016-01-21 23:59:12
http://blog.yam.com/lawpaper/article/71741276
看了很難過,
玩BBS,碰到9.2版主就算了。以前政黑的9.2版主很會
這招,
可是現實中,如果碰到9.2的司法官,那是連命都要賠上去給他,
而他亂判卻沒有任何制衡的方法,怎麼辦?好恐怖阿。
我覺得民主的台灣,最大尾的就是司法官,其次才是總統。
總統有任期限制,卸任了,任司法官玩弄。
司法不改,轉型正義如何落實?
想到就覺得好恐怖阿.. = =
作者: CavendishJr (花學姐最高)   2016-01-22 00:02:00
有些司法官其實就騎牆派
作者: nantou049 (大螃蟹)   2016-01-22 00:03:00
亂判 也要有能讓他亂判的空間才行 就像實質影響力如果沒爭議的東西 他也不能亂判
作者: bruce2248 (moptt受害者)   2016-01-22 00:04:00
竟然沒有吳文忠和蔡守訓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6-01-22 00:05:00
請定義亂判。你覺得哪邊亂判了?
作者: nantou049 (大螃蟹)   2016-01-22 00:05:00
遇到有爭議的地方 他就是神 不過這跟司法改革沒關係
作者: bruce2248 (moptt受害者)   2016-01-22 00:07:00
林益世 賴素如是關了沒阿...
作者: Orzer (按☯KMT)   2016-01-22 00:08:00
林14被輕判到全家笑呵呵,當然亂判啊!!!014都爽歪了。
作者: CavendishJr (花學姐最高)   2016-01-22 00:08:00
林益世根本還沒定讞也要拿來講?而且ㄧ審宣判後過那麼久,二審卻還沒有消息,你不覺得有問題?
作者: amury (快馬加鞭)   2016-01-22 00:08:00
要舉例也別舉賴素如 林益世好嗎 = =!!!
作者: rongwu (龍五)   2016-01-22 00:09:00
014表示: 呵呵 關不到我阿 笨蛋
作者: truewater (記得我愛你 )   2016-01-22 00:09:00
用金額來推論就好 2萬美金是要買什麼重大標案? 何況連美金都沒找到我明天送兩萬美金給馬英九好了
作者: nantou049 (大螃蟹)   2016-01-22 00:11:00
你搞錯我的意思了 所謂「有爭議的地方」指的是「有學說爭議」的地方 例如法定職權說和實質影響力說用法定職權說無罪 用實質影響力說就有罪 這時他就是神學說爭議 和無罪推定沒關係 無罪推定不是這樣用的
作者: pda2001 (pcplayer)   2016-01-22 00:15:00
正晶談過爭議三案 類似問題 惡搞扁朝官員https://youtu.be/R15los2SXwI?t=3376
作者: nantou049 (大螃蟹)   2016-01-22 00:18:00
你講的這種東西 太天馬行空 做不到
作者: ftrain   2016-01-22 00:20:00
恐龍法官當然做不到。正常法官即可。
作者: nantou049 (大螃蟹)   2016-01-22 00:22:00
這樣的話 我隨便找個教授朋友 創個有利當事人的學說 然後寫成文章投稿 就能操縱判決結果讓被告無罪這就是你所謂的無罪推定
作者: ftrain   2016-01-22 00:23:00
教授要夠有力才行。阿貓阿狗的教授創學說,誰理他?台灣的法律見解都引自國外,人家已經行之有年了。能成為學說者,必有其歷練阿。
作者: nantou049 (大螃蟹)   2016-01-22 00:25:00
有不有力誰說了算?你們講的東西真的有夠扯
作者: papawalk (~自由之翼~)   2016-01-22 00:38:00
老一輩的司法官,都受黨國洗腦出來的,根本是政治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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