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應該算是白色恐怖2.0吧

作者: BearSheep (活著)   2016-01-12 11:17:10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Mb4mZjG ]
作者: BearSheep (活著)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FB] 台灣國護照貼紙
時間: Tue Jan 12 08:43:10 2016
以下是護照貼紙被告事件最新發展
連結有影音:https://goo.gl/uozlvU
擷取FB文字稿重點內容:
在這位小編與台北地檢署通電話的時候,事務官完全不願意說明案件內容,
但是卻又表示「不排除將你列為被告」。但是在聽到這位小編說明人在國外的時候,
這一位事務官似乎很驚訝,但是又堅持說這是在他出國之前就發生的案子。
但是在我們這位小編跟事務官表示他早在傳票發出的三個月前就離開台灣,
想要確認那個案件到底是什麼時候發生的,此時這位事務官又安靜了一下,
然後就改口叫小編請假。
因為不斷有人懷疑這一張傳票的真實性,我們這一位小編決定要公開另一張
包括更多訊息的傳票,同時也在這裡公佈他當時與台北地檢署事務官通話的電話錄音。
我們跟相關知悉法律事務的聊過之後, 知道傳票上的「少股」意指「少年事件」,
可能涉及「12歲以上未滿18歲的少年」有關的事件。但我們這一位小編早就成年,
怎麼會涉及「少年事件」?推測,有可能中國國民黨買通了一個少年,
指控我們這一位小編跟一位青少年被強暴的案件有關,並且以證人方式傳訊他出庭,
好在出庭時將我們的小編「從證人轉為被告」。
地方法院事務官連什麼樣的案件都不願意說明,
卻在第一次通話中就表示要把我們的小編「轉為被告」,這不是恐嚇是什麼?
我們這一位小編家庭美滿,根本不可能會涉入什麼「少年事件」,
但是卻被台北地檢署事務官在電話中恐嚇說「不排除列為被告」,
但是他連這是什麼案子都不知道你還以為台灣有言論自由嗎?
你還對於台灣法院是中國國民黨的打手感到懷疑嗎?
作者: Justice5566 (正義56)   2016-01-12 11:21:00
少股只是股別的名子 不代表那是少年案件刑事偵查案件因為偵查不公開 不會在電話中透露案情要知道是甚麼事情 乖乖去開庭比較實在
作者: BearSheep (活著)   2016-01-12 11:24:00
其實事務官已經透露是少年性侵案了=.=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6-01-12 11:57:00
這種事當事人怎會承認
作者: Miule (Miule)   2016-01-12 12:23:00
這就代表檢察官問題很大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