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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投票指南-表決紀錄
表決日期:2015-01-22
早年由於軍公教人員薪俸稍低,故以福利來鼓勵國民投入公務行列,尚可理解;然現今軍
公教人員無論薪資或福利均不遜於一般企業,甚至更好,時空環境顯已改變,實有重新審
視該一「生活津貼」之必要及合理性。況國家財政困難,一般民眾薪資水準無法提升,以
人民繳納之稅款補助已領取優渥俸給之軍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費,除與大法官解釋有關給付
行政措施倘涉及公共利益之重大事項者,應有法律依據之意旨相悖外,亦恐加劇軍公教人
員與一般勞工間的相對剝奪感;且目前對於弱勢或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就學均有學雜費減免
相關措施,若軍公教人員家庭確有需要並符合相關要件,政府應協助其循求此一管道因應
。爰除全數刪除104年度退休(職)、退役軍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預算,以後年度不得
再編列外;另基於社會公平及國家資源分配的正當性,行政院應責成相關機關就軍公教人
員「子女教育補助生活津貼」之適法性、合理性及政府財政負擔等,儘速檢討並提出具體
之因應作為。
【經在場委員101人,贊成者39人,反對者62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
結果名單附後
反對
中國國民黨:60人
親民黨:2人
贊成
民主進步黨:36人
臺灣團結聯盟:3人
沒投票
中國國民黨:4人
民主進步黨:1人
無黨團結聯盟: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