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立院"秘密會議"機制是否有再討論必要?

作者: buddhabikini (mimimi)   2016-01-01 12:22:56
近來無論藍綠、藍綠側翼、第三勢力都高喊國會改革
而被詬病為"密室暗盤"的「黨團協商」制度更是其中焦點
小魯弟不太理解
輿論是因為引發2013年"九月政爭"的關說案
對立法院長王金平及綠營大黨鞭柯建銘產生惡感
進而討厭這對哥倆好耍到出神入化且引以為傲的黨團協商
抑或純粹不喜歡"有人不讓我知道我不知道的事"這種港覺
總之現在討論開放直播就叫「協商透明化」
根本是個假議題
以前黨團協商也都有錄音錄影
有種就修法溯及既往拿出來給"國會無雙"播啊
說到密室
黨團協商機制是規範在《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中
而《立法院議事規則 》第8章則有「秘密會議」的規範
經由行政院長、各部會首長請開或立委提議就可以召開
例如2015年初立院內政委員會邀請陸委會、海基會、國安局等
針對中國要在台灣海峽劃新飛航線乙事提出報告
就曾研議是否以秘密會議進行專題報告
我想多數國人都能接受
有些涉及國防、外交的重大議案
確有必要採秘密會議處理
BUT!
我不敢說多數但至少很多人認為是「黑箱」的服貿協議
在2013年6月21日簽訂前的5月2日時
經濟部、陸委會、海基會、勞委會、國安局等官員
曾向立院內政委員會簡報協議文本主要條文內容
一些綠委這才發現部分經評估"不致受影響"的產業
許多業者根本不知道有服貿這檔事
經濟部的產業衝擊評估也可能未盡確實
因此有後續廣開公聽會等措施
目前《憲法》規定的議決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
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國家其他重要事項等立院職權
或經行政院長、各部會首長請開
都可以召開秘密會議
而在公開會議進行中
若主席提議或出席委員提議並經15人以上連署或附議
就可以改開秘密會議
總之門檻並不算太高
如果很多人至今仍認為服貿的簽訂是黑箱作業
那某種程度上也是在質疑2013年5月2日那次秘密會議的正當性
然則是否該重新審視召開秘密會議的條件
應該是值得討論的議題罷?!
作者: LiamIssac (Madchester)   2016-01-01 12:29:00
兩岸協商必要時可以秘密是蔡英文任內修的 怪人家黑箱?蔡去USTR也是黑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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