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神隊友...她PO契約書 黃帝穎:王如玄恐涉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15-12-18 07:46:33
※ 引述《v929598 (油加滿)》之銘言:
: 神隊友...她PO契約書 黃帝穎:王如玄恐涉洩密罪
: 1.新聞網址: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543166
: 2.新聞來源︰ 自由
: 3.新聞內容︰
: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朱立倫競選總部發言人徐巧芯於本月11日,在臉書上出示王如玄
: 見證的「房地買賣契約書」,律師黃帝穎認為,王身為律師,應遵守「律師見證規則」,
: 此舉若無經當事人同意便公開,就涉及洩密。
徐妹妺怎麼會有這些契約文件?是誰拿得給她的。
就算真的有心要公開,
徐妹妹應該要張貼的是王如玄自己買賣12軍宅的契約文件啊!
王如玄當周先生和謝惠珍的見證人,
理論上要保守秘密,怎麼會到處張貼這些契約文件,真是亂了套。
該公諸於世的文件沒貼出來,該嚴守業務秘密的都公開了。
╴╴╴╴╴╴╴╴╴╴╴╴╴╴╴╴╴╴╴╴╴╴╴╴╴╴╴╴╴╴╴╴╴╴╴
律師見證規則 第十二條(遵守秘密之義務)
律師就其見證之文書內容,除法令有規定外,
應有遵守業務秘密之義務。
╴╴╴╴╴╴╴╴╴╴╴╴╴╴╴╴╴╴╴╴╴╴╴╴╴╴╴╴╴╴╴╴╴╴╴
律師倫理規範 第三十三條
律師對於受任事件內容應嚴守秘密,非經告知委任人並得其同意
,不得洩漏。但有下列情形之一,且在必要範圍內者,得為揭露

一 避免任何人之生命、身體或健康之危害。
二 避免或減輕因委任人之犯罪意圖及計畫或已完成之犯罪行為
之延續可能造成他人財產上之重大損害。
三 律師與委任人間就委任關係所生之爭議而需主張或抗辯時,
或律師因處理受任事務而成為民刑事訴訟之被告,或因而被移送
懲戒時。
四 依法律或本規範應揭露者。
╴╴╴╴╴╴╴╴╴╴╴╴╴╴╴╴╴╴╴╴╴╴╴╴╴╴╴╴╴╴╴╴╴╴╴
: 日前民進黨立委段宜康繼續對王如玄提出買賣健安新城的質疑,朱辦發言人徐巧芯便在臉
: 書PO出王如玄所見證的「房地買賣契約書」,並指出「周OO賣健安新城的債權給謝惠珍
: ,當時王如玄主委是見證人,當然不可能購買」,想藉此證明王如玄並無此軍宅交易。
: 黃帝穎在臉書上指出,從徐巧芯這個舉動可知,「王如玄顯然把律師執行見證的業務內容
: 洩露給當事人以外之人」,若沒有經過當事人周OO的同意,此舉不但有違律師倫理,違
: 反「律師見證規則」,亦涉「洩漏業務上秘密罪」,除了最近北檢偵查的偽造文書、詐欺
: 及違反稅捐稽徵法外,王恐又增一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 徐巧芯臉書全文:(略)
: (請點新聞連結)
: 黃帝穎臉書全文:(略)
: 4.附註︰ 巧芯>//////<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5-12-18 07:52:00
茶無補髮...穴穴只叫
作者: randylee (小東東)   2015-12-18 08:07:00
沒錯,自己合約不敢公布,公布別人的!
作者: HansLee (Try Try Try)   2015-12-18 09:32:00
律師資格已不適任 作為一個人更失了誠信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