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參與眷改工作五年 我說真相

作者: YusaAoi (YusaAoi)   2015-12-06 21:34:35
參與眷改工作五年 我說真相
聯合報 曾德祥/九十歲榮民(高雄市)
拜讀十一月卅日「眷改亂相 鈔票黨最知道」一文,對眷改爭議見解,似是而非待斟酌。
筆者退役後任高雄市左營區西自助新村自治會長(無給職),曾參與眷改工作五年。其實老舊眷村改建,旨在搶救當時已屋齡五、六十年以上、竹籬笆泥土牆壁的眷舍,解決居民一遇颱風,輕則漏水,重則傾倒,生命財產可虞之苦;高雄市轄區內同期改建之九個不同地域眷村(海軍六個、陸軍鳳山三個)全部遷入現在的合群社區居住。這是聚集,怎麼會是打散呢?
老舊眷村改建資金,係以眷改條例第四條報經行政院核定之「老舊眷村土地及不適用營地處分」得款運用辦理,不得另行動用其他經費支應。條例第十條,改建基金得運用國有不適用營地得款,循特別預算程序,供眷村改建周轉之用,並於適當時期繳回國庫;另基金歲入歲出之編列運用,均得經審察機關稽核。又何來「沒有政黨,只有鈔票黨」之事?
按條例第廿四條規定,軍宅自交屋登記起五年內不得出售、出典、贈與或交換,又規定新宅未完成前,自願領取輔助購宅款者,經申報同意待新宅工程發包後依決標價格計算之。因此輔購款可能還要很久時間才能領取,如已先找到便宜適合舊屋,則急需用錢;王如玄早期理財,就是買下急需用錢戶的權利,這是互蒙其利。
至於眷村改建案是否有政治人物介入?有的,一位是前立委張顯耀,另一位是黃昭順,兩位都是為了與眷改監督團隊緊密配合,解決問題。如眷改期間適逢金融海嘯,物價飛漲,契約規定「物價上漲超過二%以上部分由國防部貼補;二%以內由廠商吸收」,概算完工後金額約六億五千萬元,全部轉嫁眷戶承擔(每戶約六萬元),筆者曾為此陳情,最後由立委張顯耀提案修法,再由立委黃昭順接續完成修法,物價貼補款由眷改基金會支付。
綜上論述,輔助完成眷村改建的是國民黨的立委,國民黨不是鈔票黨;眷改基金更非經手人可任意操作的。
http://udn.com/news/story/7339/1359420
王如玄說,擔任公職之前,有從事房地產的投資,但絕對依法申報,「我不是一個完美的人,但我一定是守法的人」。我們回頭檢視,宇昌案不但是發生在蔡英文擔任公職之時,還以密件遮掩事實。蔡英文未利益迴避,讓其家族企業介入宇昌案。國家要發展生技產業,自有國家的基金或國企可投入,何勞私人企業插花?公私混雜瓜田李下,自然會啟人疑竇。
作者: TAMAD (GIANTS KILLER)   2015-12-06 21:35:00
分到多少好處啦?
作者: mayjan   2015-12-06 21:35:00
看起來好像這是假象90歲了是孫兒代筆的吧
作者: bill6613 (bill6613)   2015-12-06 21:37:00
這篇領多少
作者: brella (府城嚴選臭懶趴)   2015-12-06 21:38:00
曾德祥是郭冠英新的筆名?
作者: pda2001 (pcplayer)   2015-12-06 21:39:00
被水槍招待過?
作者: yuching726   2015-12-06 21:39:00
參與眷改五年?!那如何說服你不是其中既得利益者?
作者: bbo40453 (祐!)   2015-12-06 21:40:00
有小英,80分
作者: kerrygabriel (kygl)   2015-12-06 21:57:00
玄過頭,別裝了
作者: boogieman (Let the Right One In)   2015-12-06 22:02:00
好個互蒙其利
作者: cpkjacky (hamo)   2015-12-06 22:06:00
別說配發軍宅了,光是違佔建戶補償金,就有鑑估的該管軍官勾結違佔建戶,高估補償金額五五平分,事發判刑的案例,黑啊。
作者: mswinnie (文子魚)   2015-12-06 22:40:00
聯合報廢文連發!!!
作者: kymco9999   2015-12-06 22:56:00
這位跟GV13很愛轉載聯合鳥社論
作者: lovebama (愛爸媽)   2015-12-06 23:53:00
我也來取個筆名叫100歲榮民好啦
作者: bearq258 (bearQ)   2015-12-06 23:55:00
一看就是寫錯 金融海嘯,物價是降低,之後遇上sars 建築業根本閒閒沒事做
作者: waynew11 (刺刺哥)   2015-12-07 00:43:00
到底是在公沙小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15-12-07 02:01:00
九十歲榮民 活在上世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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