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食安問題怎麼解決?宋楚瑜列「5大要點」

作者: qingzai (愛睏)   2015-12-01 16:04:20
※ 引述《tamecat (妞妞momo)》之銘言:
: 三立新聞網/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 魏應充劣油案一審判決無罪,引起各界撻伐,怒批「太鬼扯了!」食安問題讓人吃得不安
: 心,親民黨主席暨總統參選人宋楚瑜,今(27)日就在臉書PO出8張圖片,列出解決食安
: 問題的5大要點。
: 粉絲專頁「宋楚瑜找朋友」PO出「解決食安問題5大要點」,包括生產、包裝、運銷、分
: 銷、食用,多管齊下。首先要從源頭管理,使用「條碼履歷」並透過電腦管理,進行雲端
: 控管及異常管理,落實食品安全追蹤,並仿效美日,通過產品責任法,才能促使品牌廠商
: 嚴管製造流程。
: 此外,合法工廠應設置明顯標誌,以利民眾檢舉違法的地下工廠,並提供檢舉獎金,同時
: 也充實查緝檢驗人員落實稽查機制。而為了建立無毒安全的農業生產環境,應「標章統一
: 」,分批、分項、分階段建置農產品產銷履歷,以法令嚴格控管基改農產品,以及瘦肉精
: 、農藥等藥物的濫用。
: http://www.setn.com/m/news.aspx?newsid=108983
這些做法都很實際,其實稍微看一下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就知道,
其實這些都是老生常談,但食安法其實是希望業者自己管理大於中央管理
第三章第一條
食品業者應實施自主管理,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確保食品衛生安全。
食品業者應將其產品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自行或送交其他檢驗機關(
構)、法人或團體檢驗。
上市、上櫃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類別及規模之食品業者,應設置實
驗室,從事前項自主檢驗。
第一項應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之食品業者類別與規模,與第二項應辦理
檢驗之食品業者類別與規模、最低檢驗週期,及其他相關事項,由中央主
管機關公告。
食品業者於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即主動停止製造、加工、
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這邊應該要改成定期送交,而且具有強制性,老實說看完這個法規完全是自由心證的
你想送就送,只要主管機關沒有特別明訂時間就沒差。
實際上我們現在的問題應該是徹底的執行這些法規,讓他有名有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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