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法律不溯及既往,黨產條例又能如何?

作者: lave2002 (無相 b)   2015-11-24 16:55:58
處理黨產 不會像土匪一樣啦
全部歸國庫 這樣做太不人道
黨產條例會應該規定黨產的投資使用規範
例如
限制投資 就可能會讓一些黨產投顧機構收光
限制使用 例如只限於選舉資金補助 額度範圍
剩餘信託 避免黨黨產被政黨把持
黨場條例最重要的應該會規定 列黨產清冊名單
比對政府財產來追討是否有國家財產被不當使用
如果被使用了所得利益+利息如何規還
其實黨產條例最重要的不是收光黨產
而是讓黨產內容曝光+追討國家利益
講白就是公開透明啦~
至於不溯及既往 是不利性的處分行為
才會有這種原則適用 追討不當得利沒這種限制
比較麻煩是時效問題 不過應該會在特別法中另外規定
不然會追討不到 哈!
※ 引述《musashi0389 (龜山老夫郎)》之銘言:
: 這是我今天最後一篇了,認真討論一下。
: 前一陣子蔡英文說要推黨產條例,讓黨不能經營事業。
: 有些人聽得很爽,以為黨產這樣就能處理了。
: 其實黨產的問題有很層次可以談,
: 有幾點必須先釐清一下。
: 一、黨產無法還給人民,頂多收回國有。
: 其實黨產再怎樣也不會還給人民,最多收歸國有。
: 收歸國有=\=還給人民。
: 就算今天強制把黨產都沒收回國有,也不會進人民的口袋。
: 反而比較容易淪為另一批政客可以操作的資產。
: 二、政黨也是法人,也受憲法法障。
: 法律的施行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則:不溯及既往。
: 就是說法律只能對施行後所發生的行為發生效力。
: 換言之,條例的內容只能防止將來產生不當黨產,
: 對於過去已經產生的黨產並無拘束力。
: 更何況不當不等於不法。
: 政黨是法人,其權益當然也受憲法保障。
: 若條例內容是有針對性地溯及既往,極有可能違憲。
: 更不用說黨營事業底下的基層員工的生活保障。
: 三、結論:黨產條例沒啥鳥用。
作者: hssz (金佳映~好可愛)   2015-11-24 16:58:00
光是讓黨產曝光,金流透明,就可以避掉很多骯髒事情
作者: TiggerLin (離線)   2015-11-24 17:03:00
推 這篇有一點點行政法基礎了~
作者: musashi0389 (龜山老夫郎)   2015-11-24 17:07:00
讚成透明,但一開始就推定不當..依據何在?更何況僅稱不當,表現查無不法,黨產取得依法有據又何來不當得利?表示查無不法非不當得利,合法取得之財產,要特別立法將其國有化對法人而言,當然是不利性的行政處分所以對已取得之黨產,不能溯及往,將原本合法取得之黨產,重新認定為非法..最多僅能往後限制其黨產來源,既有是黨產不受影響之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5-11-24 17:14:00
...軍政一把抓,命令自己打還能被抓到不法也不簡單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5-11-24 17:14:00
當初就是不法取地
作者: sincere77 (台灣會更好)   2015-11-24 17:14:00
又在合法取得黨產了……就是專制時代的法律不合理所以才要轉型正義
作者: musashi0389 (龜山老夫郎)   2015-11-24 17:15:00
不合法跟不合理...意義不同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5-11-24 17:16:00
不合國家的理就應該抄掉
作者: musashi0389 (龜山老夫郎)   2015-11-24 17:16:00
轉型正義不是部分人說的算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5-11-24 17:17:00
轉型正義更不是加害者說的算去翻憲法阿,民主兩個字我不用多說了吧?
作者: musashi0389 (龜山老夫郎)   2015-11-24 17:17:00
那就來就法論法...別自以為正義了...民主...馬英九選贏阿扁、選贏蔡英文...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5-11-24 17:18:00
當初就是非法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5-11-24 17:19:00
所以蔣中正是全台選出來的?
作者: sincere77 (台灣會更好)   2015-11-24 17:19:00
蛆蛆說不準你說不合理,我覺得合理所以通通不用清算
作者: musashi0389 (龜山老夫郎)   2015-11-24 17:20:00
阿扁任內也沒處理掉,現在還講轉型正義?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5-11-24 17:20:00
阿扁任內國會是泛藍好嗎Zz爾且現在討論的黨產取得時間是兩蔣時期,民主在哪?
作者: sincere77 (台灣會更好)   2015-11-24 17:21:00
國會就一直藍營多數要怎麼做轉型正義?這次反K取得多數就有得瞧了
作者: musashi0389 (龜山老夫郎)   2015-11-24 17:21:00
阿扁得票還超過一半...那還叫民主? 還講轉型正義?
作者: kevinet7410 (自由王)   2015-11-24 17:21:00
musashi0389 建議你去讀一下轉型正義 德國能 南非能西班牙能 菲律賓能 南韓能 臺灣為什麼不能?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5-11-24 17:22:00
選罷法自己寫的,不寫絕對多數怪我嚕?
作者: musashi0389 (龜山老夫郎)   2015-11-24 17:22:00
可是馬英九兩次都是過半台灣人選出來的呀
作者: kevinet7410 (自由王)   2015-11-24 17:22:00
以前合法不代表現在就合理 國家仍然可以因為公益剝奪財產
作者: sincere77 (台灣會更好)   2015-11-24 17:23:00
因為台灣有KMT和他的屎衷支持者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5-11-24 17:23:00
台灣還有清鄉 戒嚴哩
作者: musashi0389 (龜山老夫郎)   2015-11-24 17:23:00
所以阿扁當總統合法但不合理嘛...
作者: sincere77 (台灣會更好)   2015-11-24 17:24:00
別偷換概念,現在在跟你說兩蔣專制時期的事阿扁是民主時期選出來的,懂?
作者: edwinn (剪了個夏天的長度)   2015-11-24 17:24:00
要論法歡迎發函各大法律系 在這嘴沒有意義的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5-11-24 17:24:00
..哪不合理,多數決沒硬性規定要半數以上 你自己腦的
作者: kevinet7410 (自由王)   2015-11-24 17:28:00
musashi0389 那你就來論法吧諒你也講不出個什麼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5-11-24 17:30:00
連立法形成自由都不知道的時能論小XD
作者: edwinn (剪了個夏天的長度)   2015-11-24 17:32:00
政治事件要論法跟玄過頭有什兩樣 嫌死不夠透嗎
作者: musashi0389 (龜山老夫郎)   2015-11-24 17:33:00
馬英九兩次選舉,得票率都過半...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5-11-24 17:33:00
阿試過全體半數了嗎(挖鼻阿所以兩蔣也過半嗎?
作者: kevinet7410 (自由王)   2015-11-24 17:34:00
musashi0389 不要再講馬狗過半了 快來討論轉型正義啊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5-11-24 17:36:00
有人覺得不合理要去立黨產條例,你覺得不合理去改選罷法阿
作者: musashi0389 (龜山老夫郎)   2015-11-24 17:39:00
吱吱把兩套標準當成轉型正義....果然天下無敵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5-11-24 17:41:00
扯兩件不相干的事叫兩套,誰檔你去修選罷了XD非藍即吱就繼續吧,反藍是吱,勞工是吱 到最後不知藍要抱誰去
作者: kevinet7410 (自由王)   2015-11-24 17:46:00
肚子沒墨水還敢在這跟別人嗆聲? 我還以為藍蛆都自以為有讀書欸
作者: musashi0389 (龜山老夫郎)   2015-11-24 17:50:00
政黑檢舉板好像不受理兒童的檢舉耶...哈哈
作者: kevinet7410 (自由王)   2015-11-24 17:54:00
藍蛆最愛扯東扯西了 沒讀書的渣就是這樣
作者: musashi0389 (龜山老夫郎)   2015-11-24 17:57:00
小朋友要有禮貌喔...乖乖
作者: kevinet7410 (自由王)   2015-11-24 17:58:00
XDDD自己的論點不堪一擊還敢說別人 真是笑掉我大牙了
作者: tannoy (HiYou)   2015-11-25 00:11:00
投給朱立倫,就是投給馬英九。國民黨不倒 台灣不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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