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丁宗蘇FB 不要害伶老師 不要害伶共同作者

作者: perceval (摸魚中)   2015-11-19 18:06:49
丁宗蘇是台大森林系老師,他臉書貼文的兩點補充給大家參考
https://www.facebook.com/dingtzungsu/posts/1102792036400512?pnref=story
陳建仁這篇論文的這案例,這些年來都是我論文寫作課程內教學術倫理時的案例。
以下是我這課程的相關投影片,透過這些當年的報紙報導,大家可以更了解是怎麼
一回事。基本上,就是他共同著作的某A論文,投稿時裡面有一些字句是一字不改地
引用B論文內某些文字。A論文的這段話有引註B論文,但是一字不改。所以,沒有概
念的剽竊,但有文字的剽竊。
除此之外,我還想補充說明二點。
第一,這件事情會爆發,是2007年台大醫學院院長選舉。當時楊泮池是院長主要候
選人,醫學院內部有人向報紙揭露這事,司馬昭之目的,大家都知道。(而且聽說抓
出來這問題的審稿者,就是被不當引用的B論文作者)
再來,最後一張投影片,爭議比較大。陳建仁說:「他雖掛名共同作者,但事前並沒
有真正看過相關內容」。他這位國科會主委的這句話引起學術圈內人的一片譁然。
他是這篇A論文的共同作者,怎麼可以在投稿前沒有看過文章內容呢??? 這情況我們
不能苟同。但之後,一位在陳建仁實驗室工作的大學同學跟我說,這句話被斷章取
義了。陳建仁是說他沒有看過那篇被引用的B論文的內容,所以不知道那B論文內的
某些句子被A論文一字不變地節錄引用了。這樣我就釋懷當時這位國科會主委的說法
了。因為沒有看完所有被引註的論文是可以被接受的事。但是,報紙上這樣寫,好
像就是他掛名作者,但是投稿前卻沒有看過他掛名的文章。這點被冤枉了。
當然,這點也是文字技巧。所以。政治歸政治,口水歸口水。研究生們,請千萬不要
一字不變地節錄引用人家文章內的某一段某一句。
不要害伶老師,不要害伶共同作者。
作者: cangming (蒼冥)   2015-11-19 18:14:00
現在比較進步了 論文系統都會比對
作者: moondark92 (明星黯月)   2015-11-19 18:20:00
蔣偉寧是坐在第三排吧...哪個非通訊作者可以透視審查過程的? 反而是做為交通警察的期刊編輯群看得更清楚讓陳震遠連續重覆犯了幾十件才發現...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5-11-19 18:31:00
蔣真的嚴重很多
作者: moondark92 (明星黯月)   2015-11-19 18:34:00
他只能看到論文,不能看到犯規的審查過程nature的專文回顧中難道有說所有共同作者都能看到reviewer資訊,還能研判出那些是人頭戶???學生犯錯師之過乎?鄭捷的小學和中學老師們該當何罪呢?蔣只有他一個博士生嗎? 博士生帶多了總會有些壞竹而且主犯陳震遠好像不是蔣的博士生?博士生的兄弟開人頭審查,然後要指導老師負責...google了一下,陳震遠指導教授博士:許榮中 碩士:李忠潘這兩位該負責嗎? XD話說google"李忠潘"還滿有趣的,不知是否同一個人
作者: cyp001 (醫生叔叔)   2015-11-19 19:08:00
作者: Re12345 (GF#2)   2015-11-19 19:14:00
蔣只有他一個博士生嗎XD 講的好像一年可以帶幾百個moondark92你護航的內容實在太令人感到噁心了
作者: moondark92 (明星黯月)   2015-11-19 19:32:00
還是先說說閣下的指導老師負責論,李忠潘該負責嗎?就陳震遠後來發表一堆文章都掛陳震武與蔣偉寧重疊率自然會很高,蔣偉寧升等的時代論文還不用寫很多?除非是有很多只有陳震遠和蔣偉寧,沒有陳震武的文章否則就只是陳震遠順便開人頭幫陳震武審查而已...無論如何,主謀陳震遠絕對不是蔣偉寧指導的博士生...
作者: cyp001 (醫生叔叔)   2015-11-19 19:39:00
蔣的問題又不只掛名 以他為主的文章問題更大
作者: moondark92 (明星黯月)   2015-11-19 19:40:00
蔣偉寧1992就已經升教授http://tinyurl.com/ndegpdh2000年之後都有行政職,能花在寫論文的時間自然會少那cyp大認為他1992升教授前的論文有沒有問題?
作者: cyp001 (醫生叔叔)   2015-11-19 19:48:00
'那你不如問他小學作業有沒有問題啊 還牽拖啊我貼的連結你怎麼都不敢回啊? 人家都指出問題在哪了
作者: moondark92 (明星黯月)   2015-11-19 19:51:00
閣下貼的連結不就是一文多發自己抄自己而已他的責任就是未發現抄襲和陳建仁一樣罪狀前面那篇推文就回了蔣偉寧的主持的研究計畫就一大堆,爬行政職最好是還需
作者: cyp001 (醫生叔叔)   2015-11-19 19:53:00
既然都是抄襲 怎麼一個被刊 一個被撤呢?
作者: moondark92 (明星黯月)   2015-11-19 19:53:00
要那些論文...被撤的主因就是審查作弊視同未審查阿期刊給蔣的回函不是說得很清楚了嗎?
作者: cyp001 (醫生叔叔)   2015-11-19 19:55:00
蛆蛆好可怕 現在為了拖蔣下水 直接指蔣作弊 XD
作者: moondark92 (明星黯月)   2015-11-19 19:57:00
當然是陳震遠作弊,前文講得很清楚了不是?在下沒興趣玩文字遊戲迴圈...蔣必須是通訊作者或第一作者才比較有用處掛名的目的有時純粹是為學生站台性質...自己抄自己說穿了就一文多發阿...抄自己和抄別人的哪個嚴重?
作者: cyp001 (醫生叔叔)   2015-11-19 20:03:00
原來一文多發是可以的啊...連報紙投稿都不行了
作者: moondark92 (明星黯月)   2015-11-19 20:03:00
回函的口吻就"視同未審查"所以內容不論...在下沒說可以,所以說最多就和陳建仁一樣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5-11-19 20:04:00
放屁
作者: moondark92 (明星黯月)   2015-11-19 20:05:00
"未發現第一作者抄襲"的罪狀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5-11-19 20:05:00
37%都是抄的,還一樣一個是前言引用他他人的文句三行,一個是論文本文37%哪門子一樣
作者: moondark92 (明星黯月)   2015-11-19 20:08:00
偷一元也是偷...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5-11-19 20:10:00
沒偷這回事
作者: moondark92 (明星黯月)   2015-11-19 20:10:00
蔣作為共同作者之一最好是有空去翻陳震遠所有論文看有沒有重覆,那37%應該包括蔣沒掛名的論文吧?陳震遠被撤60篇,蔣掛共同作者的只佔了5篇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5-11-19 20:13:00
剛好是掛蔣的民子
作者: moondark92 (明星黯月)   2015-11-19 20:17:00
搞不好蔣以為是同一篇就簽名了? 當然這只有蔣知道...總之蔣只是監督的角色,和陳建仁監督的角色一樣剩下的是抄多抄少的問題,抄自己抄別人的問題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5-11-19 20:19:00
好啦你爽就好
作者: moondark92 (明星黯月)   2015-11-19 20:19:00
抄37%是抄,抄1%還是抄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5-11-19 20:20:00
順便跟你說陳醫師最直接的指導教授是台大校長
作者: moondark92 (明星黯月)   2015-11-19 20:21:00
在下其實不認同指導教授負責論...是本篇作者...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5-11-19 20:21:00
前言本來就要引用他人的結論或實驗方法時態改成過去試就不算了
作者: moondark92 (明星黯月)   2015-11-19 20:23:00
在下認為陳有責任但不是太大,同樣的蔣也一樣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5-11-19 20:23:00
這報告裡面都有講我認為蔣大很多就這樣,你可以不用再說了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5-11-19 20:26:00
不用再說了,蔣就是問題大不會改變想法的
作者: moondark92 (明星黯月)   2015-11-19 20:27:00
如果是掛通訊作者的指導教授責任較大不掛通訊作者的共同作者,是不是指導教授責任一樣
作者: SunnyDale (蘋果西打的救贖)   2015-11-19 23:21:00
黨工上班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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