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黑心豆花偵辦期間 段宜康即傳真干涉

作者: shinywang (大溪月野兔)   2015-11-03 12:02:47
黑心豆花偵辦期間 段宜康即傳真干涉
中時電子報/葉德正/2015年11月03日 04:10
針對立委段宜康介入無水石膏「黑心豆花」案,他強調國外標準係食品合法添加物,且偵
結後才與食藥署開會討論;新北地檢署檢察官黃孟珊昨痛陳,偵辦期間即接獲段宜康透過
法務部傳真質疑「檢方違法搜索扣押及羈押被告」,她說,「這不叫介入,什麼才叫介入
?」
民進黨主席蔡英文表態贊同段宜康的作法完全符合國際標準,是身為立委該做的事情;黃
孟珊指出,無水石膏在今年6月合法,但去年起訴此案時,無水石膏並非法定食品添加物,
合法化並不會影響當時的犯罪事實與接下來的宣判結果;對於段宜康揚言提告,她強調會
配合調查。
三重盧佳食品去年遭踢爆使用無水石膏製作黑心豆花,新北檢查出上游「永昌化工」將工
業用無水石膏偽裝成食用級二水石膏,承辦檢察官黃孟珊去年12月10日偵結,依違反食品
安全衛生管理法與詐欺等罪,起訴負責人周德永;新北地院上月29日辯論終結,預計本月
中旬宣判。
黃孟珊指出,當初偵辦永昌化工一案時,即函詢食藥署「無水硫酸鈣(無水石膏)」是否
准用於食品及申請食品添加物許可證,食藥署明確函覆「『無水硫酸鈣』並非台灣地區准
用的食品添加物品項,不得供作食品加工用途,無法申請食品添加物查驗登記許可證」。
黃孟珊說,全案經過段宜康與食藥署開協調會,無水石膏竟然能因廠商提出申請討論後,
成為合法食品添加物,況且當時將永昌化工無水石膏送驗,檢測出鋁、硼、鋇、銅、矽及
鍶等對人體有害的重金屬,現在居然能夠合法加入食品,讓她不解。
對於段宜康強調是全案偵結後,才找食藥署開協調會,黃孟珊指出,該案偵辦期間,段就
透過法務部傳真,質疑她「為何可依據衛生局的檢舉即去搜索扣押被告廠房」、「為何未
有確切證據即羈押被告」、「檢方違法搜索扣押及羈押被告,應立即釋放被告」,並要求
她回覆。
審理中 段找食藥署開會
黃孟珊收到該份傳真後,當下情緒相當激動,也出示給同事看,並由主任檢察官回覆傳真
內容;她說,該案起訴後進入法院審理,審理階段,段宜康找食藥署開會,仍屬於介入司
法,也對食藥署態度多變、標準不一,感到痛心與無奈。
「我不是蔡正元朋友,勿將此事政治化」,對於段宜康質疑她貼文時機點與選舉有關,黃
孟珊強調,永昌化工一案上月29日在法院辯論終結,周德永在審理時提出「食藥署今年6
月已將無水石膏列為合法食品添加物」作為辯詞,她才驚覺工業石膏竟已成為我國合法添
加物,才氣憤貼文,食品安全應該嚴格檢視,不該含糊帶過!
對於檢察官的說法,法務部對此不予回應,強調不會介入個案偵辦。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1103000403-260102
作者: gidapops (你今天兄弟了沒)   2015-11-03 12:04:00
全民喜嚐化工食品的大英文時帶來臨 謝絕檢討 啾咪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5-11-03 12:06:00
請黃孟珊傳真拿出來,廢話這麼多
作者: gp99000 (gp99000)   2015-11-03 12:07:00
中時也太慢了 戰完的東西再吵一次就行喔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5-11-03 12:12:00
把傳真拿出來 一刀斃命 但是記得日期不要再誤植
作者: chyou2003 (Smelly Cat ^^)   2015-11-03 12:17:00
日期再次誤植機率高達8成
作者: Silverdawn (Ptt鄉民)   2015-11-03 12:18:00
中時只是抓到機會瘋狂抹黑
作者: arabeske (arabeske)   2015-11-03 12:19:00
護駕!護駕!
作者: adampolo (adampolo)   2015-11-03 12:25:00
偉哉!綠色執政不只餿油,連工業石膏都可以吃了!
作者: shinywang (大溪月野兔)   2015-11-03 12:29:00
樓上 現在還是藍色在執政說 什麼時候換成綠色惹??不記得食藥署以及專家學者屬於民進黨統轄
作者: rx178mk2 (..............)   2015-11-03 12:32:00
還沒執政就讓百姓吃工業石膏了,讚
作者: wnkwnk (^______________^)   2015-11-03 12:32:00
文組+三寶=理盲濫情(無誤勿戰)
作者: rahim (money making money)   2015-11-03 12:35:00
「無水、二水」完全不是重點,重點是「食品級、工業用」這兩個,台灣食藥署之前不認為食品級無水石膏是合法添加物(但歐盟是),段宜康做的事是爭取食藥署將「食品級無水石膏」列為我國的合法食品添加物,藍媒卻ㄧ直要把「無水石膏」跟「工業用」抹在ㄧ起,塑造「無水石膏」都是有毒、不能吃的假象
作者: rainf (天天都orz)   2015-11-03 12:39:00
文組不意外
作者: boogieman (Let the Right One In)   2015-11-03 12:42:00
提告就對了放話都沒用
作者: BUMAS (中年人)   2015-11-03 12:49:00
唉,那個公司的石膏有重金屬跟所有石膏都問題根本是兩回事好嗎,這點是在怎麼辯都凹不回來的
作者: Orzer (按☯KMT)   2015-11-03 13:04:00
狗報能信,屎就能吃。
作者: adampolo (adampolo)   2015-11-03 13:15:00
現在還沒吃,等綠色執政就要吃了!
作者: shinywang (大溪月野兔)   2015-11-03 13:23:00
樓上幹嘛要醬嫌棄你這七年多賴以為生的食物
作者: lin821   2015-11-03 13:46:00
這個檢察官怪怪的 她講話避重就輕還是中時段章取義
作者: jayfeng (傑奉)   2015-11-03 14:03:00
食藥署說沒收到段立委的要求或傳真 檢察官要不要出來道歉
作者: adampolo (adampolo)   2015-11-03 14:20:00
空心菜名言:文科生邏輯比理科生好!
作者: rockchangnew (rock)   2015-11-03 18:54:00
無水有工業用跟食用,這樣業者就有機會動手腳如果禁用就比較不用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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