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im (@@@@@@@)》之銘言:
: 幹他媽的,支持者吃一頓飯捐5萬元,
: 給蔡英文的場合,
: 竟然也可以解讀成小英賄選場合。
: 我要去和Yahoo蠢蛆們留言對幹了!
: 連這種自我安慰空間,
: 我也不想留給你們!
我只能說:「要就快點開始偵辦分案!!!」
天底下我第一次聽到「我付錢給政治人物,然後政治人物涉及賄選的」
是怎樣??賄選多少?金額負數嗎???
啊幹那是不是
「還是國民黨好,媽的國民黨賄選是候選人拿給給我,民進黨賄選是我拿錢給他」
挖靠~~
只要檢察官有任何動作,我立刻去參加洪的募款餐會,然後告發柱柱賄選
補個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