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林陵三公懲會不懲戒 林佳龍:遲來正義

作者: rutele (骨灰)   2015-09-07 15:24:14
1.新聞網址:
http://news.sina.com.tw/article/20150907/15108451.html
2.新聞來源︰
新浪
3.新聞內容︰
台中市副市長林陵三在交通部長任內的桃園機場BOT案,
遭監院彈劾,公懲會日前決議,不受懲戒,對此,台中
市長林佳龍今天(7號)在市政會議表示,這是遲來的正義。(寇世菁報導)
台中市副市長林陵三擔任交通部長任內,涉及桃園機場
捷運BOT案,今年2月,遭監察院彈劾,移送公懲會,公
懲會日前決議,不受懲戒。對此,林佳龍週一在市政會
議中,為林陵三打抱不平,並表示,政務官要負政策成
敗責任,當然要有裁量空間,如果不是當初接受仲裁結
果,繼續打官司,桃園機場捷運能通車嗎。林佳龍指出
,當初契約中明定有爭議時可仲裁,而仲裁結果又判交
通部輸,接受仲裁結果,卻被監察委員彈劾,難道監委
能對政策成敗負責嗎?甚至有監委說,擔任法官時,都
是先假設當事人有罪,先起訴,到二審時再判無罪,根
本違反無罪推定原則。
林佳龍說,監察院與公懲會各有分工,不是比誰大,希
望監察委員尊重公懲會決議,因為這對未來施政非常重
要,如果這次被懲戒,以後誰敢接受仲裁結果?,如果
政務官連接受法定仲裁的權力都被剝奪,這還是民主法
治國家嗎?
林佳龍勉勵市府同仁,政務官要有擔當,難免會多一點
風險,如果不願意面對風險,就不要當政務官,當個公
務員就好,這是對良心與歷史負責。
4.附註︰
原來這才是監察院真正的用途啊!
科科
作者: n1lk5g2 (傑先生™)   2015-09-07 15:27:00
現實世界封像早就變了
作者: walter41 (walter)   2015-09-07 22:45:00
推給毛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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