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大罪日本治台50年の..........

作者: ulycess (ulycess)   2015-08-17 22:51:53
※ 引述《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之銘言:
日本:當年推匪徒刑罰令是錯的,台灣對不起
kmt:當年228和白色恐怖都是共產黨和流氓害的啦
....... 我寧願當皇民
雖然有點放馬後炮
不過當年警察國家是世界的潮流
和當年英國法律相比,匪徒刑罰令還比較輕
例如在西敏寺塗鴉,在倫敦大橋尿尿,和吉普賽人相處一個月都可以判死刑
BY 英美法律與社會 高玉泉著
作者: goldduck (哥達鴨)   2015-08-17 22:56:00
你以為當皇民就給你當啊 資格有符合嗎
作者: Florismart   2015-08-17 23:00:00
安倍: 台日友好,皇民名額有限,不過歡迎來做皇奴 :P
作者: Killercat (殺人貓™)   2015-08-17 23:02:00
如果要比官方說法,應該兩者都取官方說法吧?
作者: hagousla (會痛的)   2015-08-17 23:04:00
KMT從來不認錯,也從來不承認,那來的官方說法
作者: goldduck (哥達鴨)   2015-08-17 23:09:00
以目前板上發文內容 能符合皇民資格 幾乎可以說沒有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5-08-17 23:29:00
.............你把影片看完了嗎兩者差很多好嗎 雖然這是個發洩版但不能整天失去理智
作者: julianscorpi (各打五十大板流 免許皆傳)   2015-08-18 00:12:00
的確不應該整天失去理智瘋狂推文跳針啊。
作者: luuva (驢猫)   2015-08-18 00:27:00
有一堆皇民化理論 但根本沒有設下「皇民資格」這種東西還在那資格資格的 先去當時法律裡翻出所謂資格再來講吧
作者: goldduck (哥達鴨)   2015-08-18 07:48:00
你要不要先翻翻櫻花卡怎樣拿 入籍怎樣入籍 說的跟喝水一樣簡單不是現在想當日本人就能當的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