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一中同表的四個未解之謎

作者: tony121010 (我是來亂的)   2015-07-17 13:52:57
1.轉錄網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forum/20150717/649895
2.轉錄來源︰
蘋果日報
3.轉錄內容︰
一中同表的四個未解之謎
2015年07月17日13:16
作者:楊貴智(東吳大學法研所國際法組碩士生)
柱柱姊的「一中同表」將兩岸法理現狀理解為主權宣示重疊、憲政治權分立,「中國」是
ROC與PRC的總和,其主權、領土由兩岸人民所共有及共享。但是這段「很有學問的話」不
僅令同黨黨員憂心、令敵營竊喜,也讓全國國民一頭霧水:這到底在說什麼?本文認為,
一中同表一直有四個講不清楚的地方。
「各表突變同表?」
首先令人感到費解的地方在於「兩岸的『主權重疊宣示主張』為何可以直接得出兩岸在『
法理上同屬一個中國』」?拿前些日子的「補教人生」大戲為例,難道蔡O璇與陳O璇均主
張自己才是高O華的元配(配偶權宣示重疊),兩人在法律上就一起同屬「整個高家」,
然後就多元成家、「共有共享」高O華嗎?再舉其他例子:我國與日本均對釣魚台提出主
權主張,但我們並不想跟日本人「共有共享釣魚台主權」。南北韓均主張其主權及於整個
朝鮮半島,但是國際上從來不把南北韓合在一起並稱「整個朝鮮半島」。主張歸主張,法
理歸法理,絕不是能把當事人的主張隨便湊和來得出結論,過去各表的事實怎麼會突變成
為同表,此為難解之謎其一。
「一中何曾同表?」
除此之外,一中同表在歷史上則從未發生過可用來說嘴的前例,怎麼可能會是現狀。慘痛
的歷史事實是我國聯合國席次被中共取代後,國際社會承認的中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
僅不再是中華民國,更從來不是什麼與中華民國所共享主權的整個中國。相較於南北韓曾
經於奧運賽事中持統一旗共同進場,PRC的做法都是打壓、矮化ROC,壓根不打算和ROC「
共有共享中國主權」啊!否則,兩岸在國際賽事應以「整個中國」名義參賽,台灣隊則不
再是「Chinese Taipei」。「中國駐聯合國代表團」應由兩岸政府共組而非由PRC取代ROC
,在WTO則應由「整個中國」代表團取代中國及中華台北常駐代表團,我國更無需成為
ICAO的「特邀貴賓」。此為難解之謎其二。
「一中如何同表?」
柱柱姊也不曾先不要管現狀是幾個中國了。我們可以進一步思考,倘若未來真的一中同表
,那會是什麼樣的情況呢?我們有2個選項
1. 中國=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兩國論)
2. 中國=中華民國政府+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一國兩府)
由於柱柱姊曾說:「要讓大陸接受中華民國存在的事實、不同意台灣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
、不同意中華民國喪失主權」、「中華民國在世界上有一百數十個國家不承認,中華人民
共和國,對不起,也有二十二個國家不承認你,只是你比較大、我比較小。」、幕僚游梓
翔則說「也有人認為可以加上『憲法』或是『政府』,不過我們原則性的大方向就是『正
視中華民國的事實存在』」,換句話說柱柱姊非常堅持中華民國主權,而主權的最基本要
求就是一國必須在法律及事實上獨立於另一國存在,那就是要獨立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存在
了,因此我們幾乎可以說一中同表就是選項1的兩國論。
但可惜柱柱姊已經明確否認一中同表是兩國論,甚至說「我不可以說中華民國存在」,那
是不是表示柱柱姊主張的是選項2的一國兩府呢?但若把柱柱姊的理論理解一國兩府,又
會出現許多矛盾。柱柱姊曾經改口說是要對岸承認ROC「政府」存在的事實,但根據國際
法,政府承認意味著承認該政府「代表哪一個國家」或者「事實上的政權」。若不能讓對
岸承認「ROC政府代表ROC」,暗示著ROC只是「事實上的政權」而不是國家,而這個結論
顯然連柱柱姊同黨陣營都無法接受。
柱柱姊又不想要減損主權,又不想要說自己是兩國論,一中同表理論可說是內心左右為難
、百般掙扎,一言以蔽之」:「兩國論是想說不敢說的傷痛,一國兩府還埋藏在我心中,
讓我對中國的思念越來越濃,我卻只能把中華民國放在你我的心中」此為難解之謎其三。
「一中為何須同表」
筆者認為所有民眾最關係的問題還是在於「我們為什麼要和對岸一起表一中」?馬總統曾
在媒體前表示「一中同表」與「一中各表」基本相同,但本文以為兩者大大不同。關鍵在
於台灣人自己的命運能不能自己決定。
馬總統的一中各表繼續主張ROC是唯一合法代表中國的政權,雖然看似是在國際舞台上唱
荒唐的獨角戲,但是至少在法理上得以避免大陸干涉台灣事務。綠營及時代力量則主張台
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他的名字叫做中華民國,也是堅持台灣人有自己的主權,自己
的命運自己決定。
如今洪秀柱的一中同表,有如讓台灣人和大陸人一起開一台叫做「整個中國」的車,那問
題可就很多:車子要登記在誰的名下?誰開車?誰付加油錢?誰決定這台車要開到哪裡去
?...也就是說,當兩岸同表一中後,就有許多問題必須一起決定,而不再是台灣人可以
自己決定的了。
筆者以為,台灣共識在這些論辯中已悄然成型,那就是台灣不管怎麼表,都要讓北京政府
繼續管不到:台灣的前途要有台灣人決定。然而,當兩岸同表一中以後,北京會願意放棄
「重疊的主權宣示」、會願意和台灣人「共有共享主權」嗎?台灣又能如何確保未來自己
的事務不被北京干涉?彼此之間的法律關係是要取決於對岸的「善意讓利」嗎?是否難保
成為第二個香港:「中央授予多少權力,香港特別行政區就享有多少權力」?最關鍵的是
,讓台灣借殼上市的「一中各表」已經在國內產生諸多不滿,到底為什麼還要進一步把「
殼子」丟掉,使台灣人跟大陸一起表「一中」,這才是「一中同表」理論最令人費解的地
方。
4.附註︰
作者: boogieman (Let the Right One In)   2015-07-17 13:55:00
某名嘴說的改成一床各被跟一床共被就知道一不一樣了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15-07-17 14:10:00
同床難免巫山雲雨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