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當槍聲傳到德國

作者: GreenSoldier (我是綠小兵)   2015-06-14 11:37:31
自由廣場》當槍聲傳到德國
2015-06-14 06:00
◎ 劉威良
在德國四年級的小學生聽到我與台灣高中生談到死刑處罰的問題,他聽了很有所感地說,
「人應該從自己的錯誤中學習」。接著小學生的父親說,其實在一個法治國家,一個死刑
犯所需要耗費的費用比無期徒刑、十年二十年罪犯的費用還多。他說,法治國家應該會、
也必須讓罪犯上訴, 一般被判死刑的當事人都會力求上訴,官司打下來都要十幾二十年
,所耗損的法官、律師及行政費用其實比養一個十幾年的更生人還要高。
如果就實際人性面的報復來說,把人不得假釋地關死,和把人一槍斃命地處死,哪種殘忍
?一槍斃命的死,其實是便宜了犯罪者,他死了,所謂「殺人償了命」,但他完全沒有機
會懺悔,完全沒有機會在他自己的過錯中學習,根本達不到更生的目的。另一方面,判刑
者與行刑舉槍的法警其實都很擔心證據不足時,必須承受良心譴責的折磨。而這樣可能誤
判的案例,在台灣一直都有聽說,應該不是少數。
如果覺得寧可錯殺一百,也不能放過一個真正的重罪犯,那樣的思想是非常可怕的。德國
小學生的父親說,如果司法真的是變成報復的工具,而非是從錯誤中再學習來立意,那麼
這些被國家殺掉的罪犯家屬,是否也應該一報還一報,他們是否也要報復簽准死刑的國家
機器相關人?比如他們為報復的目的而報復判刑的法官、司法院長或是總統?我們應該想
想,司法的目的是什麼,才能在廢死與不廢死中澄清我們社會到底要什麼。
最近台灣槍決六人的事件引起國際社會注目,德國人權組織與在台灣的英國辦事處都公開
回應,提出他們的看法。有人說,他們是干涉內政。但,台灣當年戒嚴,囚禁許多政治犯
,如果沒有國際施壓干涉,台灣政府是不會釋放政治犯的。之前的動物保護法,也是國際
社會大力抗議,才催生了台灣走進文明國家之列。人權無國界,國際干涉爭取的是大家的
公義與人權。
(作者為德國台僑)
http://talk.ltn.com.tw/article/paper/889219
反對廢死應該是台灣高度藍綠對立下難得的共識之一
這些歐洲白人廢話那麼多 那麼悲天憫人 怎不快點來認養台灣的死刑犯 帶回歐洲去養
劉先生怎不自己帶回去養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15-06-14 11:42:00
今天是KMT喜得金磚的一天 還有人在廢死不可唷?
作者: Ghamu (貓丸)   2015-06-14 11:46:00
我支持有配套的廢死 一堆反廢死只是理盲濫情提出千百個有力論述只會跳針犯人多兇殘受害人多可憐根本沒有想讓事情變好 讓社會更好的思考 只想槍斃了事
作者: stratford (浣熊君)   2015-06-14 11:54:00
不錯不錯 簡直跟飯盒一個人樣XD 要用核能 那核廢料放你家好不好*一個樣
作者: a96932000 (HILO-TES)   2015-06-14 11:55:00
社會便更好跟槍斃了事不是互斥的吧?不太相信一定要廢死後社會才能變更好...
作者: discoby (黑皮)   2015-06-14 13:30:00
你看看 這裡面有多少催眠暗示 「廢死以後只能關他十幾年」狗屎 就算廢死也要是終身監禁 關到他斷氣前一刻再說一次 廢死聯盟不支持無法假釋的真正終身監禁這些俗辣屁 敢做不敢承認 一面說他們有配套 講到配套又支唔其詞 不敢承認他們的配套就是管個十幾年了事只會跳針說他們聯盟內部沒有共識一定要不要終身監禁 所以不能賴在他們身上靠北 自己都沒結論 卻只想要硬上 這不欠罵怎樣才欠罵
作者: Ghamu (貓丸)   2015-06-14 14:45:00
廢死終身監禁對社會來說跟槍斃一樣是永久隔離只要幾個事後證明是冤死賠償的錢就夠養一堆無期徒刑加上在監獄裡做工自給自足 剩餘價值產出拿來賠償受害者有些受害者是家中經濟支柱 你把犯人槍斃經濟重擔根本也不會獲得任何改善 倒不如活著贖罪實際有效受害者家屬心裡講白了就是希望犯罪者處以極刑 如果今天台灣有死刑 也有每個月鞭刑10次 鞭到犯人死亡兩種當法官判殺人犯死刑 肯定也會有家屬氣憤地說太便宜他了要讓他嚐嚐受害者的痛苦才能死啊!! 司法不公! 你們維護殺人犯不考量被害者的感受
作者: discoby (黑皮)   2015-06-14 17:21:00
靠北 現在是來到了殺人犯權益保護協會嗎?要假釋也行 服刑期滿1/2給你權利申請假釋 死刑改判徒刑從50年開始起跳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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