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記分局長申誡 柯P拒簽:沒有電玩如何

作者: markoo (上行下笑阿..)   2015-06-06 21:28:32
柯P的邏輯沒問題....
今天是懲處...
沒有人可以保證 轄區內 是不是一定有賭博性電玩
也沒人能保證 轄區內一定沒有賭博性電玩
今天的懲處 是建立在保證轄區內一定有賭博性電玩 但是你抓不到 所以你失職
但顯然柯P認為這個不合理
如果 今天這幾個分局長 交上來的報告 是查無非法
但是 如果有民眾檢舉 也經過確認後 確實是有 那就是瀆職
這時候懲處 自然沒有現在這些毛
但現在的情況應該不是上面那種
單純只是 某些人 腦袋不知變化 懶得改辦法
反正就先懲處 之後再記幾隻嘉獎回來
你沒怨言 我不用做事 上下相交賊 不就是從小地方開始嗎 這才是問題...
※ 引述《Asasin (Assassin)》之銘言:
: 這事情的邏輯是這樣的
: 警方要取締什麼電玩? 街機KOF那種? 難道台灣人連打個格鬥天王的權利都沒有?
: 不是的,警方要取締的是"賭博性電玩"
: 問題是全台灣根本就沒有合法的"賭博性電玩店"
: 所有有立案的電玩店都是合法的,也代表理論上都不能擺賭博性電玩
: 所以賭博性電玩都在哪?
: 中南部鄉下就放雜貨店、小吃店後面
: 都市一點的地方就開合法店掩護非法店,這合法店根本不限於合法的電玩店
: 餐廳、理容院、快炒店、酒店等等都可能有
: 所以回到這件事情來說
: 柯P這個邏輯對不對?
: 我想是不對的
: 因為看了上面我的說明就可以了解
: 警方取締目標是賭博性電玩
: 但賭博性電玩跟轄區內有沒有電玩店根本是兩回事
: 所以要說"因為轄區內都沒有電玩店所以根本查不到賭博性電玩"這邏輯上很明顯是錯的
: 而根據這個邏輯引申出來"轄區內沒有電玩店所以查不到非法電玩所以根本不該懲處"
: 這也是錯的
: 很簡單的一個道理
: 你在台灣找不到一間麻將館
: 但台灣人難道不打麻將嗎? 肯定有嘛
: 那打麻將時都不賭錢嗎? 肯定有嘛
: 再舉個例子
: 全台灣沒有一間合法的妓院
: 但台灣就沒有妓女了嗎? 肯定有嘛
: 最後回到賭博性電玩的議題上
: 到底這個績效掛0的分局轄區內是不是真的沒有賭博性電玩可以抓?
: 我不敢說肯定有只是沒抓到
: 但我寧可相信沒抓到的機率高一點
: 應該沒人敢說自己轄區內都沒有賭博性電玩吧?
: 所以我認為柯P這次這樣處理是不好的
: 畢竟他對治安是外行,甚至可以說他對社會底層的很多事情是外行
: 你很難想像要買到一把槍、一包毒品有多容易
作者: andy2300224 (恩~)   2015-06-06 21:35:00
對比上一篇還想分析邏輯...這篇中肯多了
作者: markoo (上行下笑阿..)   2015-06-06 21:41:00
應該說 假設出發點不同而已 如果當時立的辦法是避免分局不做事就沒事的心態 不去抓 我倒認為問題出在獎懲辦法出錯應該是 抓的勤的 嘉獎 然後被檢舉很多卻抓不到的 懲處如果轄區內真的沒這項 分局長為了達到績效 投入警力去抓
作者: andy2300224 (恩~)   2015-06-06 21:43:00
就是公務員的奇怪做事原則 頭疼醫頭 有交代就好
作者: markoo (上行下笑阿..)   2015-06-06 21:43:00
這虛無飄渺的賭博 這才是失了根本吧...
作者: pda2001 (pcplayer)   2015-06-06 21:43:00
同想法推 且若有包庇 一堆想打臉柯p的 一定用力幫忙抓
作者: andy2300224 (恩~)   2015-06-06 21:44:00
反正懲處做做樣子 改天再嘉獎回來相抵你把源頭抓到 可能是從前哪個上層重視這個成果逼下面一定要有績效 就像柯講的 這政府太多kpi太奇怪這一次的事件完全可以體現柯所講的政府的荒謬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5-06-06 21:56:00
柯P說那句會怎麼會邏輯沒問題...用有沒有電玩店來佐證有沒有賭博性電玩績效,然後再用這個來說不應該懲處,這就是邏輯不對阿,柯P可以說現在賭博的機台少了查不到沒績效正常但邏輯肯定不是"因為沒有電玩店,所以沒有賭博性電玩"如果柯P這種邏輯成立,那毒品跟槍枝都可以類推了,都等別人檢舉或其他分局查到再來檢討因為沒人可以保證轄區內一定有毒品或槍嘛你說的我知道啦,所以我就說了阿,用一樣的邏輯套用到查毒品跟查槍上,你就知道問題在哪了嘛為什麼要訂績效? 就是要讓分局長去重視這個區塊,持續去把這塊鎖緊所以台北那個分局的百姓都肯定轄區內沒有賭博電玩了?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5-06-06 22:11:00
定績效是有必要性 人還是被動的 ~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5-06-06 22:12:00
沒有所謂的報告好嗎...懲處公文就是人事室附規定簽上去也好啦,就讓柯P試看看吧,反正只要這個分局這個績效可以0不會被檢討那就等於說這個分局可以不用查了
作者: ironct (江湖規距,九出十三歸)   2015-06-06 22:15:00
你怎麼不把一樣的邏輯套用到殺人案或擄人案上?今天你要打柯批這句話有邏輯問題的話,就去該轄區找出一間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5-06-06 22:16:00
只是這也是一個折衷的方法 也有可能是有查但沒查到 ~
作者: ironct (江湖規距,九出十三歸)   2015-06-06 22:16:00
非法的電玩店,那不就打他的臉打的實實的,沒有找到前你所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5-06-06 22:17:00
好啦好啦,柯P說的話都是不可質疑的啦,台北沒賭博電玩,OK了吧,台北好棒棒! 柯P好棒棒!
作者: ironct (江湖規距,九出十三歸)   2015-06-06 22:17:00
說的都只是你的妄想罷了。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5-06-06 22:18:00
一樣借用柯P的話,轄區內一間毒品店都沒有,怎麼會有毒品案?
作者: ironct (江湖規距,九出十三歸)   2015-06-06 22:18:00
你的質疑要用靠妄想來當證據的話,那也好棒棒。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5-06-06 22:20:00
也是啦,反正沒出事之前都是我在妄想,那個轄區已經經過柯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5-06-06 22:20:00
應該沒人認為台北完全沒有...原文也是討論那3個分局而已~
作者: gg0079 (edr)   2015-06-06 22:20:00
這有點像是變向的屈打成招 真的查了沒有 管你的先記你一筆
作者: pda2001 (pcplayer)   2015-06-06 22:20:00
柯p大可依循懲處 若有包庇或懈怠查不到的有幫助嗎?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5-06-06 22:21:00
好啦,柯P說"轄內沒有電玩店,所以怎麼會有非法電玩"這句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5-06-06 22:22:00
但因為新聞很多這種沒搞清楚例子了看是不是像原PO回文講的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5-06-06 22:22:00
是完全沒有邏輯問題的,OK了嗎?
作者: pda2001 (pcplayer)   2015-06-06 22:22:00
柯p先背書 自然有一票大集團想打他臉而用力查出來的
作者: ironct (江湖規距,九出十三歸)   2015-06-06 22:24:00
Asasin: 好啦,柯P說"轄內沒有電玩店,所以 <=又在妄想了你哪裡看到柯批說了這一句?
作者: gg0079 (edr)   2015-06-06 22:24:00
如果真是這樣 那豈不是全國分局都要有抓到毒品 抓不到記過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5-06-06 22:24:00
這句話他說的喔,不是我說的"轄區沒有電玩店,哪來電玩取締績效"這是他說的原文
作者: gg0079 (edr)   2015-06-06 22:26:00
全國那麼多分局要多少毒品績效啊 難怪會有聽說警察栽贓的
作者: ironct (江湖規距,九出十三歸)   2015-06-06 22:26:00
承認自己在妄想了嗎?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5-06-06 22:27:00
我妄想啥,他說那句跟我說的意思哪邊不一樣?意思不一樣才叫妄想,一樣就不是了好嗎
作者: ironct (江湖規距,九出十三歸)   2015-06-06 22:27:00
承認就好了。那可以快去找出電玩店來打柯批的臉了嗎?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5-06-06 22:29:00
不需要阿,反正有柯P背書他肯負責任就好了
作者: ironct (江湖規距,九出十三歸)   2015-06-06 22:30:00
對你而言批柯果然不需要證據,靠妄想就夠了。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5-06-06 22:31:00
好啦,柯P說的就是真理,完全不得質疑,行了吧賭博電玩又不是只會放在電玩店...
作者: truewater (記得我愛你 )   2015-06-06 22:32:00
東森新聞的寫法跟蘋果不一樣 東森是寫轄區內無可取締的電玩 所以這個字眼的爭論應該可以停了
作者: ironct (江湖規距,九出十三歸)   2015-06-06 22:33:00
好拉,對你而言靠柯批滿足不了你妄想就活該被黑。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5-06-06 22:33:00
算了,雞同鴨講
作者: truewater (記得我愛你 )   2015-06-06 22:34:00
那個分局長敢說自己轄區沒有槍跟毒品的 ?這個跟賭博電玩類比差很多的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5-06-06 22:34:00
黃賭毒,這三個差很多嗎?
作者: truewater (記得我愛你 )   2015-06-06 22:36:00
現在是賭博電玩 跟賭博不一樣 你要不要先想想再推文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5-06-06 22:37:00
賭博電玩不算賭博的一種? 跟賭博差在哪? 你要不要先想想?還是你的意思是玩賭博電玩就不算賭博了?
作者: truewater (記得我愛你 )   2015-06-06 22:37:00
這幾個分局長敢說自己轄區沒有賭博電玩 而且是去年就沒有了
作者: ironct (江湖規距,九出十三歸)   2015-06-06 22:37:00
你就去找台賭博電玩出來嘛,說那麼多。
作者: lotuszz (lotuszz)   2015-06-06 22:38:00
其實警局說賭博電玩已經抄到沒得抄了 我相信
作者: truewater (記得我愛你 )   2015-06-06 22:38:00
現在新聞講的是賭博性電玩非法電玩 哪裡是賭博?
作者: truewater (記得我愛你 )   2015-06-06 22:39:00
要好好討論就不要一副跳針樣 現在請針對賭博性電玩可以嗎?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5-06-06 22:39:00
所以取締賭博性電玩是因為他屬於"電玩"所以要取締是嗎?不是因為他屬於"賭博"嗎? 你要不要再想一想
作者: truewater (記得我愛你 )   2015-06-06 22:40:00
非法and賭博可以看得到嗎?所以你現在是講賭博行為也是新聞裡面講的嗎?明明就是討論非法電玩 跟單純賭博不一樣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5-06-06 22:42:00
玩賭博電玩就是一種非法賭博行為阿...哪裡不一樣...
作者: ironct (江湖規距,九出十三歸)   2015-06-06 22:42:00
Asasin的邏輯是因為有賭博,所以一定有賭博電玩。
作者: truewater (記得我愛你 )   2015-06-06 22:42:00
新聞講的是賭博行為還是非法電玩取締?
作者: ironct (江湖規距,九出十三歸)   2015-06-06 22:43:00
這麼清楚的必然,你們怎麼會搞不懂。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5-06-06 22:43:00
我問你一個問題,什麼叫"非法電玩"
作者: truewater (記得我愛你 )   2015-06-06 22:43:00
你有去過現在那種有牌的電玩店嗎?裡面一堆麻將賽馬的那種
作者: fox999 (fox)   2015-06-06 22:43:00
回某A喔 取締這個的依據是根據刑法266.268.270(賭博)還有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 所以基本上都有
作者: ironct (江湖規距,九出十三歸)   2015-06-06 22:44:00
你們怎麼不試著進入A大的世界當中用他的邏輯思考
作者: truewater (記得我愛你 )   2015-06-06 22:44:00
非法電玩現在應該是有賭博行為且未經營業許可的吧
作者: fox999 (fox)   2015-06-06 22:44:00
非法電玩絕對不只有賭博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5-06-06 22:44:00
所以你的非法電玩跟我的賭博電玩差別在哪?
作者: truewater (記得我愛你 )   2015-06-06 22:45:00
靠么 我只會用自己的知識常識判斷思考 太跳針的思考邏輯我不會阿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5-06-06 22:45:00
現在台灣的非法電玩取締絕大多數都是針對賭博電玩阿
作者: truewater (記得我愛你 )   2015-06-06 22:46:00
那全部都叫做非法好了 文山一分局長就說沒有了 而且去年就沒有了 請問要去哪裡生出來當績效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5-06-06 22:47:00
尤其現在擺外面的那種街機,非法的都是有賭博可以籌碼換現
作者: truewater (記得我愛你 )   2015-06-06 22:47:00
如果你知道哪裡有請與國民黨的議員聯絡 他們一定很有興趣的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5-06-06 22:48:00
所以會有爭議就是在於你們都相信分局長說沒有就真的沒有
作者: caps5302 (賴打)   2015-06-06 22:48:00
就是那幾個轄區,沒有已登記的店家啊
作者: truewater (記得我愛你 )   2015-06-06 22:49:00
他不是今年才說沒有 是去年就沒有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5-06-06 22:49:00
賭博電玩也是可能擺在不是電玩店的地方
作者: caps5302 (賴打)   2015-06-06 22:49:00
如果你指的是"有人擺電玩出來,而且有賭博情事"
作者: fox999 (fox)   2015-06-06 22:49:00
有人為可以隨隨便便進到處所裡搜查有沒有非法電玩吧XDDD
作者: caps5302 (賴打)   2015-06-06 22:50:00
還是挨家挨戶檢查? 因為我警方懷疑你呵呵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5-06-06 22:50:00
算了,這如果要講清楚要講太多了,whatever
作者: truewater (記得我愛你 )   2015-06-06 22:50:00
他說沒有非法電玩在台北那幾個區我相信阿 因為去年就說沒有了 別扯什麼相不相信了
作者: fox999 (fox)   2015-06-06 22:50:00
因為不明顯的 幾乎不符合釋字535跟警察職權行使法臨檢要件
作者: truewater (記得我愛你 )   2015-06-06 22:51:00
你不相信要有證據 不要只是因為柯批就不相信
作者: caps5302 (賴打)   2015-06-06 22:52:00
我知道你的想法,因為不能證明沒有所以柯P的說法有誤但是如果你兩方都思考過會覺得都可成立,就像下一篇回文既然都可成立,處理方法就會是信任與管理者的決定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5-06-06 22:54:00
首先呢,我並不是說他不簽字懲處是錯的,檢討獎懲是好事我從頭到尾也都沒說他不依規定懲處是錯的
作者: caps5302 (賴打)   2015-06-06 22:55:00
所以你堅持的點是在哪邊?
作者: truewater (記得我愛你 )   2015-06-06 22:55:00
你如果說其他縣市鄉下地方沒有我也不信 可是今天是台北的文山區耶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5-06-06 22:56:00
我想說的是,他那句"轄區沒有電玩店,哪來電玩取締績效"是有問題的,理由很簡單,因為賭博電玩不一定只放電玩店
作者: truewater (記得我愛你 )   2015-06-06 22:57:00
那可以結束了 因為東森講的跟蘋果不一樣 所以可以去看我下一篇回文
作者: caps5302 (賴打)   2015-06-06 22:57:00
那就要討論法條了,警方的取締非法電玩店的權力到哪邊
作者: ironct (江湖規距,九出十三歸)   2015-06-06 22:58:00
這麼大的一個bug被你抓出來,不就好棒棒
作者: caps5302 (賴打)   2015-06-06 22:58:00
如果規定上不只針對電玩店那當然科P這段話有錯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5-06-06 22:58:00
牽涉到警察查這東西還有勤務編排的事情我就不提了這個要講是講不完,我只能說事情不是這麼簡單的
作者: caps5302 (賴打)   2015-06-06 22:59:00
哪可以不提,法條是科P這段敘述劇的前提耶
作者: truewater (記得我愛你 )   2015-06-06 23:00:00
就報紙的寫法讓你覺得邏輯不對而已 所以可以多看幾間報紙
作者: caps5302 (賴打)   2015-06-06 23:00:00
你要討論這段敘述句當然要看支持這段敘述句的來源阿
作者: fox999 (fox)   2015-06-06 23:09:00
有人可能還搞不懂警察到底要怎麼臨檢取締吧..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5-06-06 23:10:00
http://goo.gl/dx0w7g 基本上我想說的是這種事情抓賭博電玩一直都不是你們想像中的靠臨檢
作者: fox999 (fox)   2015-06-06 23:11:00
那個新聞應該是有明顯危險的要件呀 不然就是檢察官開票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5-06-06 23:11:00
抓賭博電玩跟取締非法電玩店是不一樣的事情
作者: caps5302 (賴打)   2015-06-06 23:11:00
哪...如果轄區內就沒有這種事該怎麼處理? 懲處嗎? 怪怪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5-06-06 23:12:00
反正現在柯P願意跳出來幫分局長背書那就由他承擔責任吧
作者: fox999 (fox)   2015-06-06 23:12:00
阿 忘了 改成是法官開票了
作者: truewater (記得我愛你 )   2015-06-06 23:15:00
真的不要帶著顏色看事情 人家是去年就說沒有 不是今年第一次說沒有
作者: caps5302 (賴打)   2015-06-06 23:16:00
其實在推文跟你討論的應該都知道你指的是這種例子
作者: fox999 (fox)   2015-06-06 23:16:00
搜索本來就是靠臨檢 不然就是開票http://www.ttcpb.gov.tw/chinese/file/1001215a.doc
作者: caps5302 (賴打)   2015-06-06 23:17:00
只是這種舉報/開檢索票的案例沒有辦法當成常態,不應做常態懲處的標準
作者: fox999 (fox)   2015-06-06 23:18:00
要臨檢警局沒場所可以檢查 難道要拿法院開票來當懲處事由?
作者: caps5302 (賴打)   2015-06-06 23:19:00
但是若換個角度角度看的話,就會變成沒有績效和需要壓力所以就又回到信任和管理者的處理方針,標準不會固定
作者: fox999 (fox)   2015-06-06 23:22:00
有人可能電影看太多以為警察可以隨隨便便踹門吧XDDD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5-06-06 23:36:00
caps5302懂我的意思了,所以最後就是...柯P願意承擔就去吧fox999不用一直掉書袋啦,沒人說要任意臨檢好嗎
作者: fox999 (fox)   2015-06-06 23:41:00
哦 所以你認為是要怎樣搜?照支那人的話 不讀書還嫌人掉書袋呀wwww
作者: caps5302 (賴打)   2015-06-06 23:53:00
這件事就沒有一定標準,也就是沒有絕對對錯兩造的說法也都合理,我是支持科P說法啦無法證明存在卻當做存在而懲處很怪阿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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