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也是贊成廢死的!!
但不是為了死刑犯的人權,也不是為了讓死刑犯改過向善,重返
社會,而是為了一點,就是不相信法官的判決。
三位法官組成的合議庭,連自己都不曉得對不對,才需要合議,
如果真相如同1+1=2那麼清楚明白,三位法官還需要猜拳、話巴
辣拳、投票來決定嗎?還需要三個法官一起來算,才知道1+1等
於2嗎?
死刑是不可回復,若是錯判,將無法挽救,只要還有錯判的機率
會發生,就不該有死刑。
有人會說現在台灣不比以前,真是判死刑的,就是真的該死的,
但才不久發生的事情:http://goo.gl/JtiMf7,2010年定讞他就
是兇手,2015年就推翻,幸好他判的不是死刑,若真的處死,有
誰能賠?
2010年判決定讞有罪,他就真的有罪?
2015年裁定再審,他就真的無罪?
判定有罪或是無罪,依據「真相」還是「相信」?有誰能知道?
法官只可能做到公平、公正審判,但是否就是真相,未必。
為了可能的錯判機率,應該可以考慮其他的替代方案來取代死刑。
※ 引述《MrTexas (德州家康)》之銘言:
: 空軍士兵江國慶被國民黨政府誣陷為姦殺女童的兇手,
: 因而被判死刑,並迅速槍決。
: 台灣司法暗無天日,可見一斑。
: 若死刑繼續存在,則六月飛霜之冤死案恐層出不窮。
: 如果死刑早點廢除,江國慶或許就不會冤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