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反對18歲投票 和反對不在籍投票 一樣腦殘

作者: mshuang (竹碳烏龍)   2015-05-21 16:31:07
※ 引述《oleander (一見發財)》之銘言:
: 臺灣的確不適合海外通訊投票,不過在境內進行不在籍投票實在是沒有什麼不行的
: 事實上僑委會早就在接受僑民申請進行選民登記,不然那些投票旅遊團哪來的
: 我倒是覺得這種選民登記制應該全面推廣,讓想投票的人投,而不是政府答應你你有投票的權力
: 還要透過一連串儀式,你的票才被承認
: 選民登記能夠形成精確的選舉人名冊,是不在籍投票能夠推行的重要基礎
: 只要提前去選務單位登記,想在那邊投票,就在那邊投票
: 總統選舉根本沒有問題,立委或地方選舉看是要用選務單位代收選票什麼的,都只是技術問題
: 這種事情對於有發身份證的臺灣根本不是什麼難事,美國沒身份證都可以做到選民登記了
美國驗證身分很簡單,甚至你只有圖書館借書證就可以了
你要投票就像我講的,你要先登記成為當地選民
比如你德州要在紐約投票,在投票前就要在紐約先登記
接下來各地不同有不同狀況
比如新罕布夏州的小鎮,他們是全美第一個投票的,唱名投票
會有當地居民開始對選舉人名冊唱名,接著媒體就在旁邊跟拍
投完票之後立刻開票
階下來24小時誰贏得小鎮投票,就會在全美各大媒體上面轉播
而台灣卻是一體投票,沒甚麼誰投完誰先開票
基本至度不同導致根本不能一體適用
作者: Amontillako (俺は怒ったぞ!フリーザ!)   2015-05-21 16:58:00
香港也是選民登記制,得證;台灣輸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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