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爭議版規再釋疑報告事宜

作者: Fant1408 ( )   2015-05-10 21:52:19
原本待表決版規
13.板主規範為板主權限之限制,與板主權限相關皆須明定於此,
若版主未依本章規範執行版務,得由其他版主向小組長申請予以解職,
或由任一政黑版友得依此版規,暫假版主身份向小組長申請予以解職。
再經討論後
我修正為
若版主違反第七章之版主規範時,任一版友得向小組提出申訴,並得依群組版規第二章中
<刪除板主>部份第二點,進行罷免版主之程序。
但這部份仍待群組長GM認定
如果版主自己違反自己定的任期屆滿下台等版主規範或是未經投票修掉他而不下台
這樣小組或是群組認定他不違規或是不違反站規
我會覺得非常奇怪 會爭取到站長層級要求給個合理解釋
待結果出來後 再討論表決事宜
至於下任版主 新修訂的版規會要求參選人表態是否在上任後遵守版主規範
供版友投票時的參考
至於當選後能不能撕毀承諾
這點如同上面那條一樣
我正在請群組解釋
至於為什麼我要在這點上這麼堅持
不是吃飽太閒
我就舉個
目前正在發生的真實案例
給各位做個參考
目前批踢踢有個兩百到三百人的看板
姑且隱其版名
但是知道的人看了後應該就會知道是哪個版
那個版原本有兩個版主甲和乙
版主甲上任前也是熱血正義男兒
大肆批判某前五熱門大版胡亂水桶
結果版主乙因為不明原因下台後
版主甲本來允諾要補選版主
卻自行撕毀承諾裝死不補選
甚至自由心證用變形蟲版規解釋方式來水桶版友
這都是現在正在發生的血淋淋案例
然後再看看之前政黑發生的事
其實現在定的版規真的是防君子不防小人
現任版主再幹也就一兩任
所以如何防止版主濫權
政黑版使用者得好好思考一下
作者: DragonBallZ (七龍珠Z)   2015-05-10 21:54:00
難看 不要用自己的版去講別人壞話 真的不好
作者: Fant1408 ( )   2015-05-10 21:55:00
所以我都沒指名哪個版 我只是用個案讓各位去思考告訴各位真的有發生這樣的事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5-05-10 21:56:00
那就只能用現有新板規了 不然等到解釋完畢 不知到何時~
作者: Fant1408 ( )   2015-05-10 21:58:00
新版規會先表決 那條等解釋完再候補投票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5-05-10 21:58:00
嗯嗯
作者: DragonBallZ (七龍珠Z)   2015-05-10 21:59:00
中鋼J呢 好想ㄊ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5-05-10 21:59:00
中鋼他辭職了阿= =你不知道?
作者: DragonBallZ (七龍珠Z)   2015-05-10 22:00:00
有文ㄇ!?
作者: Kai1216 (Q_Q)   2015-05-10 22:01:00
投票時間都訂好了 要延後你是不是要去申請或是告知大家一下阿? 免得到時候又要用哀兵之計裝可憐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5-05-10 22:02:00
你找他id就有了 有公告
作者: DragonBallZ (七龍珠Z)   2015-05-10 22:02:00
看完了 根本是在鬧吧 他果然是選好玩的? = =
作者: wayne75512 (花椰菜)   2015-05-10 22:10:00
中鋼J要努力去賺300萬~ 不像RX300 天天顧板 ^^"
作者: gun5566 (惦惦)   2015-05-10 22:26:00
  你講的不是政黑板主吧....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5-05-10 22:50:00
躺著也中槍(?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5-05-10 23:03:00
罷免在群組中有其規定與限制,不是用板規就可以蓋過的
作者: Uizmp (黑袍法師)   2015-05-10 23:05:00
所以目前板主群的意思是要用"自動解職","自動向小組請辭"放在板規內, 不去做, 就可以去小組申訴違反板規, 請記警告自動解職如果不成立的話, 那任期制就沒有意義了啊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5-05-10 23:07:00
修正版本說 任一板友都可以罷免,這一定被群組打槍
作者: Fant1408 ( )   2015-05-10 23:08:00
小組長認為版主有版規制定權大決 你可以到組務看他解釋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5-05-10 23:08:00
群組規定罷免的限制還蠻嚴格的
作者: Uizmp (黑袍法師)   2015-05-10 23:08:00
本來板友就可以去向小組舉發板主違規吧?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5-05-10 23:09:00
檢舉板主違規本來就可以,也不用特意寫在板規裡
作者: Fant1408 ( )   2015-05-10 23:09:00
所以我是說 可以去申訴 要罷免也是說照規範的程序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5-05-10 23:10:00
因為那是組規就有的規定
作者: Fant1408 ( )   2015-05-10 23:10:00
問題是違反自己的版主規範 小組長現在未必認為是違規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5-05-10 23:12:00
違反自己的規範就是違規阿~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5-05-10 23:12:00
我看不出你的新修版本有任何實質的意義
作者: Uizmp (黑袍法師)   2015-05-10 23:13:00
應該直接用二-3 "看板超過半數的板主同意罷免另一位板主...根本不用寫入板規
作者: Fant1408 ( )   2015-05-10 23:15:00
也是阿他可以在任期制到前把任期制
作者: Uizmp (黑袍法師)   2015-05-10 23:15:00
板規V2討論中,有關板主違規的部分,改為2位以上板主判定即可
作者: Fant1408 ( )   2015-05-10 23:16:00
你確定不會有版主群同時一起改版規的情況嗎
作者: Uizmp (黑袍法師)   2015-05-10 23:16:00
改板規要3名板主同意喔~ 你不是要這樣寫?
作者: Uizmp (黑袍法師)   2015-05-10 23:17:00
如果板主群一致要惡搞, 那正黑就會走回前兩個月的模式 怕啥
作者: Fant1408 ( )   2015-05-10 23:17:00
或是有兩位聯合起來這樣幹
作者: sandycrazy (人見人愛小瘋瘋)   2015-05-10 23:17:00
防堵這防堵那,卻連先做出標竿的意圖都那麼薄弱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5-05-10 23:18:00
讓板主改板規須經板友投票追認不就好了
作者: Fant1408 ( )   2015-05-10 23:18:00
兩個月前的模式喔 你確定到時候這樣的人不會記取教訓嗎
作者: Uizmp (黑袍法師)   2015-05-10 23:19:00
不會記取教訓就再跑一次滅板啊.. 又不是沒幹過
作者: Fant1408 ( )   2015-05-10 23:19:00
版主改版規 站規是放版主有絕對制定權也就是說板主改板規須經板友投票追認 如果兩位版主否決這條就廢了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5-05-10 23:20:00
讓板友投票追認,制定權還是在板主,沒有抵觸到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5-05-10 23:20:00
其實最後還是像某板友說的板風會決定很多事
作者: Uizmp (黑袍法師)   2015-05-10 23:21:00
........ 會被兩個板主否決的條文根本沒辦法出來投票吧能讓板友公投的項目不是得先取得板主群共識嗎?
作者: Fant1408 ( )   2015-05-10 23:22:00
未必每任版主都這麼守規矩我說的是可能有某一任版主群其中兩位 會聯手廢掉投票規定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5-05-10 23:23:00
說真的f板主盡力就好 其他讓他自然發展
作者: Fant1408 ( )   2015-05-10 23:23:00
我就說到這樣 如果這條沒過 未來最壞情況發生了那就是版眾承擔了
作者: Uizmp (黑袍法師)   2015-05-10 23:24:00
囧.. 那不就是要開罷免連署...
作者: Fant1408 ( )   2015-05-10 23:25:00
你還是回到迴圈 如果兩位版主在卸任前一起改掉版規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5-05-10 23:25:00
廢掉投票規定不就是要改板規,那還是要先投票追認
作者: Uizmp (黑袍法師)   2015-05-10 23:26:00
而且現在改板規不是要3位?
作者: Fant1408 ( )   2015-05-10 23:26:00
兩位可以不投票追認就自行去改喔 上面目前有這樣見解
作者: Uizmp (黑袍法師)   2015-05-10 23:27:00
啊.. 你只寫全體板主.. XDD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5-05-10 23:27:00
上面是哪裡?可以貼來看看嗎
作者: Fant1408 ( )   2015-05-10 23:27:00
而且是達成共識總之 我會先等GM解釋出來再說
作者: Uizmp (黑袍法師)   2015-05-10 23:28:00
我看不出來小組長有這樣的批示耶?
作者: Fant1408 ( )   2015-05-10 23:28:00
看他的認定方式 是怎麼解釋版主的權力範圍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5-05-10 23:29:00
小組只說 訂版規不一定需要投票… 因為你的問法沒有把我們的版規引進去 我想他那邊可能有點誤會
作者: Uizmp (黑袍法師)   2015-05-10 23:30:00
小組板那篇只說板主改板規延長任期, 不能說他違規但是我覺得, 如果板規修正必須公投追認, 片面修改就是違規不相牴觸啊
作者: Fant1408 ( )   2015-05-10 23:31:00
我覺得直接讓GM解釋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5-05-10 23:32:00
你去問了沒?
作者: Fant1408 ( )   2015-05-10 23:32:00
他明天會回
作者: Uizmp (黑袍法師)   2015-05-12 08:58:00
請問有回應了嗎?
作者: Fant1408 ( )   2015-05-12 09:35:00
有 因為我說要向版眾公開 他今晚再打封完整的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5-05-12 10:07:00
再麻煩你貼了
作者: Miule (Miule)   2015-05-12 11:22:00
把組規的罷免條件寫進版規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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