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柯P效應!警政署砍20項雜務 全國警通用

作者: mshuang (竹碳烏龍)   2015-04-20 20:19:15
※ 引述《andy02 (卡夫卡)》之銘言:
: 警政署也懂柯氏力? 不過話說回來 警察業務看起來真的滿多的 這些還只是其中一些
: 而且越北部越累 公務人員也好像都是越北部分數越低 ~
講實話,我還是反對
因為法律因素,廢除的這20項裡面,其實絕大多數都是需要司法警察身份才能執行
公務員並不俱備司法警察身份,項最後一項民間企業活動那個
當然如果民間企業在活動執行上就已經設定好路線等等的狀況,完全不需要任何交
通管制,否則民間企業的人員來執行所為交通管制其實是違法行為
未來會因此引發更多的社會問題
作者: lkcs (繽紛之狼)   2015-04-20 20:32:00
你可以去找胡志強聊一聊啊
作者: speedup1104 (Confederate)   2015-04-20 20:32:00
我覺得合理阿 ㄧ堆三寶連蟑螂都要警察抓
作者: koidnar (Index)   2015-04-20 20:33:00
那些都是協助啊,需要還是可以找阿
作者: stratford (浣熊君)   2015-04-20 20:34:00
奇文共賞
作者: yenchihh (學不會的是遺忘)   2015-04-20 20:42:00
民間企業辦活動自己請保全啦!警察頂多派幾個監控狀況,而不是跳進去當保安
作者: rx178mk2 (..............)   2015-04-20 20:59:00
你們先搞清楚公務員跟警察的差異再按2可以嗎?
作者: eliokky (F.C.)   2015-04-20 21:06:00
司法個頭?你才是搞不懂的吧公務員跟警察差異?伶爸警察大學畢業的公務員,你比我懂?媽的一堆無褲族真是笑死人這些東西各有負責的局處,會搞到什麼都要找警察一部分是那個腦殘監察院害的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