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也不喜+ln。
畢竟沒有市長能與我柯匹敵。
但是呢,我覺得把這個事件營造成「+ln趕工→造成傷亡」,是很怪異的。
時值黃鐘毀棄、瓦釜雷鳴之際,以下看法與各位討論。
<趕工>
得先定義何謂"趕工",並且證明有"趕工",而非正常施工。
且最後要舉出與事故的直接因果關係。
你說2020是正常施工,我覺得是工程延宕;反之我說2018是工常施工,你覺得是趕工。
那麼,
Q1:究竟原本規劃如何?目前進度又如何?
據目前北捷說法(單方,有待檢方查證)
「至今的預定施工進度為40.5%,目前已施作43.092%,進度超前,並沒有趕工的問題。
按契約2017年就會完工,隔年就能如期交付台中市政府。」
當然,我上面說過,要舉出有趕工、且跟事故有直接因果關係,所以昨天有個切入點是對
的,
Q2:為何箱梁吊掛工程不在晚上施工?是不是為趕工,才會選擇在下班下課的尖峰時間
進行?
據目前北捷說法(單方,有待檢方查證)
「該路段當時正在施作「曲線段鋼樑」,吊樑作業這個步驟最危險,曲線鋼樑較難密合,
為免連結有誤,需於視線較佳的白天施工,此次工程才會選則在下午進行。」
當然,到目前為止,有人可能會說,不管,總之工時越長越好,才越安全。
真的是這樣嗎?工時跟工安難道不能同時要求? 奇哉怪也。
我舉個例子,來看看蓋的超級慢、圍籬超級多、一定超級安全的新北環狀線吧。
沒改進 景平路又是車禍王(2013.2.25) ㄧ年827件車禍
http://goo.gl/hv9UOB
中和景平路 4登車禍王(2014.2.15) ㄧ年836件車禍
http://goo.gl/iyKnjg
捷運環狀線施工傳意外 工人墜落爆頭慘死(2015.1.26)
http://goo.gl/xqVsFc
所以,小弟於本文下的標題也是我的結論。質疑有無交維、交管是合理的,質疑市府要求
"趕工"才造成意外是不合理的。
除非你能證明確實有趕工→超時工作→工人意識不清、齒髮動搖→施工不當的直接因果。
<交維>
據捷運局中區工程處(單方,有待檢方調查)
「當時有確實交通維護,吊裝過程中有封閉南北各一個車道,因為鋼樑已經到位,道路
才會開放。」
(註:交管由遠揚負責)
我得再次強調,目前都是單方面的說詞,詳情有待檢方調查。
但是,我覺得不去檢討遠揚、中鋼構、瑨益工程的人為疏失,而去檢討ㄧ個難以舉證因果
關係的"趕工",是很怪異的現象。
真要說起來,監造的北捷,責任也比+ln大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