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我真的看到護航的極致了。
「你們誰沒有罪的,才可以用石頭丟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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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story/7339/799407
不關心山林 人人都是山老鼠
聯合報 袁孝維/台大森林環境暨資源系主任(台北市)
「漂流木」是指當颱風帶來的豪大雨,超過森林植群所能負載而造成坡地崩塌,原本
定植於坡地之林木,連根隨土石及洪流沖刷而下稱之。「漂流」兩字,讓人誤以為木
頭們像電影「少年Pi的奇幻漂流」一般,在汪洋大海中載浮載沉,所以應骨瘦如材、
殘破不堪。但是,其實因為木頭被沖刷下來的距離、時間、速度不同,會產生各種樣
態的漂流木。
內湖漂流木引發爭議,經林務局由外觀的樹皮剝落、撞擊痕跡等典型漂流木特徵,鑑
定是漂流木無誤;再進一步根據木頭剖面的色澤、紋理、味道等,判定有紅檜、台灣
扁柏、杉木類、闊葉樹等,其中以高經濟價值的「針一級木」紅檜及扁柏至少十支為
大宗。
上述鑑定結果是事實,請不要懷疑專業。令我不解的是,即便公文是真,漂流木也是
真,難道現場官員沒人提出合法掩飾非法質疑嗎?
而再看撿拾漂流木一事。一百年森林法條文修正為當地政府需於一個月內清理註記完
畢漂流木,之後由民眾自由撿拾,撿到紅檜扁柏也無妨,只要向河川局申請,還可開
著大型機具進入河床地搬運。到一○二年再修了一次,增加了公告範圍如位於原住民
族地區者,優先開放設籍居民撿拾,其他則不變。如果我是「柯南」,我會去了解是
那些立委堅持修法,讓「合法掩飾非法」木頭,可堂而皇之混入市面。
在「山老鼠」人人喊打、喊抓賊的同時,其實不要忘了真正的力量,是在我們消費者
手上。顯而易見,台灣對林產物的需求一直是存在的,一味的禁止是否恰當?在保育
與利用之間如何取得平衡?如何有效合理滿足供需?的確有需要推動林木生產履歷認
證。
請你先檢視家中有沒有來路不明的產製品,你是不是也因為擁有紅檜扁柏而沾沾自喜
?如果林業政策再不做整體思考,只是抓著林務局打有什麼用?現況其實是「人人都
是山老鼠」,大尾與小尾,還有漠不關心的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