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eslarace (文以載é“)
2015-03-28 16:32:28公務系統是個非常龐雜的體系
所處理之事務多如牛毛
在上位者很多時候只是一個監督的角色
就好像監察委員一般
他不可能去真正執行或
決定一個特定事務
一件工程出了問題
我們或可以說首長監督不周
但說他要為弊端負責就太過了
就好似監察委員除非參與弊案
否則不會,也不應該以弊案將其入罪
這是民眾在群起找人丟石頭時
應該先冷靜想想的
是阿 可是自己跳出來接受專訪以及放中央社的消息 這怎麼想都覺得他身上有屎 不然之前也沒這麼熱鬧阿
七萬元的公文要讓柯p簽核 幾十億元的公文馬英九不過問
作者:
balakuo (...)
2015-03-28 16:34:00敢講就贏的意思
作者:
affen (affen)
2015-03-28 16:36:00那有功勞呢?適用這個定理嗎?
作者:
fuda (ya 終於拿到啦)
2015-03-28 16:36:00監督不周有瀆職罪喔 不比貪汙輕 這有完全實質影響力
作者:
hmnc (香菜黨終身黨工)
2015-03-28 16:37:00七萬元的案子送交市長 幾十億的案子市長不管
作者:
kerry0496x (ACGç´…çŸé«®å‹¢åŠ›å´›èµ·ä¸)
2015-03-28 16:39:00同意1F 看看中央社的報導 真的是覺得KMT連個澄清都做不好 只會越弄越糟
作者:
adort (dodo)
2015-03-28 16:54:00胡扯 蓋了章就表示對內容負責
房子倒了,營造廠老闆可以說不是我綁鋼筋灌漿釘模版的?
作者:
flybow (yyyyyyyy)
2015-03-28 17:30:00層層分責?爭功諉過 ?工程出問題 驗收的人要負責 問題是誰驗收???Y依照採購法 通常是機關首長驗收 不然就是首長授權的人換言之,首長怎麼跑都跑不掉的
作者: j199104 (蟲蟲) 2015-03-28 18:30:00
他這次算是自己把話堵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