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覺得喊台獨會戰爭的是智障吧

作者: oaz   2015-02-23 09:46:48
※ 引述《saveme (hihi)》之銘言:
我個人不是歷史學者、法律學者
所以我很不想看了幾篇文就覺得自己是專家來說嘴
但這樣看下來,我起碼知道一件事:
台獨人士的論述根本是在亂搞!!!
看到您提的論述,我真的只能搖頭,您的說法相當於:
假設今天台灣跟美國答成了軍購,之後又跟美國談判貿易協定
然後在貿協會議上上美國說了:「我們今天是來談貿易,不涉及軍購」
這時,就有一群人抓著這句話:「你看,美國都說了不涉及軍購,可見之前的軍購不算數」
我想說:
如果有一天台灣獨立建國了
難道台灣國的歷史、法律學者也是以這種態度在看待史料、條文、文字的嗎?
以及
如果把世事比喻成一盤碁局
我反倒覺得『許多台獨人士把檯面上的其他人當智障』
把之前 godivan 和您的討論做過簡單的描述就是:
戰後有很多問題,於是中、美、英達成了《開羅宣言》,然後蘇聯事後承認,先解決了主權問題
並且,之後在《波茨坦宣言》裡又做了補充說一定要照《開羅宣言》說的去做
接著發現,雖然大問題解決了,但還有一些相對次要的問題還沒解決(在日僑民的國籍問題)
於是,
英國說:台灣雖已為中國政府統治,但我還不同意「台灣人民業已恢復中國國籍」
(這裡不就明白說了,「台灣已為中國政府統治」)
美國說:我也是類似看法
中華民國說:在國際公法在和約未簽訂以前,在這件事上我不想和總部起爭執
(這裡的國際公法、和約,
明顯是指「跟在日僑民」有關的公法、和約,跟台灣主權問題完全無關)
也就是所有人都同意「雖然台灣已歸中國統治了,但「在日僑民」一事上要另外開會」
接著,在《中日和約》上
日本說:「我們今天是來討論「在日僑民」國籍問題的,不涉及台灣主權」
中華民國心中:「廢話,台灣主權問題在《開羅宣言》、《波茨坦宣言》已經解決了,
今天的會議目的是為了討論「在日僑民」,當然不涉及主台灣主權」
這時候台獨人士說:「看吧,日本也承認台灣主權未定,中華民國默不做聲」
: ※ 引述《godivan (加藤家的惠是我的!)》之銘言:
: : 以下是之前在架空歷史版的時候有人寫信給國史館的回覆
: : https://docs.google.com/file/d/0B7ruJ54g0a9lWEw0VWlnaFVNdV9LbE13QjRGcHMyd3E0Vk
: : JJ/edit?pli=1
: : 全文有69頁,請自行去看
: : 我只講重點.上面那一篇的都在國史館的回覆中有提到
: : 所以,並不是我自行解讀的.
: : 還是你要說國史館不可信我也沒辦法.
: 你自己去看林滿紅寫的,
: http://www.phys.sinica.edu.tw/~tsongtt/c-writing-Lin-2.htm
: 一九四六年八月英國外交部致函中華民國駐英大使館:「關於台灣島之移轉中國事,英
: 國政府以為仍應按照一九四三年十二月一日之《開羅宣言》。同盟國該項宣言之意不能自
: 身將台灣主權由日本移轉中國,應候與日本訂立和平條約,或其他之正式外交手續而後可
: 。因此,台灣雖已為中國政府統治,英國政府歉難同意台灣人民業已恢復中國國籍。」美
: 國國務院於一九四六年十一月致中華民國備忘錄,與英國立場完全一致。針對在日本為數
: 約二萬自稱台僑之人民,美方指出:「彼等在戰爭期間,乃係敵國人民,除曾依照合法手
: 續個別脫籍者之外,依日本法律固仍然保有日本國 籍也。」中華民國政府也同意:「按
: 照國際公法在和約未簽訂以前,在日僑民究竟應視作中國人或日本人或被解放人民,本團
: (中華民國駐日代表團)不擬與總部作法理上之爭執。」英國、美國、中華民國政府在一
: 九四六年間所說中國與日本間須訂定的和平條約,正是一九五二年在台北簽訂的《中日和
: 約》。
: 這裡也寫得很清楚,
: 是等和平條約簽署後才做最終的決定.
: 再加上前面對於日本還有美國官方的說法,
: 比你甚麼國史館一堆漏漏長的文章還要有根據性.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5-02-23 09:51:00
算了,偷換概念又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
作者: YYOO (回游魚のキャパシティ)   2015-02-23 10:10:00
不偷換就變他們心中最恨的支那人了 怎麼行?
作者: fred76963 (ㄤ)   2015-02-23 10:46:00
我比較贊同你的上一篇 法律到底怎麼寫交給那些專家去嘴就好 無論嘴贏嘴輸都影響不了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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