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柯P:買第2棟房不准貸款 北市房價就

作者: AskWhat (問沙小......朋友)   2015-02-22 15:03:33
討論柯P打房的政策之前,要先統一一下認知,
那就是「應不應該打壓房價」?!
同意了....再來討論怎麼打壓房價才有意義....
柯P認為要抑制房價,且認為抑制的方式就是「不提供貸款給第二間房子」、
「控制個人擁有坪數」。
一、以控制個人擁有房數來談:
個人同意柯P初步的構想,但應該更精準一點的作法,不是以「人」為單位,
而是以「戶」為單位。
同一戶籍(或許可以再加幾等親內作限制)的人,再買房子(第二間以上),
都不能給貸款,舉例來說,父母不能以同住的未成年子女、老邁的父母為人頭
,來貸款加買第二間以上的房子。
除了不能貸款(當然可以用緩一點的作法,例如降低貸款成數),第二間以上
的房子,要加重各項稅金(如房屋稅、地價稅、土地增值稅等等....)。
目的只有一個,就是讓「擁有二間以上房產」變成一種承重的負擔,說難聽的
,就是想盡辦法也要讓「擁有二間以上房產」的人難過。
二、以控制個人擁有坪數來談:
柯文哲建議改採以人計坪,例:1人規定20坪,1家5口若超過100坪就課重
稅,以此減少投機客炒房行為。
這或許是另一種豪宅稅評估方式,這方式我也同意,但個人認為1人20坪,
還是太多,至於該多少,應該可以由政府(主計處?!)來做分析,看看一
般人家是平均多少坪住一人,超過平均坪數的,按級數增加稅率,越重越
好,最好讓建商以後只能蓋小坪數的豪宅,想住大坪數的有錢人,就得多
繳點稅來補貼沒錢買房子的人。
三、至於有關人頭戶的問題
個人粗淺的想法有:
1.盡量減少可以放心當人頭的人:如同住(同戶籍、幾等親內)的親屬,
同住的親屬買房,視同第二間買房,若假稱分開住,同樣以「個人能擁
有的坪數」來限制。
2.窩裡反條款,如果有人檢舉、人頭自己檢舉,不但有獎金、
被抓到的人的稅金(原本的重稅外、還要加N倍懲罰性稅金)
抽成、人頭自首除罪等等方式,讓人頭與使用人頭的人互相
猜疑,且鼓勵人頭出賣使用人頭的人。
3.增加使用人頭的風險:例如抓到後,懲罰性罰金、稅金等、
偽造文書的罪名、或者,幹脆狠一點,抓到後,房子歸人頭
,我想重賞之下必有勇夫,人頭會努力出賣使用人頭的人。
當然,以上只是神來一筆的想法,可能還要有其他相關的配套措施。
作者: truewater (記得我愛你 )   2015-02-22 15:05:00
作者: Sinreigensou (神靈幻想)   2015-02-22 15:06:00
好像不錯 炒房客都去死吧
作者: truewater (記得我愛你 )   2015-02-22 15:07:00
人頭現在的做法就是簽借貸契約 被抓到就是補幾萬塊的稅而已
作者: Sinreigensou (神靈幻想)   2015-02-22 15:10:00
台灣罰款沒有按照比例原則 賺大賺小都罰一樣
作者: s860134 (s860134)   2015-02-22 15:13:00
找人頭就是為了省 讓他得不償失就沒人會去找了
作者: Maninck (我是大天才^o^/)   2015-02-22 15:24:00
那現行的人是一體適用?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5-02-22 15:26:00
勒令禁止地價高於公告地價就沒有任何問題,只不過有人敢嗎?
作者: chenggong (一枝花)   2015-02-22 20:31:00
1、不能幫小孩買房?為什麼?憑什麼?2、我想住大一點,舒服一點,為什麼不行?3、先解決上面二點再來說人頭!
作者: AskWhat (問沙小......朋友)   2015-02-22 23:53:00
To Maninck:若法律能通過,通過之後,符合的人,就開始繳較高的稅。To godivan:應該先確認一下本人的前提,是不是認同先。To chenggong:沒說不可以、不行,有錢繳多一點稅就可以、有現金不用貸款買房就可以了。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