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嗆法院!馬總統:法官不是民選

作者: kimo6414 (凡人皆有一死)   2015-02-16 00:03:13
※ 引述《coober ()》之銘言:
: 別的不說
: 光是這句 "法官不是民選,怎麼能判人生死?"
: 就可以看出馬狗被權力腐蝕的多嚴重了
: 是甚麼樣的總統 可以在公開場合毫不在乎的講出這種話
: 這還是當年OO選出來的小馬哥嗎?
: 之前的馬迷說好的馬總統守法呢??
: 真的恍如隔世阿~
看一下前後文好嗎
總統馬英九:「法院對於事實的部分,完全沒有著墨,他反而覺得是我們考紀會組成有問
題,因為成員不是民選的,所以做出來的決定是違法的,當時我們都覺得非常錯愕,法官
也不是民選的,那法官怎麼能拚人生死呢?要不要利用第三審法律審的機會,把這個法律
講清楚。」
法院:考紀會沒有民意基礎,所做的決定違法
馬英九回應:法官也沒有民意基礎,做的判決是不是違法?
他只是舉例回擊,不代表他認為"法官無權判人生死",結果卻被三立斷章取義..
怎麼一堆人被三立的標題殺人法騙到了?
不過我看也很多人看到標題就高潮,甘心被騙,剛好可以罵馬
作者: yabition0411 (最初的夢想)   2015-02-16 00:08:00
問題是法官是經由國考和訓練 憲法賦予的職位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6 00:09:00
也沒辦法改變法官同樣沒有民意基礎的事實..
作者: yabition0411 (最初的夢想)   2015-02-16 00:10:00
講到民意 考紀會的民意是?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6 00:10:00
而且馬英九的考紀會開除的是王金平的黨籍王金平的黨籍就是國民黨的家內事 為什麼要有民意基礎?只是開除了王金平的黨籍剛好會順路拔掉他的不分區 = =法官沒有民意基礎都能判刑了 為什麼考紀會需要民意基礎?
作者: megaboost (誤人子弟)   2015-02-16 00:13:00
我也覺得很妙...不然各黨的職位都要開放民選?= =a
作者: breakofdawn (hi)   2015-02-16 00:15:00
支持馬的堅持
作者: ironct (江湖規距,九出十三歸)   2015-02-16 00:18:00
有意見可以去修人民團體法呀 ,不是最愛依法行政?
作者: yabition0411 (最初的夢想)   2015-02-16 00:20:00
照樓上邏輯 檢察官也不能起訴人 因為沒有民意基礎
作者: YYOO (回游魚のキャパシティ)   2015-02-16 00:20:00
警察也沒有民意基礎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6 00:20:00
所以說檢察官 法官 沒有民意基礎也能做那些事
作者: ironct (江湖規距,九出十三歸)   2015-02-16 00:21:00
黨代表大會都開過多少次了,怎麼都不提案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6 00:21:00
為什麼考紀會 就需要有民意基礎 你還是沒回答到這問題
作者: YYOO (回游魚のキャパシティ)   2015-02-16 00:21:00
沒民意基礎的職位超多的 彭總裁也沒有不過就算馬狗有最多民意基礎 我看某群人好像也當作沒有就是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6 00:23:00
之前不是有張圖表就是馬狗只有在投票日那天有689萬支持其他日子都是9.2??
作者: YYOO (回游魚のキャパシティ)   2015-02-16 00:24:00
口口聲聲要有民意基礎 怎麼每次都沒看到馬狗的民意基礎?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16 00:25:00
哪時候多了一位板主 = =?
作者: tonyphilip33 (明)   2015-02-16 00:25:00
Google了一下 法院認為 用考紀委員會開除黨員 違反人民團體法 根據人民團體法開除黨員必須是黨代表大會
作者: YYOO (回游魚のキャパシティ)   2015-02-16 00:25:00
前幾天開除邱彰有開嗎?
作者: peterhuo (人生位階樂勝真爽)   2015-02-16 00:26:00
成員不是民選的所以不能代表以民意民選為訴求的政黨啊
作者: kimo6414 (凡人皆有一死)   2015-02-16 00:31:00
馬總統說,考紀會是根據國民黨全國代表大會通過的黨章所設立的,脈絡很清楚那DPP要拔黨籍 就有民選民意的基礎了?
作者: AGODC (我會游仰式了^^)   2015-02-16 00:36:00
政黨自己的考紀會為何要民選?黨綱或慣例怎麼規定就怎麼做阿..我去創個黨然後規定我自己可以開除任何人黨籍,有何不可??
作者: tonyphilip33 (明)   2015-02-16 00:42:00
樓上啊 人民團體法第14條規定 一定要人民團體會員大會決議 才能除名 就算你是創立者 也不行說你想開除就開除啊
作者: alotofjeff ( )   2015-02-16 00:43:00
Dsl開除跑票的議員,請問有經過全民投票嗎?ddp有開黨代表大會嗎?
作者: josephxg (XG)   2015-02-16 00:49:00
八掛版平時罵記者下爛標題,斷章取義,現在被斷章取義的人對了,國文就退步了,高潮成那副德性
作者: kimo6414 (凡人皆有一死)   2015-02-16 00:53:00
DPP 台南議長跑票那些 移送中評會懲處 已經開除黨籍了可是好像沒看到黨代表大會提這個?
作者: josephxg (XG)   2015-02-16 00:55:00
顏色對了,做的事就是有民意的支持呀
作者: LPJ723 (Forbidden)   2015-02-16 00:59:00
不太懂.. 開除了之後王還是立法委員啊, 需要甚麼民意?喪失立法院院長這個職位, 說是跟政黨無關也說不太過去
作者: tsgd   2015-02-16 01:04:00
王金平如果被開除黨籍 因為他是不分區代表 等同失去立委資格
作者: deju (Go Let's go)   2015-02-16 01:04:00
亂扯DPP 當事人可沒跑法院
作者: LPJ723 (Forbidden)   2015-02-16 01:04:00
感謝~
作者: peterhuo (人生位階樂勝真爽)   2015-02-16 01:08:00
假賽啦~考紀委員就是他個人意志好嗎
作者: lnceric008 (零零八)   2015-02-16 06:46:00
3F也會舉例還擊阿 馬狗只是做一樣的事吼
作者: Norther   2015-02-16 19:12:00
我們綠迷迷都射了好幾次你現在講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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