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後悔與李全教合唱? 朱立倫:沒拒絕權利

作者: dodo222kimo (ㄎㄎ~嘟嘟胖 <>~~~)   2015-02-09 16:58:07
※ 引述《sassen (二十四橋明月夜)》之銘言:
: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50209003398-260407
: 新北市長朱立倫9日下午出席「2015新北大數據論壇」再度對台南市議長李全教被聲押一
: 事回應,他說,台灣司法已相當進步,他一切尊重司法、勿枉勿縱。
: 有媒體詢及,是否後悔與李全教同唱《你是我的兄弟》,朱立倫表示,那是他以黨主席身
: 份競選活動,所有參與的黨員他都沒有拒絕的權利。若李全教之後被收押或起訴,他仍回
: 應「一切都尊重司法。」
: 至於國民黨內立委希望朱立倫與王金平共同參選2016一事,朱立倫再度強調會把市長工作
: 做好、做滿。
: 怎麼能拒絕兄弟呢~~
: 或許李全教落跑失敗 才是對KMT止血
這樣說真的不是太厚道 為啥不說
我相信司法 定罪之前人人無罪
所以我身為主息責無旁故要替全教哥哥站台
加入本黨 本來大家都是自己的兄弟姊妹
黨要團結 才有溫暖
不過犯罪 黨也不會包庇
我秉持著中壢李姓的看法
要是有罪 我會力馬開除他的黨籍
不過不管有罪沒罪 他依然是我的兄弟
當兄弟是一輩子的
如果有罪 我也會盡到當兄弟的本分
努力的開導她 修正他 直到她重新做人為止
作者: akway (生活就是要快樂)   2015-02-09 16:59:00
XD
作者: coober   2015-02-09 17:18:00
目田會擷取第一句話當標題
作者: bioprotein (生化武器)   2015-02-09 17:29:00
照你這篇說 頭條就變成 朱:李全教無罪 是我的兄弟
作者: wac08 (█████)   2015-02-09 17:49:00
朱:「司法不能被特定人士利用」 <-他說的比無罪更狠咧
作者: johnny9667 (大八)   2015-02-09 17:51:00
三樓超有當記者的淺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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