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查6都 撕2鐵皮就下班 桃園拆違建最扯

作者: MinaseShou (翔)   2015-01-26 08:18:35
《蘋果》查6都 撕2鐵皮就下班 桃園拆違建最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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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案組╱台北報導】新竹、台北、桃園三起違建火警奪走九條人命,飽受壓力的新任縣
市長紛宣示優先處理,能救違建亂象?《蘋果》調查全台去年違建拆除狀況,發現平均一
件違建僅有一百三十七元經費,但六都卻有不同效率,陳菊領軍的高雄市僅編三百多萬元
,拆掉近萬件違建,桃園市執行力最差。
營建署統計,去年十一月止,全國待拆違建六十一萬餘件,較三年前增加六萬六千多件,
違建拆不完,縣市總預算只有八千多萬元,每件僅分一百三十七元。
六都皆稱拆除經費不足,但高雄市約三百五十萬經費拆逾八千件建築違建,反觀桃園市擁
逾高雄市四倍經費,卻僅拆三十二分之一。
《蘋果》實地訪查六都發現,高雄市勝在執行確實,編制七十名拆除技工,落實即報即拆
;桃園市執行強制拆除,卻因允許違建戶切結自行拆除,反讓違建業者迅速復原、繼續招
租,作法對比極大。
桃園市長鄭文燦在六死火警後,清查二十年重大違建案,並增編至三千萬經費。《蘋果》
在火警發生前的本月八日,隨工務局前往蘆竹區執行違建強制拆除;業者將兩千坪農地變
三十間鐵皮倉庫出租,兩年來,三度被查報、四度承諾自拆又重建,去年遭移送法辦,但
當天工務局僅拆兩片鐵皮牆,便同意業者切結兩個月內自拆。
兩日後記者去電業者詢問租倉庫,業者不避諱是違建,仍開價月租兩萬三千元招租,還強
調:「我們不會被拆!」《蘋果》昨再回現場,被拆的兩片鐵皮已被補實,「嚴格執法」
換得白忙一場。桃園工務局拆除科長楊曜華說,許多違建是蓋好才被查報,須給業者改善
期,才拖比較久,加上沒有編制拆除技工須委外作業,需經費較多。
反觀高雄市長陳菊宣示優先處理一百四十餘件違建套房,《蘋果》直擊違章建築處理大隊
的神速作業。鼓山區一屋主將三十坪木造違建改建為五間磚造套房,欲出租給鄰近中山大
學學生,去年十一月被檢舉,一周後先被拆光圍籬,上周三,工務局一舉出動五十名拆除
隊員強拆,原定兩天作業時間,只花不到六小時就拆得精光。薛姓組長說︰「儘量做到即
報即拆,趁還是新建工程時,比較容易拆。」
對拆除經費不足,新北市長朱立倫、新竹市長林智堅都疾呼議會,支持通過強制拆除費用
由違建戶負擔;該條例雖在宜蘭等六縣市取得法源,但北市前年支出六百餘萬,因引用三
十年前計價標準,僅回收十分之一拆除費,嘉義縣府三年來更沒收到半毛錢,還得打官司
追討。
對此,淡大建築系主任黃瑞茂認為縣市預算不足不是藉口:「還有縣市長預備金啊!公布
關說議員名單、收回議員配合款多方作法都可嘗試。」他也痛批營建署推動修改《建築法
》,對新違建處最高五十萬元連續罰款,「根本是虛晃一招」,才讓法案在立法院躺兩年
作者: nike00000000 (總動員的進步,提升人類S)   2015-01-26 08:22:00
五隻羊!!
作者: dj720c (dj720c)   2015-01-26 08:25:00
這個大家都半斤八兩吧!台北市800萬拆四千多件,一件不到兩千元?
作者: Fugax (Last Regrets)   2015-01-26 08:29:00
拆除違建所需費用,應該由原屋主全額支付。另外,有害公共安全之違建,屋主應該負罪責。
作者: skylion (溫暖的傳說)   2015-01-26 08:30:00
花媽真的還滿厲害的 女性政治家的典範
作者: Fugax (Last Regrets)   2015-01-26 08:31:00
為了拆除大隊能收支平衡,屋主全額支付外,甚至應該另加罰鍰。
作者: dj720c (dj720c)   2015-01-26 08:34:00
看這預算就知道是怎麼個拆法了!聽說台北市也是牆壁打個洞拍照好就收工了。
作者: grifonxu (grifonxu)   2015-01-26 08:38:00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5-01-26 08:45:00
對啊 那柯p應該學陳菊才對怎麼前幾天突然就改口變成屋主自己改隔間就不用強制拆了?那高雄的法不太一樣是嗎?還是你是說高雄違法?
作者: MinaseShou (翔)   2015-01-26 08:54:00
這個應該算是地方自治的範圍內,決定違建拆除的先後順序,違建就是違建台北有規範違建使用單位數,高雄沒有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5-01-26 08:57:00
既然規範本身就不同 蘋果新聞這樣直接攀比就有問題吧
作者: MinaseShou (翔)   2015-01-26 08:59:00
違建拆除標準不同不會影響違建拆除數量吧?而且這篇主要打的應該是桃園啦更正,拆除先後標準不同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5-01-26 09:00:00
怎麼會不同呢 既然規範不同 高雄本來就會導致即報即拆台北標準就會變成需要保留時間給屋主修正最後就變成雖然問題解決了 但是實際上沒拆所以當我們看到桃園拆的很少 應該先看法規是怎樣吧蘋果這種報法已經接近搧動了
作者: MinaseShou (翔)   2015-01-26 09:03:00
這是統計去年整年到11月為止的數據,其實拆除應該是連續的施政過程,所以有沒有改善期對總拆除數目應該影響有限台北的改善期應該是去年年底才丟出來的議題吧,之前有改善期的做法嗎?
作者: YumingHuang (癡肥絕對)   2015-01-26 09:14:00
花媽大概是把氣爆炸掉的都算成違建吧..
作者: grifonxu (grifonxu)   2015-01-26 09:30:00
不是說拆兩次,台灣違建的大問題是拆了又蓋,
作者: chyou2003 (Smelly Cat ^^)   2015-01-26 09:33:00
假新聞吧,花媽不是半件都沒拆?
作者: Fugax (Last Regrets)   2015-01-26 09:51:00
拆了又蓋就是大問題。所以,拆除費用全數由屋主負擔,另加上罰款,就可以抑制拆了又蓋的問題。
作者: sammy0703 (San.k)   2015-01-26 11:44:00
這新聞是平衡彈嗎 之前被爆出高雄拆最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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