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arusa (最愛小熊寶貝)》之銘言:
: 柯P的這個決策是由南港火燒的那間違建延伸出來的 與公共危險相關的優先拆除戶
: 跟原本就有再執行的違建拆除是無關的
: 跟原本就有再執行的違建拆除是無關的
: 跟原本就有再執行的違建拆除是無關的
: 很重要 所以說要說三次
這方面的資料有嗎?我想要更進一步瞭解。
畢竟,柯文哲之所以能夠調出226戶的名單,最大的可能就是他從負責拆除的市府單
位要來的。
此外柯文哲刻意設了一個幾個月後的期限,理由也很奇妙牽強,別忘記他為了展示
魄力,可以隔天就程序跑完拆除忠孝西路的公車專用道,但這次他說「與公共危險相
關」,放個把月倒是沒有問題。
: 最大的區別在於以往違建拆除 是可以關說的
: 除非你告訴我過去的違建拆除原則也是公共危險高危險建築先拆
: 柯政與前朝的拆除政策都沒有不同嗎?
: 當然有 第一現在的政策是透明、公開的
: 第二被標的出來的拆除目標是很明確
: 第三已經不能再透過民意代表關說 把違建拆除的時程延後
: 當然啦 1129選後政治腦死的人 應該是再也看不出這些差別了吧
: 嗚呼哀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