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inaseShou (翔)》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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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釀成32死的高雄氣爆案,高雄地檢署今天偵結起訴,認定李長榮化工破管導致丙烯外洩為
: 釀災禍首,將董事長李謀偉等9人被依公共危險等罪起訴;另外氣爆箱涵違規設管,且氣
: 爆現場還有一個無人管理的幽靈箱涵,檢方也認定當年監工的市府養工處前員工邱炳文等
: 3人涉業務過失致死等5罪,今一併起訴;而氣爆當天市府的處置過程,檢方認定無刑事責
: 任。(郭芷余/高雄報導)
: 高雄氣爆起訴名單
: ●李長榮化工
: 董事長李謀偉
: 廠長王溪洲
: 值班組長蔡永堅
: 工程師沈銘修
: 榮化操作領班李瑞麟
: DCS控制台操作員黃進銘
: ●華運
: 領班黃建發
: 工程師陳佳亨
: 操作員洪光林
: ●高市府
: 養工處前處長趙建喬
: 下水道工程處前工程員邱炳文
: 下水道工程處前副工程司楊宗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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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維持我之前的看法,最大問題還是在於化工廠的操作
: 對於氣體外洩還硬要開車生產持續補料釀成的悲劇
: 當天市府行為沒有刑事責任,繼續看後續發展吧
補充一下起訴書的內容
(二)此外,經本署彙整被害人死亡及受傷時之所在位置,在高雄市消防局當時所劃定之
管制區內(即第4區),傷亡人數明顯較少(死亡1人、受傷15人),僅佔所有因氣爆傷亡
人數之極小部分。且二聖一路與凱旋三路口之管制點內(丙烯洩漏點,即第4.5區),該
區死亡之8人中,除1位係當時位於屋內民眾以外,其餘7人均為警消人員,受傷之26人中
,竟有多達16人係執行職務之公務員,實難苛責高雄市政府到場執行職務之各局處公務員
有何刑事責任。
(三)況且丙烯氣體因下水道逸散蔓延區域甚廣,而傷亡人數達所有傷亡人數半數以上之
一心路(第八區)、三多一路(第一區)(共死亡14人、受傷170人,佔全部傷亡人數之5
2%),已距二聖一路、凱旋三路口之丙烯洩漏點甚遠,亦難期待高雄市消防局在對氣體
性質不明之情形下,如何預測疏散範圍,乃至具體執行疏散作業。
(四)又本案相關之石化管線興建及箱涵施工時間,吳敦義副總統雖於79、80年間擔任高
雄市市長,然經調閱各項公文及簽呈,該埋設管線之許可層級,僅至高雄市政府工務局下
水道工程處處長,吳敦義副總統並未參與該箱涵之設計、施工及核可之任何程序,查無不
法事證,予以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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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區內死傷大部分是警消人員,一般民眾較小
丙烯沿下水道蔓延,範圍難以鑑定,死傷一半的現場離洩漏點有距離
埋設管線簽到處長而已,吳副不需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