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技術干擾 割闌尾:中選會阻割蔡正元

作者: moonh4 (山塔納的指甲垢)   2014-11-26 00:36:13
※ 引述《setzer (setzer)》之銘言:
: → thomaspig: 連署本來一張一人 結果硬改成一張七人 11/24 15:10
: → thomaspig: 還要相同鄰里?方便造冊?中選會是沒人可以事後幫整理? 11/24 15:11
: → thomaspig: 要這樣技術性惡搞 干脆修憲把罷免權拿掉好了 11/24 15:12
: 看一下中選會科長是怎麼回應的
: http://tinyurl.com/mehxxxh
: 割闌尾成員問,為甚麼連署書格式與先前「憲法133聯盟」進行罷免活動時不同?
: 王曉麟答,連署書格式本來就可以更改,要怎麼填自己處理,沒有要一張就全部填滿,
: 只是要按照村里連續編號
:
作者: mornlunar (Hav-A-Tampa)   2014-11-26 00:41:00
講半天七成民意拿不出一成三成案。XD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4-11-26 00:43:00
那中選會在怕什麼阿? 政黑在跳腳啥?原PO質疑板主 讓板主不開心 小心被水桶W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11-26 00:45:00
跳腳?看笑話啦哈哈 話說割闌尾的財務報表更新沒?
作者: mornlunar (Hav-A-Tampa)   2014-11-26 00:45:00
跳腳啥?小員工是在幻想啥?蔡正元穩得很XD就算明天推倒重選蔡正元還是一樣當選,好嗎?
作者: winnerme   2014-11-26 00:46:00
都嘛躺著看笑話~跳腳幹嘛~= ="...
作者: moonh4 (山塔納的指甲垢)   2014-11-26 00:48:00
連第二階段格式已改都不知道還在那質疑偷跑,才是笑話吧XD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11-26 01:05:00
如果沒偷跑 那幹嘛中選會改個格式某群人要狂跳腳啊? XD給個好理由可以嗎?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4-11-26 01:09:00
=>沒有公告 私自亂改 這樣理由夠充分嘛?這樣還看不出 腦是放真理之門那了?那穩得很 幹嘛亂改表格 還要立法院修改選罷法呢www
作者: moonh4 (山塔納的指甲垢)   2014-11-26 01:11:00
就說這版叫人猜不透,人家在爭的東西跟移除職業欄完全無關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4-11-26 01:11:00
就說鄉下人難溝通www 大學都白讀了?
作者: moonh4 (山塔納的指甲垢)   2014-11-26 01:12:00
還在那偷跑,今天就算改成一張一份個資也沒有職業欄啊,跳針什麼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4-11-26 01:12:00
而且現在中選不知道要不要跟北選PK一下 看誰說得對XD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4-11-26 01:16:00
別搞錯了,格式從以前到現在都是一樣的
作者: moonh4 (山塔納的指甲垢)   2014-11-26 01:16:00
然後在那邊問理由,是說繁體字很難懂嗎,新聞就清楚的說在爭個資疑慮了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4-11-26 01:17:00
北選是同意"放大"表格讓連署人容易填寫一人一個資沒有個資法的疑慮好嗎...今天是誰去收集個資? 是中選會還是連署發起人?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4-11-26 01:18:00
說到財務 有人要伸臉給人打? http://appy.tw/spending/已經更新過一次~ 2個月一更不行嘛?y問題中選就是說 A4 一定要7人 不得放大
作者: mornlunar (Hav-A-Tampa)   2014-11-26 01:19:00
原來吱吱看不起鄉下人,這樣以農立國蔡主席會不開心。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4-11-26 01:19:00
而且要按照鄰里填寫 而北選說可以放大 要不要PK一下?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4-11-26 01:20:00
所以中選會有改格式嗎? 沒有嘛,那上面moonh4說"沒有公告私自亂改"是指啥?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4-11-26 01:20:00
那是我講的 私自亂改就是 =>不准放大這點= =
作者: moonh4 (山塔納的指甲垢)   2014-11-26 01:21:00
還在格式一樣,拜託去把這次蔡正元區二階格式看仔細,你找到職業欄我請你吃陶板屋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4-11-26 01:21:00
再來,到底是這次割闌尾沒有事先問清楚還事後才說這問題?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4-11-26 01:22:00
對,我看錯了,是hw102050講的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4-11-26 01:22:00
事先問過得就是北選阿… 所以才說兩邊要不要PK一下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4-11-26 01:24:00
中選不是說可以自由運用,要一人寫一張也可以嗎
作者: moonh4 (山塔納的指甲垢)   2014-11-26 01:25:00
先去找到職業欄我再回答你其餘問題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4-11-26 01:27:00
所以這次爭議跟職業欄有關係嗎?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4-11-26 01:27:00
中選回應是被抗議之後才轉彎的…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11-26 01:27:00
有人不曉得在跳什麼 發現連署格式跟133不一樣就急著跳腳的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4-11-26 01:28:00
所以中選會一開始就說一定要一張寫滿七人?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11-26 01:28:00
是割闌尾那堆人 就不曉得他們沒偷跑的話還需要跳什麼啊
作者: moonh4 (山塔納的指甲垢)   2014-11-26 01:29:00
喔喔跳針的又來了,他們根本沒有去爭職業欄被拿掉,還在133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11-26 01:29:00
割闌尾成員問,為甚麼連署書格式與先前「憲法133聯盟」進行罷免活動時不同? <- 追著中選會的人這樣問 你要別人怎樣想?引用的新聞記得開清楚一點啊看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4-11-26 01:31:00
職業欄是中選會今天七月開會的時候拿掉的阿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4-11-26 01:31:00
所以證明自己不查證 亂想想錯有很難嘛XD又拉不下臉囉~ 吉祥物www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11-26 01:32:00
有人連哪邊想錯都講不清楚在亂跳針 又開始精神勝利啦? XD前天下午都把法條拉出來了 連署格式就是完成第一階段後才能領取 有人還在不放棄跳針什麼沒公告 臨時改 真是了不起
作者: moonh4 (山塔納的指甲垢)   2014-11-26 01:34:00
所以133的格式不可能用在這次偷跑嘛,所以他們是在爭七筆資料寫一張嘛,所以新聞在表達的就是這個嘛,還在133,今天就算中選會答應改回一張一筆也不會有職業欄,是要拿133格式幹嘛啦,奇葩耶這版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4-11-26 01:34:00
因為格式是今年七月才改的,所以他們的確有可能偷跑阿版主是這意思吧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11-26 01:35:00
為什麼不能跟133一樣是他們在爭的 怪我嗎? XDDD我就說了 要不然講一個為什麼要對格式改變狂跳腳的理由啊
作者: moonh4 (山塔納的指甲垢)   2014-11-26 01:37:00
他們沒有要跟133一樣有職業欄,而是要爭一筆一張避免個資外洩,連這都搞不清楚還以為人家偷跑還能參照有職業欄的133,不怪你啊,每個人程度不同所以割闌尾在爭的是一筆一張但是沒有職業欄,跟133格式完全不一樣,懂?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11-26 01:39:00
他們沒有要跟133一樣有職業欄 <- 新聞沒有說啊 科科~另外... 中選會的人都講了一張要填幾筆沒差 那還需要爭什
作者: moonh4 (山塔納的指甲垢)   2014-11-26 01:40:00
一張連署7筆個資,上個簽的被下個簽的看光光,這種白癡格式你不跳腳?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11-26 01:40:00
麼? 大不了就是每張只填一個人的資料啊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4-11-26 01:40:00
好吧,我知道這篇在吵什麼了,嗯...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11-26 01:41:00
這問題有這麼難解決嗎? 拿兩張白紙 填到哪拿回來先遮好再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4-11-26 01:41:00
撇開版主的問題不談,個資不是中選會的責任
作者: moonh4 (山塔納的指甲垢)   2014-11-26 01:43:00
這點子不錯,但是不同里不能填同一張,中選會規定平心而問,這樣不叫刁難?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11-26 01:45:00
如果是一張一筆資料一樣是分開寫 刁到什麼?
作者: moonh4 (山塔納的指甲垢)   2014-11-26 01:49:00
中選會規定連署人筆跡不能超出格子外,你去試試看本來一張A4大小的個資縮成七分之一,看看好不好簽,更別談有多少老人家怎麼簽如果明知道一張七筆只能寫第一筆,中選會還給出這種作業困難的格式,這能不跳腳嗎?別再說133的可以偷跑了啦,就算一筆一張也沒有職業欄給你跑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11-26 01:52:00
又跳針了 割闌尾現在是變成嫌格子太小啦? XD
作者: joh (30分滅一國的匈奴)   2014-11-26 01:53:00
只能說割爛尾團體做事沒效率不意外,之前在內湖看他們到處拜託別人的嘴臉,還好是在台灣,在美國你早就被打了...光之前看他門拜託別人的口氣,說真的啦,是我被攔下的話,我會一個黑拐直接往胸口打下去,口氣很差到那個樣子...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4-11-26 02:19:00
又在造謠了~ 真是無下限www好一句「新聞沒寫」 承認自己沒做功課搞錯很難嗎? 吉祥物w
作者: joh (30分滅一國的匈奴)   2014-11-26 02:21:00
有九成民意,恩,格式又沒多難,結果搞到最後變成這樣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4-11-26 02:22:00
還有中選是被抗議才轉彎的 一開始可不這麼講
作者: joh (30分滅一國的匈奴)   2014-11-26 02:22:00
只能說...妳們那些成員,真的沒被人拿東西丟過上一次我朋友就看到有成員跑到私人場所去弄同意書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4-11-26 02:23:00
政黑不是都說罷免不了 那中選怕啥 刁啥?
作者: joh (30分滅一國的匈奴)   2014-11-26 02:23:00
要不是當場制止,他早就被丟雞蛋丟到滿身了
作者: joh (30分滅一國的匈奴)   2014-11-26 02:24:00
錄影的話早就去報警了,無聊放網路幹嘛?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4-11-26 02:24:00
闌尾都是擺攤 行程都有公佈 你朋友在造謠ㄕㄚㄓ?造謠啥?
作者: joh (30分滅一國的匈奴)   2014-11-26 02:25:00
在美國,私闖私人場所就是挨子彈,還好這裡是台灣當然,在台灣,私闖私人場所被碾出去很正常是嗎? 那我看到捷運旁邊的人是鬼喔?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4-11-26 02:26:00
原來沒錄影就不能報警 神邏輯 是不會留人膩?
作者: joh (30分滅一國的匈奴)   2014-11-26 02:26:00
不懂就別說話,上一次在內湖看到他門攔人的口氣真的有夠爛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4-11-26 02:27:00
捷運是公共場合阿 ... 你在逗我笑?
作者: joh (30分滅一國的匈奴)   2014-11-26 02:27:00
留人?你笨蛋嗎? 他會傻傻的給你架喔?
作者: joh (30分滅一國的匈奴)   2014-11-26 02:28:00
在捷運旁邊拉就罷了,口氣還這麼差,他要是攔我我也會請她吃一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4-11-26 02:28:00
所以人跑這麼快? 用頭想想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4-11-26 02:29:00
所以口氣差也是你個人自己講阿~ww
作者: joh (30分滅一國的匈奴)   2014-11-26 02:29:00
謊言? 我朋友說的,事後也有警察跑過來問他,我剛好有在旁邊
作者: joh (30分滅一國的匈奴)   2014-11-26 02:30:00
至於捷運那一次,我是邊看邊搖頭...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4-11-26 02:31:00
一下我朋友看到 一下我在旁邊 你到底有沒有在現場阿?搞的我好亂w
作者: joh (30分滅一國的匈奴)   2014-11-26 02:31:00
順道說一下,我朋友偏綠,連他都很不舒服了,更別說別人了XD我說兩個事情,你自己步看清楚怪我瞜XD你自己亂,恩,干我屁事?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4-11-26 02:34:00
你自己看一下推文 編故事比較不會漏洞百出
作者: joh (30分滅一國的匈奴)   2014-11-26 02:34:00
我推文講兩個事件阿,你自己不看怪誰?
作者: joh (30分滅一國的匈奴)   2014-11-26 02:35:00
擺攤然後一直攔下別人來問,我在旁邊邊看邊搖頭和我朋友在私人場所那兩次是獨立事件,看不懂怪我搂XD不過也不意外就是了,只會嘴巴挑釁到被禁言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4-11-26 02:36:00
編故事能力加強點 挺low得(椅稻・`)がんばってくださいね
作者: joh (30分滅一國的匈奴)   2014-11-26 02:37:00
慢慢挑釁吧,你想激怒我還早得很XD用日語罵人很行,但真的要講出申論題時卻不堪一擊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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