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交保-拒保-請回 和 一開始請回

作者: find1985 (lalala)   2014-11-22 22:14:27
像這種拒保最後無保請回的
在司法界很常見嗎
上一個是雲林縣長
但是縣長身分比較特殊
拒保後
檢察官應該提出證據聲押啊
像這樣無保請回
代表檢察官沒有證據?
檢察官在搞什麼東西
是像包龍星一樣先嚇嚇他嗎
有沒有高手出來解釋一下
※ 引述《geniuscheung (站在強權對立面監督強權)》之銘言:
: 如果一開始就請回
: 在新聞媒體上的效益會比較大
: 會讓人有想像空間
: 但是變成交保-拒保-請回
: 就會變成司法標準不一的想像空間
: 會給人企圖迫害 然後被迫害人不從 沒辦法只好請回
: 這在新聞效益上面差很多
: 原本可以只給敵陣營負分
: 現在變成雙方都有負分
: 不過這也是賭注啦
: 如果一開始彭嚇到交保新聞效益就更高
: 如果拒保之後直接被聲押
: 那就換柯P陣營大受傷
: 這場選戰從戰爭角度看還瞞好看的
作者: hotaru3456 (白河)   2014-11-22 22:15:00
無保只是代表你沒有逃亡之虞也沒有必要交保不代表證據不足
作者: kusomanfcu (POE yea)   2014-11-22 22:16:00
只是作業SOP 和後續有沒有問題 沒干係
作者: mrcat (貓先生)   2014-11-22 22:16:00
三萬保金交不交,差別也不大啦
作者: TEYU21 (恣意妄為)   2014-11-22 22:30:00
炒新聞阿,KMT目前候選人太弱都先放砲阿 幹 自己趕推剩文 就這樣無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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