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只是借個標題回一下我想說的疑問
看到板上有再討論選議員 配票的問題~
現行複數選區單記不可讓渡投票制 難道沒有人覺得不合理嗎?
選出來的議員,往往靠不到2 3成 甚至更低的得票比例就會當選
且往往一個選區都要選出2 3個甚至更多的議員卻只能投1票
這能確實反映民意嗎?
雖然我在51800篇發聞寫我支持排序複選制,但我也知道這種選制根本不可能實施......
但是 但是~!!
把選制改成 該選區須選出n名議員,則選民投票最多可圈選n個選項
這樣可行性高多了吧!也合理多了阿 不是嗎?板友們認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