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竊聽案的相關消息,可能是某陣營烏龍爆料

作者: coober   2014-11-06 20:06:05
繼上次錄音機只能聽一兩天就要抽換這種沒常識言論後
現在又出現接分機的言論
電話線
http://ecshweb.pchome.com.tw/search/v3.2/?q=%E9%9B%BB%E8%A9%B1%E7%B7%9A
音源線
http://24h.pchome.com.tw/?mod=store&func=style_show&SR_NO=DCAC05
沒常識沒關係
但要會GOOGLE阿
兩種明顯是不同的東西
音源線是不能去當電話線的
尤其拉拉分機是不會用到的
說要做廣播我還信一點
作者: max5204889 (max)   2014-11-06 20:08:00
你可以打電話和警方說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4-11-06 20:08:00
騙人家沒看電視喔 電視上播的都不是你秀的兩種線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4-11-06 20:08:00
看戲瞜 究竟是誰要過髮夾彎了呢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4-11-06 20:09:00
電視拍到的是 一頭是夾子 一頭是姻緣線的頭
作者: meatbear (肉圓熊)   2014-11-06 20:09:00
以前拉分機 現在來竊聽 那竊聽跟拉分機的關係是…
作者: fox999 (fox)   2014-11-06 20:10:00
還在分機Zzz根本沒看懂
作者: Fujishima (藤島)   2014-11-06 20:10:00
沒常識沒關係,但不能沒知世(舔舔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11-06 20:10:00
[新聞] 辦公室疑遭竊聽?柯辦:只找到市話跨接器 <- 你懂什麼叫[市話跨接器]嗎?
作者: eternalzero (由夢最高)   2014-11-06 20:11:00
拿個標題就來當證據的大概也只有政黑板主會這樣做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11-06 20:11:00
柯辦講的東西當標題你不想信 你要說柯辦說謊還是柯辦沒講過市話跨接器五個字?
作者: antiabian (強勢回歸─比企谷八幡)   2014-11-06 20:11:00
有聽過豬油的標題殺人法嗎
作者: eternalzero (由夢最高)   2014-11-06 20:12:00
水準挺高的 警察都比不上
作者: Fujishima (藤島)   2014-11-06 20:12:00
拿個標題就來裝中立的大概也只有數字板眾會這樣做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11-06 20:12:00
[新聞] 簡余晏:僅找到市話跨接器線路 沒錄音器材
作者: coober   2014-11-06 20:12:00
問題跨接器上面接的可是音源線喔
作者: joh (30分滅一國的匈奴)   2014-11-06 20:12:00
哈哈哈,分機線......音源線又如何?沒有質接證據你還敢拿出來講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11-06 20:13:00
#1KMkj6VB (HatePolitics)
作者: coober   2014-11-06 20:13:00
跨接器上的音源線 只能單方面的聽 是能拉分機嗎?
作者: joh (30分滅一國的匈奴)   2014-11-06 20:13:00
難怪國安會的人會笑
作者: korsg (酒禁解除)   2014-11-06 20:14:00
所以拉分機根本也不會用到這種線材 顆顆
作者: coober   2014-11-06 20:14:00
是阿 可是音源線可不是拿來拉分機的喔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11-06 20:14:00
一端可連接到錄音器材,就變成電話錄音器;也可連接另一台台電話,變成分機。
作者: joh (30分滅一國的匈奴)   2014-11-06 20:14:00
哪有一個賊會笨到留下線路給你看,想也知道會破壞
作者: meatbear (肉圓熊)   2014-11-06 20:14:00
難道以前就不能接分機喔 是有沒有接過電話線啊
作者: coober   2014-11-06 20:15:00
請回答我 音源線是作什麼用途的呢?
作者: joh (30分滅一國的匈奴)   2014-11-06 20:15:00
況且上上篇有人就講了有人租3F和9F,那代表整件事情可能
作者: korsg (酒禁解除)   2014-11-06 20:16:00
另外一般公司拉分機的方式也不會用這種方法去搞
作者: coober   2014-11-06 20:16:00
跨接器上的音源線
作者: fox999 (fox)   2014-11-06 20:16:00
還在跳分機XDDDDD
作者: coober   2014-11-06 20:17:00
音源線是單方面的 拉分機用不到蛆蛆 不要躲 音源線是作啥用的
作者: eternalzero (由夢最高)   2014-11-06 20:18:00
還在跳會笨到留線 所以有留線就不會是賊了喔
作者: meatbear (肉圓熊)   2014-11-06 20:18:00
當初租的拉分機 搬出去之後被人接音源線 這有很難懂嗎
作者: joh (30分滅一國的匈奴)   2014-11-06 20:18:00
聯合報的疑點就已經講的很明白了,任何人都可以想的到
作者: korsg (酒禁解除)   2014-11-06 20:18:00
音源線大概是有人想聽音樂留下來的吧 (疑)
作者: eternalzero (由夢最高)   2014-11-06 20:19:00
警察可以解散囉 因為沒有人竊聽會笨到留線
作者: as5987 (qq111)   2014-11-06 20:19:00
為甚麼不先搞清楚那條線甚麼時候在的呢
作者: meatbear (肉圓熊)   2014-11-06 20:19:00
那當初知道三樓通九樓的承租者…嗯嗯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4-11-06 20:19:00
講多點 等最後打到知己人就好玩了XD別刪文耶XD
作者: joh (30分滅一國的匈奴)   2014-11-06 20:19:00
上面那一篇沒人去看嗎? 這很明顯機率很高的是自己搞笑和烏龍搞自己人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11-06 20:20:00
音源線是什麼時候接為什麼接現在檢警已經介入了 等著看戲
作者: eternalzero (由夢最高)   2014-11-06 20:20:00
除非原本同公司打算接來"偷聽" 那我也不知道幹嘛要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14-11-06 20:21:00
沒有人會笨到犯罪留下証據 再見!
作者: fox999 (fox)   2014-11-06 20:21:00
11/3有業者進去沒發現有異狀=>他如果具結還要跳針是之前承租的?
作者: Fujishima (藤島)   2014-11-06 20:22:00
會笨到犯罪留下証據的,也有可能是犯人
作者: korsg (酒禁解除)   2014-11-06 20:23:00
竊聽犯本來要親自裝 結果發現早就裝好了 超方便der這種可能性也是有的 呵呵
作者: Fujishima (藤島)   2014-11-06 20:23:00
因為他會去操弄旁人"是犯人就不會留下證據"的想法
作者: fox999 (fox)   2014-11-06 20:23:00
再說市話跨接器也未必只能用來接分機呀XDD
作者: Supasizeit (更大更快更有力)   2014-11-06 20:24:00
作者: t77133562003 (我是一隻山羊)   2014-11-06 20:24:00
那個 跨接器 不是這樣用的 ....基本款是
作者: Fujishima (藤島)   2014-11-06 20:24:00
"留下的證據指向某人"只是他把自己塑造成被害人的作法
作者: coober   2014-11-06 20:24:00
重點是上面的音源線~ 在小機房 只會用來竊聽而已
作者: Fujishima (藤島)   2014-11-06 20:25:00
如此自己不會被懷疑,又可以栽贓嫁禍給別人
作者: t77133562003 (我是一隻山羊)   2014-11-06 20:25:00
現場那個 是雙夾 TO 3.5mm
作者: korsg (酒禁解除)   2014-11-06 20:26:00
所以才說正常接分機也不會那樣接咩...日後整線煩死自己
作者: t77133562003 (我是一隻山羊)   2014-11-06 20: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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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般的電話錄分機不是用這個接的拉= =
作者: coober   2014-11-06 20:29:00
恩~ 我只是從線材覺得怪怪的~沒想到接法上本身也有問題~
作者: fox999 (fox)   2014-11-06 20:30:00
如果是單純接分機的還要偵查這麼久? 早就把之前承租人傳來偵訊就好 要找那麼多業者去問話?
作者: bonju2 (ZeRo)   2014-11-06 20:31:00
現在的確就只傳了之前的承租者阿
作者: Narusawayui (鳴澤唯)   2014-11-06 20:32:00
我相信會傳承租人的啊 警方都查了肯定會查明的
作者: meatbear (肉圓熊)   2014-11-06 20:32:00
XDD
作者: t77133562003 (我是一隻山羊)   2014-11-06 20:33:00
好懶得說明阿 線材 這個外行真的很難講...講對的沒看到幾個= =
作者: fox999 (fox)   2014-11-06 20:33:00
活在平行世界? 哪有只傳先前的承租人XDDD
作者: Narusawayui (鳴澤唯)   2014-11-06 20:33:00
我只能等警方說明才知道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作者: t77133562003 (我是一隻山羊)   2014-11-06 20:34:00
反正2邊都說要抓 等檢察比較快 科科
作者: bonju2 (ZeRo)   2014-11-06 20:34:00
你說看看傳了誰!?
作者: Gaujing (高進)   2014-11-06 20:34:00
大德 開示一下
作者: fox999 (fox)   2014-11-06 20: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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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ujishima (藤島)   2014-11-06 20:35:00
有新聞報導,科學家在研究多重宇宙平行世界是否存在
作者: coober   2014-11-06 20:36:00
還有其他人~
作者: meatbear (肉圓熊)   2014-11-06 20:36:00
澳洲的 說有存在
作者: Fujishima (藤島)   2014-11-06 20:36:00
雖說用科學的角度去研究科幻的事物很有趣
作者: fox999 (fox)   2014-11-06 20:37:00
只傳之前承租業者的新聞PO個來看看
作者: Fujishima (藤島)   2014-11-06 20:37:00
但是希望最後的結論是有幫助的,而不是"不存在 不可能"
作者: bonju2 (ZeRo)   2014-11-06 20:37:00
去看公視的新聞吧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4-11-06 20:47:00
大安分局傳喚關鍵證人到案說明,證人身分疑似是曾經租用辦公室的負責人。公視新聞 2014年11月6日 下午7:32
作者: YingJiou5566 (〓☆煞氣㊣北鼻★〓)   2014-11-06 21:10:00
你確定要硬挺到底?現在風向已經轉了喔
作者: joh (30分滅一國的匈奴)   2014-11-06 22:20:00
下一篇文超好笑的啦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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