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貢欽
香港自由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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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鐘毀棄,瓦釜雷鳴」,描述了黃鐘被砸爛並被拋置一邊,而將泥制的鍋敲得很響。這出
自戰國時代屈原的《楚辭·卜居》:「世溷濁而不清,蟬翼為重,千鈞為輕;黃鐘毀棄,瓦
釜雷鳴;讒人高張,賢士無名。」「佔中」已超過5個星期,香港法制失去了昔日的威嚴和
震懾,成為廚房裏的破抹布;「真普選」被喊得震天動地,似乎成為香港的最高價值。
當「佔中」在中環、金鐘、灣仔、銅鑼灣和旺角遍地開花,參與人數眾多之時,當大學生、
中學生和社會上閒雜人等混雜在一起之時,當運動發起者難以控制參與的群眾和局面之時,
導致群龍無首,亂像叢生。雖然人為的阻塞交通是違法的,可是法律難以懲戒成千上萬的佔
街抗議者,法不責眾;只能事後對少數的策劃、發起和組織者以及尋釁滋事妨礙警方執法者
追究法律責任。
法不責眾難免造成選擇性執法,從而產生「破窗現象」,即當一扇損壞的窗戶得不到及時維
修,破壞者就可能受到某種暗示,去打爛更多窗戶的玻璃。
選擇性執法只會向社會傳遞錯誤的信息:警察對眾多的違法者,奈何不得,抓不勝抓;因此
不需主動遵守法律。這對法律的權威、平等、正義和神聖,構成嚴重挑戰,對法制是一種嚴
重損傷和侵蝕。
香港法制,始於港英政府的殖民統治,歷經一百五十多年;九七年香港回歸中國,特區政府
全盤繼承,加上《基本法》等憲制性法律,成為實行「一國兩制」的法律基石。法制是香港
從小漁村成為國際大都市的不可須臾離的保護神。法制還是香港的普世價值和核心競爭力。
法制,雖不是最好的社會管理制度,但它已維持了香港百年的穩定和繁榮;公民提名,可能
是最民主的選舉辦法,但至今無法普遍證明它能產生最好的社會管理效果,卻留下大量的民
粹主義和福利主義的狼藉。「佔中」以違法的行為追求自己認為理想的社會公義,卻使香港
法制毀於一旦,東方之珠滿目瘡痍,經濟損失漸漸顯露。失之東隅,未收桑榆。
如要重拾法制在港人心中的威望,還要經歷漫長歲月。今後,不同利益要求的團體發生糾紛
,不再是「見官」訴訟裁決,而是「佔街」政治解決。
無獨有偶,有人辭官歸故里,有人漏夜趕科場。正當部分港人為追求公民提名的真普選發起
「佔中」並破壞法制之時,北京召開的中共四中全會決定「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依靠法制
以提高執政能力和執政水平,為建成小康社會和實現中國夢。
真讓人開眼,破壞法制或依靠法制都成為實現不同政治目標的一種手段。
香港高等法院在10月20日對街道、大廈等場所的「佔領者」發出臨時禁制令,之後又就禁制
令頒發書面判詞:「佔中」漠視他人利益,不是「公民抗命」,無人可獨霸道路。示威者無
視禁令繼續我行我素。
香港大律師公會在「佔中」滿月時發表聲明:當法庭命令受到群眾故意集體協力地違抗,法
治必遭侵蝕,將令社會逐漸陷入無法狀態,並已超出合理的容忍限度。
香港的一些事務律師在11月3日舉行「法律界捍衛法治靜默集會」,表達對「佔中」者破壞
法制的不滿。
香港法律界的部分從業人員從支持「佔中真普選」中驚醒,表示希望社會能在《基本法》框
架內理性討論政改。當然,背後的原因不言而喻:法制沒了,律師靠什麼吃飯?!
香港警察在「佔中」期間陷入從未有過的尷尬境地,徹底改變了法制守護神、專業執法的「
高大上」形像,被「警察可恥」、「失去良心」、「暴力執法」、「警黑連手」等污言穢語
包圍,儘管已有65位警察受傷。在輿論和行動上,香港警察好像被一個巨大無形的網罩住,
要麼超時工作,疲於奔命;要麼動彈不得,有勁使不上。
最近,香港有團體發起「支持警方、還路於民、恢復秩序、維護法治」的簽名活動,據說已
收集到183萬市民簽名支持。我不以為然。警察是納稅人供養的依法執法的工具,不是看民
意行事的政客。「還路於民」、「恢復秩序」是警察的本分,不由民意高低決定,否則是擅
離職守,枉法不作為。
法制確實是香港安身立命的根本。最能讓港人直接感受到法制存在的是嚴格執法的警察和維
護社會公義的法庭。如今,它已被部分港人親手毀壞得支離破碎。「黃鐘毀棄,瓦釜雷鳴」
,可以感覺到「香港已死」為期不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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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BBC真的是被板手敲到頭,登這種狗屁不通的文章
2.聽說德州哥姓林,原來MrTexas姓林名貢欽,還是香港人
3.這篇真的超級像,連標點符號和語氣都很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