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如果選舉改成這樣的話?

作者: photopanda (變態紳士衛斯理)   2014-10-27 10:52:26
早上進公司時,就被競選總部在公司附近的某台中橘營議員候選人來個震撼教育。
先是免不了的鞭炮劈哩啪啦,然後又是敲鑼打鼓,加上候選人本人在宣傳車上擴音器拜票
,即便今天是星期一,免不了讓我心裡很火大,即使我不是他選區的居民。
也因為從小到大,對選舉有印象起,選舉宣傳都是這樣子,讓我一直在想,如果今天選舉
方式修改成這樣,不知道可不可行?
1.候選人的政見宣傳,只能以書面形式,在鄉鎮區公所、鄉里長辦公室、當地政府等處
所中,在專用的公布欄上張貼。
2.上述書面資料中不得以任何形式攻擊、影射其他候選人,違反者處持有財產總額之十
分之一之罰金;如違反者經查證後,影射攻擊他人之情事,純屬造謠虛構之時,直接
取消參選資格,且十年內不得參與各類公職工作或選舉,並直接沒收保證金。
3.所有選舉政見發表、辯論,皆只能在統一時段,在當地政府指定處所進行,且全程錄影
錄音,同樣只能發表自己的政見,或者作詳細說明,如有攻擊其他候選人之情事,依情
節輕重,處罰金或者取消資格沒入保證金。
4.除了定期發送的選舉公報外,嚴禁在非指定時段、區域,或者任何形式包括夾報廣告替
特定候選人宣傳,如違反者不論是選民,或是候選人本身,皆直接依相關規定處罰。
5.新聞報章及電視媒體,除了政府相關選舉規定宣傳,不得報導選舉相關訊息,如果違反
者,處以媒體自身持有財產之一定比例之罰金。如違反者之報導經查證後,純屬虛構造
謠惡意中傷特定參選人之情事,得直接吊銷該媒體之相關執照。
只是個人的胡思亂想,會針對媒體來寫也是因為現在媒體力量不可小看。
網路部分還在想要怎麼搞就是。
作者: catyang (貓陽)   2014-10-27 10:53:00
這樣相關業者會跳腳! 沒錢可以賺
作者: asazen (選錯分歧)   2014-10-27 10:54:00
會先被罵政府黑手、限制自由
作者: hosen (didi)   2014-10-27 10:55:00
德國選舉就是類似如此,嚴格限制競選活動,因為羊毛出在羊身上,活動花的錢一定從日後當職後"貪"回來而且花那麼多錢,反而讓那有能力想服務社會的人被排出在外
作者: likeaprayer (Dreamlover)   2014-10-27 10:59:00
立委候選人? 現在是2015年底嗎=口=
作者: koexe (獨酌)   2014-10-27 18:28:00
深得我心 不過很難 只能這麼說台灣已經在步向美國的後塵惹~其實h大說的有一點小偏差 羊毛確實出在羊身上但是羊不是人民 是財團 所以候選人是為財團服務人民不太可能提供足夠的競選經費給候選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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