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中持續 法院解釋禁占裁決
【中央社╱香港23日電】2014.10.24 03:16 am
香港「占中」運動今天踏入第26天,示威者仍然占據金鐘、旺角和銅鑼灣,而高等法院則
發出書面裁決,指「占中」滋擾公眾。
高院4天前接納計程車團體的聲請,頒布臨時禁制令,禁止占領人士占據旺角一帶馬路,
而高院今天就此發出書面裁決。
高院法官潘兆初指出,在道路站立或坐下,又或放置物品等,可能滋擾公眾,而占領行動
造成嚴重交通擠塞,影響計程車司機生計。
此外,示威者堵塞通道也會妨礙緊急車輛到達被占領地區,危害公眾。
書面裁決指出,要平衡大眾及示威者使用道路的權利,又指無論原意有多高尚,無人可獨
占道路。
潘兆初指出,示威者如果不服從上述禁制令,可透過法庭解決,禁制令有效期至週五(24
日)上午10時。
在高院發出書面裁決後,下午2時許,有人開始清除旺角一帶馬路的路障,至今並未引發
衝突。
儘管高院發出禁制令,「占中」團體香港專上學生聯會及發起人尚未宣布放棄「占中」,
他們21日還呼籲支持者不要撤離占領地。
此外,今晨有人爬上位於九龍和新界之間的獅子山頂,懸掛一幅巨型標語,上面書寫著「
我要真普選」。
http://udn.com/NEWS/MAINLAND/MAIN2/9019872.shtml
香港法官:「無論原意有多高尚,無人可獨占道路。」
人人平等 沒有誰有資格妨礙別人的自由 無論那理由是多麼偉大光明正確
僵持了近一個月 或許佔中的港仔們也該思考退場機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