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titgavin: 反觀DPP,主席說得算 10/23 19:59
奇怪了,關DPP甚麼事情???
基本上法官判案會先考量程序是否正確,然後考慮實體是否有理
如果程序不正確又無法補正的話,法官就直接判敗訴,不會再考量實體有沒有理由
王金平撤銷黨籍案中,法官認為撤銷的程序不合法
理由在於撤銷黨籍不可以由黨主席和他的快樂夥伴決定,這違背民主原則
就算沒辦法由會員大會決定,最少也要是會員大會直接選舉的委員決定
而考紀會委員不是由會員大會直接選出來
如果今天是中常會開除的話,第一階段程序問題應該就過了
接下來進入第二階段實體理由審核,但是大部分狀況下除非撤銷黨籍明顯違法
第二階段通常會以政黨自治為由判決撤銷黨籍成立
那麼DPP的作法如何,看看DPP黨章
http://newcongress.yam.org.tw/dpp/constitution.html
基本上懲戒是由中評會決定(29條),中評會由全國黨代表大會選出(18條)
所以DPP懲戒會員的第一階段程序並沒有違反民主原則
接下來就進入第二階段審核
像是民進黨的邱彰案就很可惜
如果她起訴的話第一階段會過但是第二階段時邱彰應該就勝訴了
可以她假處分申請被打槍後就沒有起訴
而她反而申請釋憲,但是大法官說依照大法官審理案件法你要先去法院起訴
如果敗訴確定才能夠申請釋憲
就算這樣子邱彰還是不起訴.........算了,她高興就好
嘛,我國的憲法大老都是德國出生的
回想一下德國二戰歷史就知道為什麼會認為違反民主原則
當年希特勒以公民投票取得80多%超高支持度變成獨裁者
整個德國變成希特勒和他的快樂夥伴統治德國
德國人才發現沒有任何一個力量可以制衡獨裁者的時候,民主原則將會被破壞殆盡
所以才把權力分立原則擺在民主原則的下位概念
今天選馬,不代表馬就可以完全掌控權力,黨內必須要有制衡黨主席的力量
如果任由馬和他的快樂夥伴要開除誰就能開除誰
就和當年希特勒和他的蓋世太保要逮捕誰就逮捕誰一樣,最後就是希特勒權力永垂不朽
德國唯一能打敗希特勒的人就只剩下希特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