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的新聞
綠委上月建議設食安委員會 江揆不同意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41013/487185/
針對食安風暴,馬英九總統今召集國安高層會議,決議提高層級,由行政院成立
食品安全辦公室,進行跨部會食安管理工作。
但民進黨立委陳其邁其實在上月立法院總質詢時,就當面建議行政院長江宜樺在
政院設置食安委員會,處理跨部會食安業務整合工作。
但江宜樺回應:「我不是很同意。」因為相關組織法規並不允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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咦?上個月立委建議就說法規不允許
怎麼昨天 馬蝗又說要辦跨部會辦公室就可以?
一樣是在行政院下執行 為什麼之前不行現在就行?
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