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特] 螞蝗說了算?

作者: ihatesmith (ihs)   2014-10-14 21:55:04
昨天的新聞
綠委上月建議設食安委員會 江揆不同意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41013/487185/
針對食安風暴,馬英九總統今召集國安高層會議,決議提高層級,由行政院成立
食品安全辦公室,進行跨部會食安管理工作。
但民進黨立委陳其邁其實在上月立法院總質詢時,就當面建議行政院長江宜樺在
政院設置食安委員會,處理跨部會食安業務整合工作。
但江宜樺回應:「我不是很同意。」因為相關組織法規並不允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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咦?上個月立委建議就說法規不允許
怎麼昨天 馬蝗又說要辦跨部會辦公室就可以?
一樣是在行政院下執行 為什麼之前不行現在就行?
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差異?
作者: guanaco (guanaco)   2014-10-14 21:56:00
你沒聽過搓湯圓嗎?不懂可以去問黑金平
作者: goodjeff (goodjeff)   2014-10-14 21:57:00
其實有FDA就可以了 我覺得啦
作者: yehudi (soger)   2014-10-14 21:57:00
我比較想知道成立這辦公室這兩禮拜 行政院有什麼具體作為
作者: mikeneko (三毛貓)   2014-10-14 21:58:00
因為我們是人治社會不是法治社會
作者: milk7763 (甘摳郎)   2014-10-14 22:23:00
怕被沒收黨證然後切割吧
作者: roxinnccu (觸身球專家)   2014-10-14 22:28:00
論法律本來就不能幹嘛說穿了這主意我一看就覺得只是把沒事救災那個什麼災害應變中心的主意照抄而已,超想笑的要隨便搞什麼扛棒弄個辦公室都可以,但職權上還是要照步來,每每開設什麼災害應變中心,那個中心除了起到資訊整合給記者拍拍上新聞以外都幹了些甚?救災這回事到最後還不是都國軍去弄了臺灣人愛看上面就愛演前清倒是有這種體制啦,派個總督下去統領事權那現在就是沒這種體制,誰講都是在作秀而已民進黨立委不意外,馬英九也在跟人家耍喜憨活該被罵舔綠
作者: viery (viery)   2014-10-14 22:33:00
派欽差大臣就解決了
作者: roxinnccu (觸身球專家)   2014-10-14 22:33:00
這種了不起就是指派一個政務委員,或者副院長然後弄個辦公室,定期叫該管的人來報告一下就降了是哪來法規問題啦愛怎麼在現有體制上疊床架屋搞個ooxx辦公室都可以啊但除非是跟NCC那樣正式立法成立獨立行政委員會不然做事永遠都是在現有體制下做事,只是增加一個可以『關心』的扛棒而已,演戲不違法ok?除了聽人家說,你既然問了,我回答的請自己研究像以前行政院的對外消息發佈都是新聞局長好像從陳其邁開始吧特設了一個什麼行政院發言人這可不可以?喵的愛搞個官位在組織法允許的員額下有甚不行,但做的事情還不是一樣
作者: viery (viery)   2014-10-14 22:37:00
法律不改 江講的一點都沒錯啊
作者: roxinnccu (觸身球專家)   2014-10-14 22:37:00
現在這個什麼辦公室,意思一樣啊
作者: milk7763 (甘摳郎)   2014-10-14 22:37:00
朕意難違嗎
作者: roxinnccu (觸身球專家)   2014-10-14 22:38:00
行政院有那種不管部政務委員,抓一個來坐大纛專管特定範圍的事情,底下公務員已經很煩了又多一個要回條
作者: viery (viery)   2014-10-14 22:38:00
但民眾吃這套 早該這麼做了
作者: roxinnccu (觸身球專家)   2014-10-14 22:39:00
子的地方,有甚不可以?但真的要幹嘛還是走原來體系組織法作用法不變,就不可能隨便出現什麼『河道總督』這種跨過布政按察乃至巡撫一般機構的東西(冷笑)你閣下如果心有定見大可不必來發問了白費我的打字功夫你新聞也引來了,陳其邁講的是委員會,馬英九講的是辦公室,用詞差異很清楚要在行政院下面搞一個委員會那是要動組織法的事情但『辦公室』這種名詞,不是正式組織用詞,愛怎用怎用,問題也改變不了原先的職權架構差不多?差很多謝謝立委如果想在這上面搞個類似河岸總督這種把戲最根本知道就是搞一個獨立委員會,比方說NCC你問行政院長在不修法的狀況下弄委員會,當然答案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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