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不失焦 恕不引用前文
驗證食品安不安全,不同來源所要檢驗的項目會有差異
例如愛滋病患發燒常規檢驗的項目就會比一般病患發燒所要檢驗的項目多出不少
例如美國來的牛肉,會抽驗是否有prion,
澳洲來的牛肉則不需要檢驗prion
檢驗一般食用油品的標準,不會去抽驗戴奧辛、多氯聯苯之類的毒物,
符合標準我們就會說這油安全,但需建立在來源為食品級原料的前提之下
但如果來源是餿水油、是飼料油經過精煉脫臭數十道工法的油呢?
這種狀況就不適用一般食用油的檢驗標準,
假使台灣領先全球,建立有公信力的餿水油/飼料油為來源的食安檢驗標準
那我願意相信頂新事件只是詐欺,
如果沒有這樣的標準,恕我說這就是食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