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公立醫師身分 北市府:柯妻拜票恐違法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4-10-12 21:20:41
行政中立法
第 1 條
為確保公務人員依法行政、執行公正、政治中立,並適度規範公務人員參
與政治活動,特制定本法。
公務人員行政中立之規範,依本法之規定;本法未規定或其他法律另有嚴
格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之法律。
第 2 條
本法所稱公務人員,指法定機關依法任用、派用之有給專任人員及公立學
校依法任用之職員。
第 9 條
公務人員不得為支持或反對特定之政黨、其他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從
事下列政治活動或行為:
一、動用行政資源編印製、散發、張貼文書、圖畫、其他宣傳品或辦理相
關活動。
二、在辦公場所懸掛、張貼、穿戴或標示特定政黨、其他政治團體或公職
候選人之旗幟、徽章或服飾。
三、主持集會、發起遊行或領導連署活動。
四、在大眾傳播媒體具銜或具名廣告。
五、對職務相關人員或其職務對象表達指示。
六、公開為公職候選人站台、遊行或拜票。
七、其他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以命令禁止之行為。
前項第一款所稱行政資源,指行政上可支配運用之公物、公款、場所、房
舍及人力等資源。
第 17 條
下列人員準用本法之規定:
一、公立學校校長及公立學校兼任行政職務之教師。
二、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公布施行前已進用未納入銓敘之公立學校職員及私
立學校改制為公立學校未具任用資格之留用職員。
三、公立社會教育機構專業人員及公立學術研究機構研究人員。
四、各級行政機關具軍職身分之人員及各級教育行政主管機關軍訓單位或
各級學校之軍訓教官。
五、各機關及公立學校依法聘用、僱用人員。
六、公營事業機構人員。
七、經正式任用為公務人員前,實施學習或訓練人員。
八、行政法人有給專任人員。
九、代表政府或公股出任私法人之董事及監察人。
作者: ntitgavin (硬昨天)   2014-10-12 21:21:00
http://0rz.tw/k6t4l 榮總有解釋啥叫做公務員
作者: ludan7972 (滷蛋)   2014-10-12 21:21:00
推法源依據
作者: johnny9667 (大八)   2014-10-12 21:21:00
幹 還不快羈押
作者: xoara (PURE)   2014-10-12 21:22:00
崩了?
作者: peter080808 (peter)   2014-10-12 21:22:00
各位請一人一信一通電話要求公家機關法辦陳佩琪
作者: lesnaree2 ( )   2014-10-12 21:22:00
行政中立法有罰則嗎
作者: ludan7972 (滷蛋)   2014-10-12 21:23:00
那就她適不適用這條了 有的話基本上大概就被打中了
作者: ntitgavin (硬昨天)   2014-10-12 21:23:00
最少要受人評會議處..就像科批的愛滋事件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14-10-12 21:23:00
看看黃國昌在中研院工作卻不受這條限制的原因吧。
作者: copkiller (洗洗睡)   2014-10-12 21:23:00
羈押?笑死我了!
作者: as5987 (qq111)   2014-10-12 21:24:00
就說了 榮總是公務員 台台不是啦~~~~~~~~~
作者: nawussica (暴民好弱 )   2014-10-12 21:24:00
對 快笑鼠自己人
作者: Fujishima (藤島)   2014-10-12 21:24:00
雞鴨魚肉
作者: ntitgavin (硬昨天)   2014-10-12 21:24:00
最好是...你問台大醫院怎樣成立
作者: Illidan   2014-10-12 21:24:00
台大顏色對了 超脫藍綠
作者: d8731400   2014-10-12 21:25:00
趕快辦
作者: Illidan   2014-10-12 21:25:00
你那是中華民國的法條 黃國師不適用
作者: ntitgavin (硬昨天)   2014-10-12 21:25:00
那黃國昌可以造反嗎
作者: copkiller (洗洗睡)   2014-10-12 21:25:00
法條遇到綠色的會轉彎啦!!
作者: as5987 (qq111)   2014-10-12 21:26:00
台大有分廣義跟狹義 人家柯妻怎麼會是狹義公務員呢~~~~~~~
作者: lesnaree2 ( )   2014-10-12 21:26:00
吱吱眼中有法律嗎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14-10-12 21:27:00
黃國昌明明有領導集會、發起遊行,看看自己貼的字吧。
作者: Fujishima (藤島)   2014-10-12 21:27:00
沒有。他們對法律的見解是有選擇性的 =_=
作者: papac (秘密武器)   2014-10-12 21:28:00
黃國昌不是公務員,是監察院認定的
作者: ntitgavin (硬昨天)   2014-10-12 21:28:00
臺大醫院這次真的被柯氏夫婦搞死
作者: peter080808 (peter)   2014-10-12 21:28:00
拜託公家機關硬起來 依法辦理柯太太
作者: nawussica (暴民好弱 )   2014-10-12 21:28:00
黃國昌是以公民身分發聲阻卻政府失能 與公務員無關
作者: as5987 (qq111)   2014-10-12 21:28:00
黃老師也不是學術研究機構阿 人家是國師呢~~~~~~~~~
作者: l98 (尋找屬於我的星星)   2014-10-12 21:28:00
可是看第七條的規定,似乎下班後就可以!?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2014-10-12 21:28:00
吱吱老是自殘戰法上身
作者: ntitgavin (硬昨天)   2014-10-12 21:29:00
喇叭......造反這項不管上下班都不行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14-10-12 21:30:00
並不是保公保或在公家單位就受行政中立限制;
作者: ntitgavin (硬昨天)   2014-10-12 21:30:00
對!監察院就把球丟給考試院,考試院裝死忠
作者: as5987 (qq111)   2014-10-12 21:30:00
國師很委屈地在國家研究機構研究 你們不能吞下去嗎
作者: wang7752 (^^b)   2014-10-12 21:33:00
.....保公保還不受行政中立原則 那你保屁工保
作者: johnny9667 (大八)   2014-10-12 21:33:00
呼籲一人一信到羅纍纍那邊 讓他去法院申告!!
作者: ppit12345 (汪喵)   2014-10-12 21:35:00
下班後可以參加.但是不能"主動幫忙做事來違反自己中立"所以到最後通常正常的公務員都會"主動避嫌參加這種場合
作者: jhoc (jhoc)   2014-10-12 21:37:00
樓上正解。
作者: l98 (尋找屬於我的星星)   2014-10-12 21:37:00
政務官輔選這個問題應該沒啥好打的,畢竟藍綠執政時都玩這招
作者: yisdl   2014-10-12 21:37:00
打這種小事沒啥意義 歡迎幫柯文哲拉票XDD
作者: l98 (尋找屬於我的星星)   2014-10-12 21:38:00
現在癥結點就是柯p他老婆算不算公務人員而已XD
作者: kyoin (nioyk)   2014-10-12 21:38:00
趕快抓起來阿 拜託
作者: yisdl   2014-10-12 21:38:00
歡迎繼續打這點 haha
作者: ppit12345 (汪喵)   2014-10-12 21:38:00
其實這早就吵過了.接醫院行政職的一定不行
作者: happyweina (玫瑰騎士)   2014-10-12 21:39:00
陳小姐多開口,連D就上了
作者: xoara (PURE)   2014-10-12 21:39:00
原來崩成這樣是表達歡迎喔....吱吱心理學很難懂。
作者: wang7752 (^^b)   2014-10-12 21:39:00
還沒啥意義勒 難怪台灣人那麼不愛手法
作者: ppit12345 (汪喵)   2014-10-12 21:39:00
不過像這樣不避嫌的用廣義公務人員身分幫忙.到時一定很難看
作者: yisdl   2014-10-12 21:39:00
認為不守法 就直接罰啊 怕啥呢
作者: wang7752 (^^b)   2014-10-12 21:40:00
阿所以哩?? 你們在悲憤啥??
作者: kyoin (nioyk)   2014-10-12 21:40:00
贊成直接罰 拜託 不要怕趕快開罰 我支持台北市府
作者: yisdl   2014-10-12 21:40:00
沒有悲憤啊 歡迎繼續追打 連同MG149繼續升高打XD
作者: ppit12345 (汪喵)   2014-10-12 21:40:00
看看到時一堆公務員有樣學樣的來違反行政中立.看看吱吱會部會跳腳
作者: wang7752 (^^b)   2014-10-12 21:41:00
呵呵 果然狂秀下限 不意外拉 這種人就是闖紅燈也會認為反正只會嘴巴說說 快開罰拉 從來不檢討這個行為是否正確
作者: yisdl   2014-10-12 21:41:00
哪會像蛆蛆整天秀上限 結果上限就是王育敏這種款式
作者: ppit12345 (汪喵)   2014-10-12 21:41:00
記得之前才炒過一個替代役幫忙站台的呢
作者: ppit12345 (汪喵)   2014-10-12 21:43:00
對喔.之前才說數十萬公務員都是藍色的.怎麼一個表態自己是綠色的就裝死了?真的自婊不遺餘力呢
作者: jade7601 (Jadeite 我是辛運E)   2014-10-12 21:43:00
要罰不罰我根本沒差 台灣的法律早被綠師髮官玩爛了
作者: wang7752 (^^b)   2014-10-12 21:43:00
恩 可以加點油嗎 秀上限啥意思阿...這啥狗屁中文
作者: yisdl   2014-10-12 21:44:00
秀上限都不懂 那好吧 繼續秀上限XD
作者: papac (秘密武器)   2014-10-12 21:44:00
主管機關出來說清楚才是真的,不然各說各話
作者: KABUKI10 (真‧KABUKI)   2014-10-12 21:44:00
ppit大的意思是可以陪候選人拜票但不能主動拉票的意思?
作者: leowesley (良)   2014-10-12 21:44:00
猴群覺得是小事 犯法也不是什麼大不了的
作者: jade7601 (Jadeite 我是辛運E)   2014-10-12 21:44:00
不過只要管到自己就是政治迫害的支支 怎麼看怎麼噁
作者: ppit12345 (汪喵)   2014-10-12 21:44:00
100%用勸說的不會罰.因為他沒有接行政職
作者: yisdl   2014-10-12 21:45:00
比起連D穿背心逛捷運 這確實沒啥大不了的
作者: ppit12345 (汪喵)   2014-10-12 21:45:00
拜票當然不行.你連幫忙執行各種選舉業務都有問題
作者: wang7752 (^^b)   2014-10-12 21:46:00
阿秀上限個中文詞就是一點意義都沒有阿~~~看懂做啥XD
作者: ppit12345 (汪喵)   2014-10-12 21:46:00
中立法執行下來就真的是這樣子
作者: jade7601 (Jadeite 我是辛運E)   2014-10-12 21:46:00
北院包庇的人多著 不差柯屁一個
作者: yisdl   2014-10-12 21:46:00
對上限有限的來說 當然沒ˋ意義啊 hahaha繼續請正元姐 贖雷哥 出來秀上限
作者: wang7752 (^^b)   2014-10-12 21:47:00
XD上線就一個人天花板 阿你在那秀上限有啥義易拉
作者: ppit12345 (汪喵)   2014-10-12 21:47:00
不過當年的中立法很明顯的有針對"藍色公務人員"
作者: yisdl   2014-10-12 21:48:00
那你要問為什麼蛆蛆的上限就是正元姐這款啊XDD
作者: jade7601 (Jadeite 我是辛運E)   2014-10-12 21:48:00
支支開心就好 反正支支要的是同甘共苦的認同感而已
作者: KABUKI10 (真‧KABUKI)   2014-10-12 21:49:00
那這樣基本上就不用去啦@___@
作者: ppit12345 (汪喵)   2014-10-12 21:52:00
簡單說.很多人就算出來"在一旁"都有影響力簡單說就是公務人員不能表明自己的"心聲".這是一定的
作者: Encounter911 (旅人)   2014-10-12 21:55:00
正元: 隨便說幾句就讓你柯P家自爆~~ 爽啦~~
作者: cheng399 (cheng399)   2014-10-12 23:58:00
沒有醫院,不算公務人員
作者: wds824 (wds824)   2014-10-13 00:32:00
所以市長 總統 可以不遵守行政中立嗎 ?總統憲法有規定要超越黨派 應該是准用本法吧 ?沒看清楚犯傻了 要法定機關任用的才在適用範圍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4-10-13 06:18:00
正元: 隨便說幾句就讓你柯P家自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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