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王金平黨籍案二審宣判 藍委:黨別再上訴

作者: npicgod   2014-09-26 13:49:25
※ 引述《catyang (貓陽)》之銘言:
: http://goo.gl/UEmgM7
: 王金平黨籍案今二審宣判 藍委:黨別再上訴
: 立法院長王金平確認國民黨黨員資格存在之訴,台灣高等法院今天上午二審宣判。由於全
: 案仍能上訴三審,王金平黨籍存在的假處分也已確定,因此無論哪方勝訴,王金平的立委
: 及院長職務都暫時不受影響。
: 立委廖正井表示,希望判決王金平仍可保有黨籍,黨中央也不要再上訴,如此從基層到中
: 央可以「士氣大振」,王金平不僅會更賣力為黨輔選,也會在立院運作「助黨一臂之力」
: ,對年底選舉有利無害。立委林郁方表示,在選情特別困難之時,應「以和為貴」,家務
: 事「家裡解決比較好」。立委黃昭順說,這齣戲「歹戲拖棚」,應該落幕了,否則基層認
: 為國民黨「大人不團結」,將影響選情。
我搞不懂為什麼沒辦法開除王的黨籍,
因為這應該是一個政黨團體內部的問題,
既然已經決定開除了,
外界(法院)可以決定不開除嗎?
就好像你被公司開除了,也沒辦法向法院控訴,
我實在搞不太懂
作者: viery (viery)   2014-09-26 13:49:00
王院長才有的特權
作者: i376ers (你說呢?)   2014-09-26 13:50:00
喬王就是KMT毒瘤阿 不然你吱怎會一直巴著狂拜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09-26 14:08:00
那些被開除黨籍的都應該學學王怎麼搞的
作者: orze04 (orz)   2014-09-26 14:19:00
又不是聘僱關係比較接近社團或工會內鬥
作者: vow70 (許願)   2014-09-26 14:37:00
被違法惡意開除,也可以上法院控訴啊,誰說不行。
作者: allbs (喵嗚)   2014-09-26 14:59:00
原po什麼時候有被公司開除不能告公司違法解僱的認知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09-26 14:59:00
驚!所以王金平的律師是引用勞基法?
作者: allbs (喵嗚)   2014-09-26 15:00:00
最常告公司違法解僱的理由是不符合解僱最後性原則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09-26 15:01:00
邱彰表示:幹 怎麼沒早點說有勞基法可以用
作者: allbs (喵嗚)   2014-09-26 15:05:00
法院理由說可以審理的理由很簡單,因為法律有規定,而且這法律不是訓示性規定,如果法院不能審理的話訂這法律幹嘛,所以法院當然可以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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